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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 没(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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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真正的白刃战中,枪刺以迅有力的直刺为主,目标在对方胸腹,而大刀限于其型制,以对敌上半身的劈砍为主,两者各有利弊。大刀防御敌方的直刺,只有将对方的枪身或刺刀格开,如果没有足够的力量和技巧是不容易办到的。

大刀的优势在于刀重势猛,砍上非死即伤,但其作用距离有限,必须尽量贴近敌人身体,因此最适合在工事、房屋、树林等空间有限的环境中使用。而在开阔地形或冲锋时,除非敌人在气势上被己方完全压倒,否则持大刀者难以占到便宜。

同时,大刀要求使用者有比较好的武术功底和身体素质,并经过长期练习,才能运用自如,而刺刀拼刺的训练则相对比较简单。此外,大刀对使用者的脚法要求也很高,因为大刀相对带刺刀的步枪来说比较短,短兵破长器,要点在于脚下疾灵活,因此武术家常有“短见长,脚下忙”的说法。

吴殳说:“大刀击实之法则在斫其枪杆,枪杆被斫,不断折必粘住。杆被粘住,则不能闪转颠提,刀更进步,必伤人矣。”但是如果敌方步伐也非常快捷(抗战初期日军的体力和训练水平普遍在中**队之上),“击实”之法将可能沦入最危险的“拙力”境地,持刀者必败。而且在除肉搏外的其他形式战斗中,大刀基本上没有用武之地,作为辅助兵器也非常勉强。

但是在有些崎岖的山坡上,日军零散的队形,又哪里能够挥刺刀的密集性优势呢?转瞬之间近百人疏散的队形,就被蚁多咬死象的八路军群殴起来,打仗又不讲面子,怎么赢都可以。于是乎当日军三三两两的背靠着背,准备给八路军一个血的教训的时候,高大全手底下的兵又十分不讲规矩的,拿着自来德和冲锋枪近距离这么一扫,要不就用2o毫米口径的霰弹枪,将日军打成一堆血肉模糊的“肉球”

当打扫战场之时,战场之上已经没有剩下几个人了,即使是伤员也被友好的八路军一枪送上了西天,毕竟谁也不知道这些个顽固不化的家伙,是不是在肚子地下藏着一颗香瓜手雷,想来个同归于尽不是!

部队日军那些重伤员,高大全的不下一律是人道主义的用大刀帮他们,把自己的灵魂返还给天照大婶!不过也有例外,那些被霰弹枪打得半死不活,全身血肉模糊的家伙,八路军任由其自生自灭!毕竟那些铁砂里面还是在牛粪里面浸泡过的,打在身上往往都会溃烂而死!

不过高大全却被黄初等人反复抱怨,那些枪支弹药被炸药炸了个稀巴烂,几乎没有几条完整的,无法补充部队这次的损失。即使高大全含笑不语的告诉他们有更大的收获!

晚了点

收藏啪啪的往下降

貌似我还没有vip章节吧

这么迫不及待的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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