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回归正轨(2/2)
“怎么连法国人都听说过我了?我有那么出名吗?可我一次学年第一都没考过啊。”罗森非常费解。
“魔法即力量。对于强大的巫师,去判断一个人的潜力是不难的。”邓布利多的回答言简意赅,又引人深思。罗森只知道魔法部门口雕像写着“magic-is-the-power.”魔法即力量(强权)这句话,却没想到还有这层含义。
接下来的时间就有些无聊了,尼克·勒梅把自己的遗嘱读了一遍,有的捐给了英法两国的魔法部和学校,有的捐给了一些个人和团体,连佩弗利尔家族在举家迁往美国之前都跟他有一些交情,于是自然也在获赠之列,毕竟勒梅已经六百多岁了。随后他和妻子平静地迎来的死亡,这可能是一个时代的结束,因为从今往后可能不会有人再以炼金术为主业了,魔法界也是不断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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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克·勒梅真有钱。”回去的路上,劳伦斯感慨道,“光我们家获赠的物品和资产就接近一年的收入了,这才不到魔法部拿到的1/3,他应该是欧洲巫师界的首富了吧?”
“炼金术是一门玄学,也没有太多的规律可循,你不能只看到勒梅暴富,却忽视成百上千血本无归的人。”斯蒂勒冷冷地提醒道,打消了劳伦斯想业余研究炼金的念头。
“就算是炼金术成功了,也不能违背基本魔法原则。点石为金也是不可能的,顶多用魔力的永久性损耗来换取财富和生命的延续,可这又有什么用嘛?魔法才是最重要的。有了魔法,巫师死了也可以选择变成幽灵或者继续走下去,如果没了的话,岂不是跟麻瓜一样尘归尘、土归土?”罗森想起来去年这个时候自己和霍拉斯·斯拉格霍恩联合撰写的文章,里面详细讨论了这一系列问题,也不知道让多少人意识到了魔法石的实质。
“所以勒梅死后,估计没有几个人对炼金术还会产生兴趣了。”劳伦斯有些悲观地预测道。
“这是好事。”罗森仿佛被孙一峰附体。
“为啥?这可是跟买彩票一样可以一夜暴富啊!”劳伦斯表现的就跟丢了几百万一样。
“你要是研究麻瓜的彩票,你就会发现,购买的金额总数永远小于回报,炼金术也一样,很多有价值的物品就在这个过程中损耗掉了,它们的天价就是昂贵成本最好的证明。而且,倘若没人购买,它们就一文不值。”
“罗森说的对,所以我们家的主业是魔药,却从来没有投入过一个铜纳特到炼金上面。”斯蒂勒一锤定音。
“你们两个人什么时候竟然意见一致了……”劳伦斯感觉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他求助一样地看向斯蒂勒的妻子阿黛尔,发现后者早就笑弯了腰,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
愉快的时光总是短暂的,罗森幸福的一个月很快就结束了,跟哈利非常苦逼地一边躲着德思礼一家的监视一边写作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不过很快他就开心不起来了,因为小天狼星·布莱克马上就要越狱了。
ps:决定按照人文社的小天狼星进行翻译,不使用部分同人的西瑞斯/西里斯/瑟瑞斯,以及台版的天狼星(台版的马尔福被翻译成拽哥·马份,真的是笑哭,拽哥倒是挺形象,但马份读起来谁管你第二个咋写23333,这对人家可不太友好),虽然原文并没有“小”字。因为感觉看人文社版本的读者更多一些。但人文社有些翻译让我难以接受,比如魔法部一些机构的命名,两个人的单位还能叫司?遇到这种就参考别的翻译,比如我把每一个司下属的机构都改成了某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