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回 出门得听我的(2/2)
我在店里的时候就已经将银票和一口袋银子塞到了贴身的衣服里,于是扛起地上的大包裹不理黄辰逸顾自朝前走,“钱财不可露白,待会儿再告诉你。”
黄辰逸也提起地上的小包裹,喜笑颜开的跟在我身后,“恩,我都听你的!”于是,我们两人就这样朝着这条街一直朝前走,找到一家衣服店买了几套成衣,再找了一家客栈,付了两间上房的房钱,让客栈小二打了洗澡水。
在衣服店的时候,黄辰逸坚持想要买豪华绸缎做成的衣服,被我狠狠k了一顿,坚决不许他真么做,然后在他极其委屈的表情下只给他弄了两套棉布衣衫和一身粗布短装衣裤。我自己也买了一身粗布的女衣裤。
“我们往后说不定就是要靠自己走回京师,你买那些随便一扯就会破的绸缎衣服干嘛!莫非你还想光着身子上京不成!”
本来他还有很多意见的。被我这话一睹,才想起自己现在落魄的身份,只好随着我折腾。等到在客栈里洗好了澡和头,换上了那一身朴素的棉布衣服以后,还真和“皇储”两字搭不上边了。
我也换上了女式一身短衣长裤,红色地布料裹着一寸宽白色的布边,再在腰上缠上一条白色的腰带,看起来说不出的精神。
我们两人从自己的房间里出来。看了看对方身上的打扮,都笑得挺开心的。我走上前去在他肩膀上很潇洒的一拍:“对了。这样才像是正常人么!哪有人老穿着抹布在街上乱晃地。看看,这衣服一穿真有一点书生样,斯文俊秀,一路上可要迷倒好多姑娘的!”
他一听。脸不争气地一红,随即又认真的看向我,“小贝,我从来不知道世上还有你这样的姑娘。这一路能逃出来真是要谢谢你……”
我不明所以的朝他看去,不明白他说地是什么意思。那些追杀他的人又不是我帮他解决的,不但如此,为了自己将来的好日子,还把他的东西拿去卖了。一点不脸红的蹭吃蹭喝。居然还能让他谢我,真是汗颜……想到这里。我再也面对不下去他了,总觉得自己拐了一个无敌小正太似的。为了转移自己的负罪感。我随便说了一些敷衍地话,就拉他下楼吃饭了。话说这一天我们都还没有正经吃上一口饭呢。
由于还没有到饭点,所以客栈地楼下吃饭的人非常非常少。我点了好些菜,反正银子在我怀里,我爱吃什么吃什么。
起先我还非常担心黄辰逸对于我这种类似于“不问自取”地样子会很不满,所以我经常偷偷斜眼瞥他。可人家哪里有一分半分的不自在,其实他早就已经习惯了所有地一切都由别人操持的了,当然不介意他地钱放在我身上,不介意我决定住什么房间,不介意我们吃什么。所以等到这家客栈最豪华的菜式都端上来以后,他只说了一句:“小贝,以后叫点好吃的吧……毕竟吃好了才能有力气上路的。”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一桌的鸡鸭鱼肉,这还不叫好东西啊!这都已经是这客栈最好的了……
无奈的对他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以后,我就和他狼吞虎咽起来。
我和黄辰逸一样,都是生平没怎么吃过苦的,不同的是,我生活在现代,知识大爆炸,所以所看所见所闻都要比他多得多,才能这一路比他考虑的多的走到现在。但一天都没有吃东西,饿得程度也是一样的,吃饭的度更是一样。等到两人吃饱喝足,一桌子六盘菜已经扫荡干净了。
店小二收拾了桌子,又为我们上了茶水。我和黄辰逸见天色还早,便坐着聊起了天。
“小贝是哪里人?”
黄辰逸的第一个问题就让我冷汗不止。哪里人?貌似我对于这里的地理位置两眼一抹黑,怎么可能说得出是哪里的人。
于是装傻的回答:“我只知道自己出生在山里,具体是哪里我也不知道,从小我就没有出过山。”
黄辰逸想了想,说道:“是么,可是我觉得小贝像是从小都没有吃过苦的样子。你的手掌光滑细腻,皮肤也是吹弹可破,思维灵敏,若是告诉我没有念过书,我都不会相信的。总觉得小贝定是生活在很好的人家,吃着刚才的鸡鸭鱼肉也仅是填饱肚子,全然没有山里乡下小民的姿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