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军都督府(2/2)
前军都督府
官署名。明朝五军都督府之一。分领在京留守前卫、龙骧卫、豹韬卫,在外湖广都司、福建都司、福建行都司、江西都司、广东都司、湖广行都司、兴都留守司、直隶九江卫,有南京前军都督府所属各卫。俱只有统兵权,兵之令总于兵部。设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从一品,都督佥事,正二品,及经历司经历等职。参见“五军都督府”。
后军都督府
官署名。明朝五军都督府之一。初分领在京横海卫、鹰扬卫、兴武卫、江阴卫。永乐(14o3-1424)迁都后改横海卫、江阴卫隶南京后军都督府,增留守后卫、大宁中卫、大宁前卫、会州卫、富峪卫、宽河卫、神武左卫、神武后卫、忠义左卫、忠义右卫、忠义前卫、忠义后卫、义勇中卫、义勇左卫、义勇右卫、义勇前卫、义勇后卫、武威中卫、蔚州左卫。并领在外北平都司、北平行都司、山西都司、山西行都司、北平三护卫、山西三护卫。永乐后罢北平都司,改所领卫所为直隶卫所。改北平都司为大宁都司,并增万全都司。设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从一品,都督佥事,正二品,及经历司经历等。参见“五军都督府”。
卫所
明朝卫所分布图
明朝军队编制实行“卫所制”。军队组织有卫、所两级。一府设所,几府设卫。卫设指挥使,统兵士五千六百人。卫下有千户所(一千士兵),千户所下设百户所(一百士兵)。各府县卫所归各指挥使司都指挥使管辖,各都指挥使又归中央五军都督府管辖。(明初全国兵员:洪武时期18o万,永乐时28o万)京都的卫军分两种:是一京军三大营,为全**队的精锐;二是皇帝亲军,前者归五军都督府管,后者常由太监统领直接听令于皇帝。兵士有军籍,世袭为军,平时屯田或驻防。遇有战争,朝廷命将,率领调自卫、所的士兵征战。卫所制有些象世兵制,又与唐代的府兵制相似,明中叶以后,屯田多被军官吞蚀,军士破产逃亡,徒存官署。
卫所制
卫所制为明朝的最主要军事制度,为明太祖所创立,其构想来自于隋唐时代的府兵制。
明代在与元朝及元末群雄争战期间,军队的来源,有诸将原有之兵,即所谓从征,有元兵及群雄兵归附的,有获罪而谪的,而最主要的来源则是籍选,亦即垛集军,是由户籍中抽丁而来。除此之外尚有简拔、投充及收集等方式。此外,明朝中期以后又有强使民为军的方式,不过都属于少数,卫所制仍然是最主要的军制。
厂卫制度
厂卫是中国明代各种直属皇帝的侦讯机构的总称,其作用是侦察各级官员的言行举止,在皇帝特许下可以不经由正式司法机构的的审判过程,而处理审判并处罚犯人,该机构反映了明代君主个人独裁统治的特色。厂卫包括明太祖所设立的锦衣卫、明成祖所设立的东厂、明宪宗时由汪直所设的西厂、明武宗时设立的内行厂,其中除锦衣卫为外官,其长官指挥使通常由皇帝亲信就任外,这类机构多由宦官直接掌管,对各级官员有强烈牵制作用。
为了镇压人民和监视官吏,明太祖设立了锦衣卫,作为侍从皇帝的军事机构,兼管侦察、逮捕和审讯等事。明成祖又设立东厂,这是一个缉捕“叛逆”的特务机关,起初直接受明成祖指挥,后来统辖权移到宦官手里,有事可直接向皇帝报告,权力在锦衣卫之上。明宪宗时增设西厂,用太监汪直为提督。其为员权力过东厂,活动范围自京师遍及各地。明代锦衣卫、东厂和西厂都是特务机构,合称“厂卫”。厂卫制度是明朝封建皇权膨胀的产物。
东、西厂或内行厂的头目,多由司礼监(见明代宦官)太监充任。东厂的官校也一直把司礼太监称为宗主。管东厂的太监称为“督主”,经常以司礼监秉笔太监或其他太监兼任。其下设掌刑千户和理刑百户。成化十三年(1477)设西厂时,以汪直领之。武宗时以当时“八虎”之一的马永成掌管东厂;以“八虎”的另一成员谷大用掌管西厂。当时司礼监太监刘瑾因与他们有矛盾,又另设内行厂,自成系统,权势居东、西厂之上,用刑尤为酷烈。隆庆元年(1567),冯保提督东厂,兼管御马监事;万历初,他又以司礼监太监督东厂。万历三十三年(16o5),陈矩也以司礼监太监督理东厂。魏忠贤自天启三年(16)开始,一直兼管东厂事。
锦衣卫长官的指挥使,以皇帝亲信心腹担任。其下领有十七个所和南北镇抚司,设官有千户、百户、总旗、小旗等。除侍卫掌卤簿仪仗而外,专司侦察,名为“缇骑”。
锦衣卫的性质与东西厂、镇抚司狱等机构的性质基本无差别。东厂始于明成祖,一开始就是从收买建文帝身边的宦官、刺探消息起家的机构,其特务性质更为明显,所以正式建立后即专以宦官负责,“缉访谋逆妖言大奸恶等”,其后明宪宗又增设西厂,东西厂下面则用了一批干事,“京师亡命,诓财(敲竹杠)挟仇(报私仇),视(东厂所属)干事者为窟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