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砍脑袋有时用菜刀更方便(2/2)
十楼电梯一直不断的开合着,电梯里有一具被撕咬得只剩一般血肉的尸体,正是他阻挡了电梯的关闭。
莫诩估计这人是在丧尸咬到他之前就被活活吓死了,只有死后被丧尸咬过,才不会变成丧尸。
这一层有丧尸!不能确定有几只,莫诩格外警惕起来。
刚转过楼梯的拐角,一股刺鼻的腐臭味便传入莫诩的鼻腔。
拐角处就有一只丧尸,莫诩现在正对着他,两人的距离只有十厘米间隔。
丧尸低垂着脑袋,西装早就被污秽染得肮脏不堪。
见到莫诩,丧尸突然抬起了那奇丑无比腐烂脸庞,血腥的大嘴往下滴答着泛黄的液体。
“吼!!!”
丧尸咆哮着,张着那令人食欲全无的嘴巴,朝莫诩咬了过来。
一切发生的太突然,莫诩的神经虽然反应了过来,但还未经强化的身体完全跟不上神经的反应。
莫诩来不及拔出唐刀!就算拔出来,也没有挥砍的距离了!
丧尸的血盆大口离莫诩已经近在咫尺!
千钧一发之际,莫诩左手伸向腰间,抽出腰间的菜刀,直接将菜刀砍向了丧尸的头颅。
血液飞溅而出!
不是人类鲜红的血液,是丧尸那黑色、腥臭的血液!
菜刀狠狠地砍进了丧尸的脑袋,足足深入了丧尸的半个脑袋才停下。
丧尸那布满黑丝的眼球失去了焦距,跪倒在了莫诩面前。
将菜刀从丧尸脑袋里拔出来,甩了甩刀身上的血浆,看了看刀身并未出现崩口或者卷刃。
“店主介绍的不错啊,这菜刀果然是把砍人的利器!”莫诩见菜刀质量上佳,感叹道。
莫诩用菜刀在丧尸脑袋里挖出脑髓,虽然说叫脑髓,但只是指那是精华之意,事实上热门所说丧尸的脑髓,只是一团大拇指大小的肉球。
将脑髓拿在手中,莫诩也不嫌弃刀身上肮脏的血液,将菜刀又别在了腰间。
在末世要是嫌脏,那还是早点抹脖子自杀吧,能活着就不错了,脏算什么。
这只丧尸的脑髓呈青色,所属风属性。
莫诩要沿袭前世的属性冰,不仅需要水属性脑髓,也需要半个风属性脑髓。
冰并不是正统单属性,如果水属性是柔,那么冰属性便是刚,因为水柔软而冰坚硬。如果水属性是阳,那么冰属性就是阴,因为水属性附带一定的再生能力,而冰属性则阴寒无比。
前世人们很久后才发现,如果在第一次服食脑髓时,吃一个水属性脑髓和半个风属性脑髓,那么就可以类似于水属性的全新属性-冰属性。
莫诩也是偶然的多服食了半个风属性脑髓,才有了后来的冰属性。
但莫诩前世基础太差,服食脑髓也晚,再加上前世一开始性格懦弱,所以最终也没有成大器。
这一世,他要以冰刀,成为人类强者的顶尖,成为一方新人类城市的统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