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6:繁荣(2/2)
随着登兰德欣欣向荣的发展和财富经验的积累,以两代人为主的家庭数量不断增多,但一户三代人依旧是主流,并且会持续很长时间,人口基数和民族特性、文明、环境需求、决定了所属的体制,家庭血脉联络这是最古老的传统,是大势,不可抗拒,纳尼亚后来手段更加温和。
军事首领制度契合眼下登兰德的需求,纳尼亚的中央集权成效显著,纳尼亚也就不在实施那不切实际的假想,纳尼亚最终还是希望登兰德强盛,抱团的家族才能创造更多的价值,‘就应该这样,人们才会勇敢积极的战斗,去争取’纳尼亚的政令让洛基心喜赞成道,在他心中战士是高尚荣誉的,应该是登兰德的核心,而那些地里刨食买卖的登兰德人不能比的,没有纳尼亚的这道政令,战士往往过的不如富裕者,这样只会让登兰德变得软弱。
战士阶级成为通向权势的起点与门槛,任何人都得积极勇敢的战斗,才能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随即纳尼亚对村庄领导模式进行权利细化,不仅是为了制衡当地人,也是为了提高勇敢和积极性,让人充满动力,地位远比补贴福利更诱人,尤其是对艾泽拉斯的掠夺红利。
村庄从以前的一人为首,数人为辅,转为三人主导,村长、物资官和守卫队长,村长由王室指定的人担当,负责传达中央的政令,并执行督促政令,指定农业计划和人员分配,掌握律法,拥有处罚权【登兰德系法律以人为本,也就是弱肉强食,一最高者个人意志判定结果】,物资官负责管理当地物资与分配物资和福利,参与农业计划,守卫队长负责当地守卫与训练,配合村长监督抓捕犯错者,配合村长积分考核。
一个村庄可以由守卫队长指定选拔三名战士,随后五年一个指定战士名额【阶级身份,能参加守卫队的也可以是退役兵或者预备兵】,纳尼亚标准了村庄的人口,为一百户到两百户,村镇为三百户到五百户,超过人口极限就往外迁移,组建新的村庄,在包婚制下根本不会留有剩余人口,充分发挥人口,如一辆高速行驶的火车。
一户三代人意为一脉相传,继承家业者,往往迁移者所能得到的财产非常有限,是由祖辈、父辈、第三代新生人口组成的家庭,在第二代父辈成年都结婚生子后会迁移离开,在第三代出现后,一户人只能留下一名第二代成员,除非没有生育后代,拖延生育会得到严重的惩罚。
两代人代表的就是分离出去结婚生子的第二代成员,登兰德并非一夫一妻制度,这个很重要,所以哪怕是两代人家庭人口数量也普遍超过五人,这激励着年轻人对外掠夺,而三代人的家庭往往会多达十人,在婚姻上,那些年轻,对外掠夺过,有财产身份地位的人无疑最受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