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铮子(1/2)
林玥做完所有的工作,终于满足地伸了个懒腰,也才发现,大厅内,人走得七七八八,她抬腕看了看表,都快六点了,她也稍微收拾了下,乘电梯下楼,出电梯的当口,席煜城也刚好挽着方妙歌,由旁边的电梯出来。
“席总——”林玥稍嫌尴尬地打招呼。
“你朋友来了么?”他问,表现得极自然,丝毫不感到,他的问题已经超出了上司对下属的范畴。
林玥倒是和方妙歌对上一眼,半秒又飞快闪过,“应该快了吧。”她答的时候,心是虚的,那只方铮到这会儿,还没个影儿,估计像苏小茹说的,又醉在哪个温柔乡里,将她忘得干净彻底。
“如果你朋友临时爽约,不妨和我们一起,吃顿便饭。”席煜城这样说着,平淡自如,竟也全然不顾忌他女朋友的意思。
方妙歌更挽了挽男子的手,冲林玥笑靥如花,“一起吧,两人吃饭总嫌冷清,热闹点也好。”
心子陡然颤了颤,席煜城会在此种场合向她邀约,林玥琢磨不透,而他身边的女人竟也十分配合,就更超出她所能理解的范畴了。
做电灯泡的经历,还是大三时,方铮强制执行的,那种委屈夹杂着羞愤的感受,至今仍心有余悸,那时候的方铮是最不可爱的,而他身边的女人,再美艳都好,横看竖看,就不顺眼,忆往思今,席煜城身边的女人,果然历练了一身百醋不浸的本事。
“不好吧。”林玥勉强道,不给人接话的间隙,“不扰二位了,席总,方小姐,我先走一步。”话毕即付诸行动。
出了煜城的大门,她感到空气都新鲜了,不觉深吸了几口,再一抬眸的时候,凝看处,他在彼岸,夕阳无限好,原是故人来。
方铮抱着手,悠然地靠在身后的广州丰田上,那丫头就在对面儿傻愣愣地盯着他,仿佛他是天外来客。
“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呐。”这就是方铮的开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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