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杰克?凯米?(2/2)
随着交谈的进行,林麟趾的心倒也渐渐平静了下来,说:“当然是雷伏诺氏族,否则你不可能影响到我的味觉。”
“哦?”杰克饶有兴趣地说道,“你的意思是说,在下水道行见血礼时,我对你使用了幻术,使得你误认为我是梵卓氏族的吸血鬼?”
“难道不是吗?”林麟趾皱眉,他毕竟只是从理论角度出发,并不确定通过幻术真的能做到这点。
“从理论角度来说,这个方法倒是可行,嗯……看来我应该去雷伏诺氏族好好去学学幻术。”杰克的嘀咕声很小,林麟趾未能听到。
“这个东西是什么?”林麟趾从口袋中掏出了绿色小手杖,他不是傻子,当然能猜到这就应该是方才杰克嘴中提到过的那个灵杖。
既然杰克知道灵杖在他手上,他也没必要去遮遮掩掩,反倒不如大大方方拿出来,问个明白。
杰克说:“灵杖,血族十三圣器之一。”
“你是不是想要这个,如果是的话,那么拿去!”林麟趾将灵杖递了过去。
“如果我想要它,那么它根本就不会落到你的手上。可以说,它就是我送给你的礼物。”杰克轻轻拿起灵杖,说道,“想不想知道它的作用是什么?”
林麟趾当然想,毕竟它的神奇他已有过亲身的感受,既然能被称作圣器,显然拥有的能力不会小。
杰克也不等他作答,便说:“灵杖,它的作用是诱发拥有者的能力。”
林麟趾一听顿时想到自己鲜血之道的觉醒,看来当时确实是借助到了灵杖的能力。
“但灵杖的作用只是诱发,也就是说只能起到一个激发潜力的作用。”杰克笑道,“响当当的圣器所拥有的能力不过如此,是不是有些失望?”
林麟趾摇头,他可一点都不觉得灵杖的能力很普通:“既然灵杖能激发潜力,为什么你不留下来,自己使用?”
“灵杖只能激发,并不会增加潜力,所以他对我来说完全就是鸡肋,不然又怎么舍得送给你?”杰克笑道,“而将灵杖给你,可以说是最大程度地发挥了其作用。本来你尽管拥有着无限的潜力,但却缺少足够的时间去成长,然而现在有了灵杖,那么后来居上也并非是不可能。”
拥有无限的潜力。
已经知道是被第四代血族初拥,自己也就是第五代血族的林麟趾现在当然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但他还是不明白眼前这个杰克为何要如此帮他:“为什么,为什么你要……”
杰克说:“我感觉你很有趣,这个理由足够吗?”
林麟趾本来不信,但既然维基能因为所谓的“激情”而选择与他一起逃走,那么杰克因为“兴趣”而对他进行养成似乎也能勉强说得过去,活得太久的吸血鬼,总会有些莫名其妙。
“咦?”杰克似乎觉察到了什么。
他突然咬破左手食指,从伤口处抽出一根血线,竟然穿过了灵杖的上端。
“灵杖靠近心脏,效果最好,来,我给你戴上。”杰克说着就将用他血液穿起来的灵杖,亲手戴在了林麟趾的脖间。
林麟趾扯了扯,发现血线倒是挺结实的。
他突然想起维基之前说过的吸血鬼间柏拉图式的情感,不自禁有些尴尬,暗道这个杰克不会是看上他了吧。当然若事情真的是这样,那都算是最好的结果。但要接受一个同性的恋人,这林麟趾自问是无法做到。
“或许我们该离开了!”杰克说道,打断了林麟趾的自作多情。
看着他就要离开,林麟趾可没有忘记之前对于凯米的怀疑,便问道:“既然你现在已经正式露面,那么我想问问同样非常可疑的凯米,他又是怎么回事?”
杰克转过身来,说:“林,你真让我伤心,竟然怀疑我!”
林麟趾呆住,他看到了一张丑陋的脸,听到的也是熟悉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