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武侠修真 > 剑丸 > 第十二章 莲幻灭,飞剑立功

第十二章 莲幻灭,飞剑立功(1/2)

目录
好书推荐: 都市修炼高手 异世之机械公敌 偶像冰 仙驰 洪荒之应龙九天 异界龙族召唤师 混在大唐之我是罗成 韩娱之少时妹妹 超级中华帝国 睥睨乾坤

高孤将东西全部收拾妥当,共计得到下品灵石十七颗,低级灵石一千八百多颗,妖丹八颗,妖身八头,云龙阵旗全套三百六十五杆,百炼之剑八十来柄,刀有四十多把,火符两张,下品法器飞剑三把,储物戒指三个,百宝囊一个。

对于高孤来说,这些是一笔数目巨大的横财,打量着白玉戒指中的这些东西,高孤笑的合不陇嘴,随后将手中的金剑收入白玉戒指中,左手探出,光芒一闪间手中凭空多出红、黑两把短剑,都有一尺来长。

右手拿了一把红色短剑,体内造化真气运转,双手青气涌出,将两剑包裹而起,青气翻腾中,点点青气渗透而入,不多时便有缕缕血丝冒出,随着青气不停渗透而入,血丝终于化成一滴血液从剑尖上滴落,至此,两剑成了无主之物,高孤散了真气,将两剑拿于一手中,依法而行,从还未缝合的食指中挤出两滴鲜血,分别滴在两剑上。

鲜血一径落在两剑上,顿时血光一闪,便被吸入其中,顿时一抹血脉相连之感凭空而生,高孤右手红剑,左手黑剑,心念一动间,两剑红、黑光芒一闪,化作三尺来长,如金剑一般都为下品法器,已是到了极限。

体内造化真气运转,往两剑注入,哧的一声,红剑化成一柄三尺火焰长剑,烈火腾腾,炙热之气往外扑散开来;同时黑剑体表一抹水光流转,冰寒之气四溢而出,两把飞剑一为火系,一为水系,而金剑想来就是金系了,才会如此锋利。

高孤两手执剑,心中想道:“炼气期最佳使用法器便是执于手中罢,现在我凭着这三把飞剑,想来收获定然可观,若是再能得到四十六把那……”心中如此想着,按耐不住心中欢喜与激动之情,不由的长笑出声,心中一动,兴致徒生,身形一动,两剑随身舞动开来。

就见高孤身形飘乎不定,时隐时现,却脚踩莲法盘步,内外而行,剑走莲叶路径,内外往来,微风吹起,一朵莲影似呈于眼前,黑红交错,火焰与水寒之气齐舞,周围气息乍暖还寒,随着高孤身形加快,莲花有花瓣时隐时现,或为红,或为黑,红的烈火灼灼,黑的阴寒森森,或左现,或右出,或上冒,或两瓣同出,虚虚实实,着实如梦如幻。

就在莲花花瓣随生随灭之时,从中突然传来高孤一声长笑,作歌而曰:“莲花开来莲花灭,隐现梦幻如泡影,哈哈!此剑法就叫莲幻灭。喝!”

随着高孤一声喝罢,身形顿止,周外莲影应声而灭,化成股强风四散开来,吹的四周大树狂摆,随后还有一声轰隆巨响传出,就见一棵两人合抱的大树轰隆倒塌,正是高孤开始试那金剑而斩过的树。

见到如此情景,高孤哈哈大笑一通,将两剑收入白玉戒指中,继而飞身上了旁边不远处的树上,脚下轻点几下便上了树冠顶端,盘坐于树叶上,随风摇摆,往西边看去,一轮血色残阳照得霞光万道,高孤就这般看着夕阳西下,他现在不急着离开,得了三把飞剑法器,心情正美,虽是最下品的一类,但也不怕刚才弄出的动静成招惹到什么厉害的东西。

高孤一边想着刚才随兴而创出的剑法——莲幻灭,这剑法其实还未完成,他这思考着如何才能让这剑法尽善尽美;而另一边却在思考着下一步该当如何,夕阳西下的美景也不过让他的心情平静下来而已。

一千八百多颗低级灵石看起来多,转换到下品灵石也不过十八颗而已,加上十七颗下品灵石也就三十五颗,而一百颗下品灵石才能换成一颗中品灵石,如此算法,高孤就算将这些灵石用造化剑丸吸光也只不过就是一星半点而已,哪里止的住高孤那无底洞般的灵气需求度,他大概估算了一番,若要突破到真元期,至少也要十颗中品灵石,想到这里,高孤嘴角都会抽搐一下。

除了灵石还有八颗妖丹,内中灵气很是充裕,都是炼气顶峰的修为,每颗都相当于十颗下品灵石,而人类在炼气期,身体内最多也不过储存一颗下品灵石灵气的量,就算身怀重宝的高孤也是如此,别看他要用到那么多的灵石,那也只不过转化为先天灵气,再行化成造化剑气,量相同,只是质的差别罢了,不可混为一谈。

想着想着,天色渐渐变黑,而高孤的眉头也皱的越来越紧,他不由得想到修为越高所需的灵气便越多,按照这般来算的话,那以后修炼所需的灵石灵气是个什么数字?炼气上面的真元期,金丹期,元婴期,元神期……

话虽如此,但他却不知他修的是先天之道,炼的是先天灵气,成的乃是长生大道,先天之气不沾后天杂念污垢,是故洁净,而心魔不沾,外魔不侵。而他人修的是后天灵气,众生杂念参合,是故要日日提炼,夜夜修持,天劫来临之时心魔参杂,劫数难渡,渡过了才能化后天之气而为先天,从而得证长生大道,成就仙人之业位。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新书推荐: 凡人:成了韩立金手指 长生修仙:从觉醒周天吐纳开始 这样的修仙真快活 长生从土修开始 洪荒:巫族崛起,我比鸿钧先成圣 长生修仙:从符道残典开始 苟道修仙:从十倍寿命开始 建木仙族:从种下万古长青树开始 凡人:系统是基建小游戏 我在清河坊市养猪长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