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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七章 余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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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o3年1月16日。

东京《读卖新闻》日讯:

“反清革命志士**君不幸遇难”

《朝日新闻》头版头条:

“痛失友人,呜呼哀哉!”

纪念“国际友人**君”的文章长篇累牍,铺天盖地而来,将黑龙会惨案的真相掩盖。

这个为一己一党之私出卖国家民族的罪人,自然是倭国上下的犹大,哦,友达,伟大的国际主义志士。

据*某某之倭国友人回忆,数年来,*某人就曾在游说倭国朝野人士时一再声称:

“满蒙可任倭国取之,中国革命的目的在灭满兴汉”,“倭国如能援助中国革命,将以满蒙让渡与倭国。”,“一旦掌握了权力,将愉快地将满洲交给倭国管理”云云。

就在前年,他为了获得台湾倭国守备军支持其‘革命事业’,竟然与儿玉源太郎密约,帮助倭人镇压台湾反倭志士,以换取倭人支持他以台湾为其革命的基地。

为开拓倭人生存空间不遗余力,这样的人再不是国际友人,自然没人称得上友人了。

在此往后十余年,在国人汹汹反倭,民众纷纷提出“一致御侮”的主张之时,这厮却希望以优惠条件换取倭国支持他继续‘革命’。他草拟的《中倭盟约》规定:

第一条倭中两国提携,对于其他外国有关东亚之重要外交事件,先行互相通知之协定。

第二条为便于中倭协同作战,中华所用之海6军兵器、弹药、兵具等,宜采用与倭国同式。

第三条出于前项同一之目的,若中华海6军聘用外**人时,宜采用倭**人。

第四条为实现我中政治上提携,中国中央政府信地方官府聘用外国人时,以采倭人为主。

第五条为期日中经济上之共同达,在倭中之重要都市敲门中倭银行及其支行事项。

第六条出于前项同一旷日持久,中国为经营其矿山、铁路及沿海航线等需要外国资本或与外国资本合办时,应先与倭国协商,如倭国不能办理时,方与其他外国协商事项

如此种种,不一而足。

若此条约生效,中国则完全降为倭国附属,国将不国矣,四万五千万同胞,统成亡国奴。

无论后世史论如何,不管是谁,只要出卖了民族利益,那就是卖国贼。至于以国土求苟安,以疆域换权势的奸人,无论说得再是天花乱坠,都是该当万死!

叉叉某就是这样的人,为了目标不择手段,打着很道德很高尚的旗号忽悠老百姓,在另一个时空,他最终成功了。

国人有‘盖棺论定’之说,然则,盖棺就能盖住真相嘛?一朝一代的舆论,掩盖不了真相,后世百度娘的光芒,令奸佞宵小无所遁形。在这个时空,因为一个愤青的意外穿越,*某某的一枕黄粱美梦,化作了满地污血。

其依靠倭人起事惠州是实,勾结倭人图谋厦门以为倭国海军基地是实,活动经费源自倭国是实,历次‘革命’赖以倭人为臂助是实,衣钵传人*某某卖国是实

每次事败,便即东投,视之为母国,后援。

这也是事实。

他的身后,每每都是倭国的巨大阴影。令人不得不怀疑,这人是不是倭国培养的间谍。

因为人的本性,在最危难的时候求助的人,便是最亲密,最信任的同族,亲友,乡党,而此人往往嗅到危险气息,便蹈海东向,能不令人生疑?

当那晚从尸身内衣中搜出类似于后世《中倭盟约》的一份密约,上列各款绝类那份盟约的雏形。

代理人这个词语,瞬间划破季风脑际,心中再无疑虑,往后的一切,都解释得通了。

近代以来,倭人一直致力于在中国培养、扶植代理人。相较于那位深通政治权术,手握军权的北洋大佬,既无军事才能,又无军权的政治空想家自然是最好的选择。

此人最大的本事就是擅长鼓动人心,其次便是精通逃生保命之术,洞查人心,善观风色。而且,这个‘继承’了明治犬皇生母姓氏的中国人,其向慕归化大和文明之心可谓热切,且颇喜倭女,近来还有停妻再娶以倭人做‘夫人’之筹划。

如此忠实走狗,真正深合倭奴心意。

看此后数十年间,中国纷纷扰扰,动乱不休,山河破碎,民不聊生,便可知其作用之大,布局之妙。

要知道,堡垒,往往最容易从内部突破。

想通此节,季风只能感叹一声:好一根搅屎棍!

“卖国之贼,死有余辜!”

放下报纸,季风向坐在对面的吴永珊问道:

“没有留下尾巴吧?”

“师父放心,洪门的手段,岂是区区黑龙会能够相比,都处理干净了,决计牵扯不到我们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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