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一战立威(2/2)
待我骑上小白马,向我方本阵狂奔时,公孙康已然带着大军像潮水一般冲了过来。魏续宋宪迎我而来,护在我的左右。高顺臧霸“开心”的抡槊横斧向乌丸军冲去,程普韩当驰过我身边时,炯炯的向我投来致意的目光。而后,程韩二人带着本部的乡甬向乌丸军冲杀过去。“矬子里头拔大个”,侯成不负我的嘱托,指挥着中军往来调度,掩杀冲阵。
待我稳住激动的心神,再次定睛看向敌阵。此时的乌丸军已被我军突入,从震惊中反映过来的乌丸军中,开始有将官大喊“不要乱,不要乱,稳住阵脚!…”。但当这将官想再重复出口喊话时,便已被从其身旁几十米处闻声横冲过来的赵云一枪挑于马下。我见此景,心中叹道“果然是上将军之才,大战之中还有这等智慧,看来龙就是龙!”。
为何这么夸赵云,呵呵,不是我夸他,是他确实做得好。如果这种喊“不要乱”的将军把乌丸军的阵脚给喊住了,那我刚才就白给蹋顿下跪了!见赵云如此做法之后,其他跟上的众将也开始照葫芦画瓢,依样作势,专挑那些敢喊“不要乱”的人来杀。这种有“模范带头”作用的行为之下,你说我能不夸赵云吗!
当然吕布也不含糊,催着赤兔马,挥着方天画戟,专挑那些穿着重甲的将军杀。吕布杀了几个重甲武将后,其余的重甲武将见吕布来追,便像见了阎王爷驾到一般,玩了命的跑。见主将一跑,手底下的军士也跟着跑。如此一来,乌丸的二十万大军不到一顿饭的功夫,便被我方的十三万大军冲了个稀巴烂。
主将一失,千军无力。各部落的头领见大势已去,便都只顾着引本部逃命了!我深知把“狼”放跑了,它还会回来咬人的,鲜卑和高丽还在等着看我这边的“好戏”,我不能让他们失望!于是,我命令部队,敌军扔下的物资器械不得善取,否则杀头。为今之急,就是给我全力追剿乌丸军,务令他们不敢再次觊觎辽东领土!
先后得此命令的军士们,撒开了腿,跑死了马,玩命的追击乌丸军。此时,我又看到了“洛阳烽火”时那血腥的一幕。高顺骑在马上,嘴里不知道发出的是什么声音,就暂且叫“鬼哭神嚎”吧,显得相当的兴奋,把大槊抡开了,就往乌丸军的人堆里冲,臧霸抬着斧子跟在他的身后,凡是被高顺的大槊抡倒了,还能勉强爬起来的,都会很倒霉的再挨上臧霸一斧子。于是,高顺臧霸所过之处,乌丸军都会一片一片的倒下去。此时的高顺臧霸像极了“收割机”,而乌丸军像极了麦子。再次看到这种情景,我心中没有了“洛阳烽火”时的那种不忍,而是感觉血脉贲张。因为此时,我清楚的知道“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放走了他们,也许将来变成麦子的就会是我!当然,我不知道这算我思想上的一种进步还是倒退,我并不是一个喜欢战争的人!
看着身边跃跃欲试,摩拳擦掌的魏续宋宪,又看到乌丸军已然无力反抗,只有逃命之功,没有反抗之力,我对他二人说道:“你们也去追杀敌军吧,杀得越多越好!”二人闻言,撒马奔向乌丸军。
玩命的逃跑和索命的追击持续了一天一夜,当第二天平明,东方泛白之时,还被我军追兵吊着的乌丸军已然不过五万余人。我本想“痛打落水狗,打过长江去”,但是程普却从前方的追击队伍中转身回来,寻到我的所在,对我说道:“侯爷,前方已然快要进入乌丸的大草甸地区,那里瘴气密布,沼坑遍地,若贸然进入,恐我军有失,还请侯爷定度。”
我闻言,想了想这一日来的战果,够本不说,竟然要比预想的还要多赚了不知多少。于是,闻得程普之言,便即见好就收,命令部队停止追击,返回柳城。
一路上打扫战场,拾取军械。此战过后,据汉朝方面统计,斩首乌丸军五万余人,俘虏万余人,缴获军械粮草无数,汉军死伤损失几乎为零!
待我大军回返柳城营寨,中军大帐之中众将欢呼雀跃,公孙康请命问我道:“君侯,那万余俘虏您打算如何处置?”
我闻言,皱眉沉思,“是啊!该如何处置呢?”。众将见我低头不语,无人作声。吕布知我非是心狠之人,突然起身说道:“主公,您可知马叔父为何能够威震西羌?”
我看了看吕布,说道:“马叔父宅心仁厚,德高望重,自是羌人皆服!”
吕布说道:“非也,羌人震服西凉马家,乃是受其祖上之恩。早年光武皇帝派名将马援镇守西疆,先后大败羌军数十次,斩首数万余,羌人方才震服。边民不易教化,故主公欲立威乌丸,必效马援做法!”众将闻言,纷纷起身称是。
我见众意难违,便对公孙康说道:“那就按众将意思,杀!”我说“杀”的时候,说得格外之重,我也不知道当时是有不忍,还是心内发狠!
公孙康闻言,大悦,转身出帐,于营前高搭祭台,上设香案,摆上公孙度的牌位,将死尸堆里扒出来的蹋顿之头,献祭于香案之前。而后就于祭台之前升起大火,又令军士挖“万人坑”,开始斩杀俘虏。将俘虏之头投于火中烧绝,将尸体推入坑中掩埋。如此,万余头颅在火中烧了整整三天三夜,火堆中脑壳烧爆的劈啪之声,犹如爆竹一般,听得人心寒!
自此之后,直到“五胡乱华”,乌丸军未敢再踏入柳城半步!而在乌丸族内,世代相传的大祭司语录中,多了这么一段记述“银鹰之年鼯鼠之月,我乌丸大军往柳城与汉军相据,大汉妖巫王成施法招出魔神,吞噬我军八万之众,致我军大败。此乃天不佑我乌丸,非战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