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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萌萌的原始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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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不是个好地方,这一点刘国庆已经不是第一天明白了。当年下地种庄稼的时候他就知道,凡是长草的地方,都不是好地方。因为到处是地雷,动不动就黏一脚。

脚上穿的那双伪阿迪已经脏到不能看,但刘国庆实在舍不得拖,因为这个时代别说草鞋了,连个草垫子都没有。他琢磨着,是不是赶紧学会编草鞋的“技能”不然以后真要和那些原始人一样赤脚走路了。

要知道,原始人已经习惯这种生活,他们脚底板的茧子比伪阿迪的鞋跟还厚,可刘国庆不一样啊,细皮嫩肉的。真赤脚走的话,保证一路是血。

指点方向的原始人,被刘国庆取名为向,方向的意思。刘国庆一直在想,要不要把祖国的方块字推广一下。不过就目前来看,难度相当大,二十四个字母拼音,什么韵母乱七八糟的,刘国庆自己都快晕了,更别说这些原始人。

向高兴异常,因为在村落里,有名字就代表很厉害。武有名字,因为他最强壮。芦有名字,因为他能救人。如今自己也有名字了。

看着向在丛林里手舞足蹈的高兴劲,刘国庆不禁感叹一声,这群人,笑点真低。

向说从村子到目的地需要两天,而且这还是不确定的说法。更何况,刘国庆还需要用自己有限的丛林生存知识来避开一些危险区域。例如那些食肉猛兽的活动范围,这让路程更加遥远了。

越是远,刘国庆就越没有信心,这么远怎么带牲口回来啊。真能活着带回来,那自己都成牲口了。

向,往那里去有别的路吗?刘国庆问。

向思索了半天摇摇头,他从没走过那么远,只是听人说过而已,自然不知道有没有第二条路。

糟心,太糟心了。刘国庆忍不住吐槽,人家穿越都给点基础装备什么的,可自己要啥啥没有,连想喝牲口奶都跑他妈一百多公里。

吐槽归吐槽,刘国庆不是一个轻易服输的人。都走这么久了,掉头回去太丢人。

咬咬牙,他在向的带领下,一路朝着更遥远的丛林走去。

走了大概一天多,仍然没见到所谓的食草动物。这让刘国庆忍不住怀疑,是不是真有这么一群东西?

丛林里的日子太难过,闷热,潮湿,各种虫子在地上,树上,空中飞过来爬过去。刘国庆都怀疑自己睡觉的时候,是不是真像专家说的,已经吃进去十八只蜘蛛,一百多只苍蝇了。

武,你们一直都在村子附近狩猎吗?刘国庆一边撕着肉干啃,一边问。

是啊,太远的话,如果村子会很危险,我们也会很危险。武狼吞虎咽着,头也不抬的回答。

难怪那天一直没碰上什么猎物,感情这群原始人一直都在耗同一只社会主义羊毛。村子附近都给耗秃了,当然见不到猎物,难怪人口生存几率低。

不过,跟哥走,总有一天人人都有肉吃。啊,哥真是一个慈悲心肠的伟大领袖啊。在心里狠拍一顿马屁,刘国庆站起来拍拍屁股,对周围蹲着的八个蛮汉说:走吧,快点找到地方就能早点回村了。

八个身高不过一米五,却浑身肌肉如岩石的矮个壮汉急匆匆把手里的肉干塞进嘴里,提着石斧跟上了刘国庆。

正在这时,丛林里突然传来一阵鬼叫,接着一群同样提着石斧的壮汉就嗷嗷叫冲出来了。刘国庆小脸唰的就白了,他嗖的躲在武身后,看着那群如发春野狼狂奔过来的壮汉,忍不住嚎起来:这他妈又是肿么了?难道回原始社会都能遇到打劫的?

武他们虽然头脑不是很聪慧,但起码知道遇敌先自保的道理。八个人蜂拥在一起,提着石斧,张大了嘴,对着那群野人狂吼起来。这画面,就像两对大猩猩,斗殴前先发出示警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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