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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章 灰色婚礼(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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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世瞩目的婚礼,跨越两个大洲的婚宴,十分盛大,也极容易出岔子。

因为是跨过婚礼所以双方都省略了许多习俗,比如克莱蒙根本就不用过五关斩六将的来我的房间里接我,我们的第一场婚宴直接在蓝家老宅的花园里举行,而我也直接在那等他们就行。

五月是个好月份,没有夏天的炎热也没有初春的淡然,绿草的嫩芽已经长长,含羞的花苞也已开放,从外地引进的鲜花也不甘示弱的怒放。池塘里的锦鲤鱼也褪去初春时的怠态,好像水里有它的天敌一样别提游得多快活了,虽然我的确想过放几条电鳗进去,但水太浅了。

蓝耐恕不知道从哪找来的乐团在草坪上悠悠的演奏着进行曲,香槟色的餐桌上放着各种各样的美食美酒。大到一颗树的造型小到一个蝴蝶结的工整,无处不散发着这场婚礼的盛大。

站在花园的入口我偷偷朝里望,发现人们已经陆陆续续的朝着原先就安排好的座位上坐去,神父也已经就位,我心里就莫名其妙的慌起来,不安的开始走来走去,好像前面有什么洪水猛兽。

这婚前恐惧症发病的有点太迟了啊。

终于,当蓝耐恕走到我面前时见我的样子时哭笑不得,他微笑着把我的头纱拉正道:“紧张吗?”

“不紧张……我一点都不紧张!”我眨眨眼睛尽量淡定的说。

“你的丈夫在里面,想想这点你就不会紧张了。”

我朝他调皮的一笑,嬉笑道:“我开始庆幸我没有定拖地的婚纱了,那样我肯定会摔倒的。”

“别担心,只要拉紧我的手,我不会让你摔倒的。”

我看着他,扑向他的怀里,轻声说:“谢谢。”

“小心,别把婚纱弄邹了!”他小心的推开我,紧紧的拉住我的手眼中似有泪光,“真是舍不得啊,明明好不容易白捡了个又漂亮又聪明的女儿,可才没多久又要嫁出去了。”

我看着蓝耐恕,心里五味杂交,低头思量了一会才抬头开口:“我……”

可新娘入场的音乐已经响起,我不得不住了嘴。

蓝耐恕也没说什么,轻轻的将头纱盖在我面前,像我们之前练习过的一样,庄重的走进会场。

乐团用小提琴演奏着爱之忧伤,所有人都起身看向入场的地方,所有人都面带微笑,眼神里含着祝福。

也不知道为什么,平时明明对这些目光的不以为然可现在却觉得身上有无数只蚂蚁在爬一样,我不敢抬头去看两边的人,即使知道他们没有恶意可我还是没有勇气抬头。

“小林,抬头,直视前方。”

蓝耐恕拍拍我抓在他手臂上的手,低声道。

我踌躇了一下,还是小心翼翼的抬起了头,然后我就看见了某人欠揍的脸!

没错,就是欠揍!

是的,他在笑,可他这表情我很熟悉,每当他看憨豆先生又怕打扰我看书时想笑又只能死憋着的时候他就是这个表情!

他在笑我!

这龟孙在笑我!

克莱蒙见我抬头瞪他立即收回了那欠揍的表情,掩饰的咳嗽一声然后一脸严肃的看着我。

短短的一段路,却如此漫长的走完了。

蓝耐恕拍拍克莱蒙的肩膀,又回头看了看我,眼中情绪万千,最终还是郑重的把我的手交到克莱蒙手中。

克莱蒙轻轻的拉过我的手,我们彼此对视的站在神父和所有人的面前,向彼此说出最真诚的誓言:

“我克莱蒙·瑞玛斯曼,以家族的名义起誓……”

“……愿意与我面前的先生结为夫妻,与他共同居住,分享自己的喜怒哀乐。”

“……会尽我最大的努力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她。”

“……我将爱他至我生命的尽头,无论是空间还是时间,都不能将我们分开!”

神父微笑着对旁边的伴娘伴郎招手:“现在请交换戒指。”

璀璨耀眼的钻石,如同情人落下的眼泪,在这样一颗石头里却装下了我的一生。

看着戒指慢慢的从他的指甲滑过,穿过每一个骨节,每一寸皮肤,最终停在了指根。

我拿起天鹅绒盒子里的男士戒指,抬头看他,再带笑着将戒指套在他的无名指上。

“现在,瑞玛斯曼先生,你可以亲吻你的新娘了。”神父双手画十笑道。

克莱蒙笑得很灿烂,小心翼翼的掀起我的头纱,与我对视,然后我们慢慢的亲吻在一起。

后花园里的所有人都不约而同的起立鼓掌,欢呼声与小梨花交杂着飞向天际,久久不能消散。

要说婚礼流程中最让姑娘们期待的是什么?那自然就是抛花球啦!

一群盛装打扮满心期待的未婚的贵族小姐挤在一起,都把手抬得高高的想要抢到花球。

我转过身去把手中的花球高高抛起,结果后面鸦雀无声。

我转过身看去,也被尴尬到了——花球被个男人接到了!

好吧,我实在不知道这花球是怎么跃过这么多女人而跑到一个男人手里的,反正那小伙子也是一脸懵逼。

这只是婚礼中的一个小插曲。

这边的仪式结束后我们便开始准备踏上飞往镁国的飞机。

从蓝家老宅到机场并不算远,可我却觉得时间过得无比之慢。即使已经经历过了一次婚礼仪式可我还是感觉瘆得慌。

我不知道别的新娘会不会这样,反正我心里慌得汗,但因为新陈代谢的停止以至于我根本不会有冷汗,这倒是避免了妆花的可能。

窗外斑斓的夜景飞速的倒退着,衬出的是我身边人温润。他大概也有点心慌,紧紧的拉着我的手冲我微笑,与这耀眼的霓虹形成强烈的对比。

是啊,有他在身边还有什么好怕的?

我们之前就已经向机场租了个跑道,也不只是是谁搬来机台强光灯,把半个跑到都照得亮如白昼。

也不知道是谁的主意,这架敞新的私人飞机竟然被画满了红玫瑰,还很骚包的用金色写了一串英文:新婚快乐!

随行的人不少,大部分是亲友,还有一些凑热闹的记者,和一些搞直播的。刚才在婚宴上记者不敢上前提问,现在逮到机会就一窝蜂的涌上来,大有不挖出点猛料就死给你看的架势!

“传言二位是奉子成婚,请问十分属实?”

“瑞玛斯曼先生,你能透露下置办婚礼的金额吗?”

“瑞玛斯曼先生,请问你和蓝小姐会在哪里度蜜月?”

“不!”克莱蒙拉着我的手看向那个提问的记者,“是瑞玛斯曼夫人。”

该二愣子时二愣子,该总裁时总裁,不愧是我男人!

“我和我夫人目前还没有具体明确要去哪,度蜜月嘛,随心,全听我夫人的。”

可以这很老公!

好不容易上了飞机,小心翼翼的脱下婚纱放到袋子里挂好后便朝浴室走去,克莱蒙立刻就把外套丢一边牛皮糖似的粘上来,被我给一脚踹开了。

擦掉镜子上雾气,看着镜中的自己,从头皮开始一寸寸的开始往下摸,可只是摸到后发际我就愣住了。慢慢的把手移到面前,只见手指上覆盖着一种……怎么说呢,像是融化了的铁水一样,但是淡粉色,如新长出来的皮肤。粘液如断藕一般连着后颈,没有味道,但挺恶心的。

我连忙将头发搂起背过身子去看,不仅是后颈,半个背部都开始融化,腐烂。可奇怪的是,有纹身的地方却幸免了。

我小心翼翼的把手放到有纹身的皮肤上,但没什么不同。

“亲爱的,还没好吗?”克莱蒙敲门问道。

“没事,我只是……在做一些小处理,一会就好。”

我慌忙的拿过蓬蓬头对着镜子一边冲洗着后背,可越洗腐烂的越快,我连忙把蓬蓬头移开,扯过架台上的毛巾轻轻的擦拭后背。果然,粘液褪去,露出了淡粉色的皮肤。

现在我的后背已经分成了两种颜色,一个是之前死态的白色,一个是现在新生的粉色。

“亲爱的?”

“等会,马上!”

我慌乱的丢掉这块毛巾再扯过几块匆忙的擦拭着后背,一边还跟克莱蒙找话说:“亲爱的,你能把空调调好吗?”

“可现在的温度……你怎么了?”

“没事,就是……没事的。”

“亲爱的把门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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