《钦定枢密院章程》(2/2)
8修改宪法及法律修改草案
9新的法律草案及修改废止现行法律之草案。
10与外国缔结之条约、协议。
11戒严令及相关紧急上谕、圣旨的颁布。
12其他有必要经过枢密院咨询之行政、法律事项
13有关皇室事务咨询须与皇室会议共同召开。
14枢密顾问官人员任期、数量及薪俸由皇帝决定。\
8修改宪法及法律修改草案
9新的法律草案及修改废止现行法律之草案。
10与外国缔结之条约、协议。
11戒严令及相关紧急上谕、圣旨的颁布。
12其他有必要经过枢密院咨询之行政、法律事项
13有关皇室事务咨询须与皇室会议共同召开。
14枢密顾问官人员任期、数量及薪俸由皇帝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