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2/2)
是啊,我明明跟你坐一趟地铁,却在你后面,慢悠悠的走,生怕你看见我,让我跟你一起。我可不想与你形成鲜明的对比!李优梦心中愤恨不已,脸上却不动声色,将目光投向田苗身后的戴朝辉,甜笑道:“戴总!这么早,您就来啦!”
“是啊,你们俩也挺早的。辛苦。”说完,戴朝辉也不多说,向自己的办公室走去。
“哎呀!这可如何是好啊!”田苗正准备回会议室,突然看见一个哭天抹泪的女子向自己这边走来。
田苗和李优梦面面相觑,董梅关切的问:“小夏,怎么了?”
“我刚才去券商所在的会议室找会计凭证,结果,发现其中有一本凭证被人撕坏了!”小夏哭哭啼啼的。
“啊?怎么撕坏了?破损的严重吗?”董梅目光犀利。
“严重,撕掉的那几十页都混在了一起,根本分不清哪张是哪张了!”小夏眼中充满了沉郁。
“怎么会这样?我昨天下班的时候,凭证还好好的放在那里!”赵墨和李优梦是负责财务部分的,田苗和毛秋杰是负责法律部分的,此时,李优梦吓得脸色都变了。
田苗心里也有点忐忑,但怕李优梦着急,连忙说:“法律上是有一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以纵火、水浸、销毁、粘连等方式使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财务报告毁坏,使之无法辨认,都可以构成故意销毁的行为。但是,这个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是谁不小心撕坏了凭证,是不会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