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污蔑领导的下场(1/2)
刑部在办事效率很高,第一时间就把人抓住了,为了让大家明白什么叫公平、公正、公开,特意在官媒上发出公告,二天后开审。
这两天白芷每天都气得牙痛,等到了开审,才稍稍缓解了气闷的心情。
刑部是有判决权,而白芷以平民之身作为控诉方出现。
在两天新闻的发酵中,各大报纸出席这场律法的预演。
因为是新政,没有所谓的跪礼,还设了观审席。此时大堂两侧分坐几十号人,其中半数是报业的编辑们。堂中坐着三位主审官,下首站着十来个衙役,维持治安。
白芷则坐在原告度上。被告是个40多岁的中年人,但由于营养不良,头上皆是白发,看上去有些颓废。
人都坐定,白芷忍不住,指着被告问:“你那只眼睛看到我被男人睡了?”
主审是个4品主事,本来这种民间小事,不该他管的,可谁叫白芷是内阁阁员,身份地位都是钢钢,被高拱派来审理此案,来之前还特别交待过,秉公执法就行。主审知道最高院下达最新的律法精神,谁告谁举证。
白芷把报纸给主审一看,又问了问被告,是否是他写的,那人挺光棍说,“是自己写的,你们虽为官家,但岂能堵住天下悠悠之口,国语言道,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今日你堵住我的嘴,明日还能堵住谁的?”
白芷对于这类人见得多了,永远抓不住重点,为了狡辩,顾左右而言它是这群人的特点。拍了拍报纸,怒道,“别扯其它事,圣人可没有说可以污蔑他人,何况你算个什么东西?现在你要回答我的问题,你是那只眼球看到我靠陪别人睡觉得来了位子?”
“你也派说出圣人两字?圣人两字从你口中说出来,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污蔑。”白芷的咄咄逼人激怒了被告,声音都大了三分。
主审官立即敲了敲惊堂木,指着被告问道:“白首长问得很明白,你从那里看到了你写的内容,不要避开话题。”
其实只要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报纸的内容都是些臆想出来的,哪有什么证据可言。
被告被问得没有出路,只得承认是猜测之言。但又提醒主审,白芷来位不正,何况还是女人之身坐上高位,有违礼法。
扯东扯西一大通话,就是为了避重就轻,可白芷所告的就是这句话,作为主审,想绕过都不可能,有心偏袒,却无能为力。
白芷觉得这主审太过磨蹭,直接一拍桌子,站起大声道:“会不会审案?不会审就滚回家去抱孩子去。”
此话骂得主审找不到半点托词,其实他很想拖上一拖,原则上他认同被告的说法,女子岂能干政,但问题的根由却是污人名声,就是普通人被如此污蔑都受不了,何况白芷呢?
问题已经非常清楚,没有半点回旋余地,只得下达判决:被告诽谤他人罪,罚银10两。
被告一听,喜极而泣,白芷一听,一蹦三尺高,大骂审官昏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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