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授徒 保密条例(2/2)
第二章细则
第三条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政府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中心机密或涉及中心机密。
第四条不得向其他政府人员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机密。
第五条严格遵守文件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负责人员主管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抄写、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抄写、摘录时,应按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抄写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要集中管理,未经负责部门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所在部门主管,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部门官员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三章责任
第十一条发现失密、泄密现象,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扣薪或者问责处分并在考核成绩内记录;视情节轻重,由吏部给予一定处分;造成严重损失的,由刑部追究其责任。
第十二条该条例在军事部门,行政部门、锦衣卫、东厂以、大明皇家研究院以及各部附属机构行使。本条例在制定完成后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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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早朝事情处理的差不多之后,朱厚照同学将那两个望远镜拿到朝堂上给大臣们看。
一群人惊讶不已,尤其是当朱厚照同学按照他昨天在研究院所说的望远镜在军事上的作用后。
众人纷纷表态赞扬之。
然后朱厚照同学让大家保密,并且将其中一个赐给了钦天监。
然后朱厚照同学宣布将钦天监划拨为研究院下属机构,众臣沸腾了。
于是一大群人引经据典的反对,因为他们明显感到了皇帝对研究院的偏袒,可是又不能明着反对研究院——毕竟人家刚刚拿出来一个大成果啊。但是,众人在皇帝强硬的态度面前败下阵来,毕竟这是小事,皇帝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吧……
此事毕后,朱厚照同学将他的成果——保密条例——拿了出来给大家看并解释里头的一些名词的意义。
众人没有反对,毕竟这是好事,而且下面的人都还算不错的官员,所以顺利的通过。
朱厚照同学决定,将他对于里头名词的解释附在下面然后交给新成立的中华书局印刷,然后推广到天下的事宜就交给了刑部和吏部。并且他嘱咐礼部,要在下一次的科举中考这个保密条例,由其负责给天下学子推广。
事毕退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