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生死距离(下)(新)(1/2)
跑步,是人类自直立行走以来便存在的、最古老的运动。.无论是奥运会上风驰电掣的百米短跑,还是象征意志与体力荣耀的马拉松,抑或是世间凡人迎着朝阳的晨跑,都是最为简单,但也是最为考验一个人的运动!
跑步的难度在于需要不断的,不断的重复着枯燥而单调的节奏,这种不断的重复所涵盖的时间范畴也许是,一天、一个月、一年……抑或是一生,虽然长短不一,但不可否认的是,真正能够做到风雨不改、寒暑不变,持之以恒的人,都有着让人艳羡的品质!
无论是精神……还是**!
获得了勇气战胜了怯弱的郑重在幽深昏暗的楼梯通道中,步伐越跑越轻松,紧紧跟随着张英和丁一的身后,而在他身旁的,不是身材壮硕的中年出租车司机范刚,也不是那位吹嘘自己如何如何熟悉《生化危机》的小胖子朱桐山,而是相貌清秀,身材苗条的女孩儿肇莉莉,她的脸上虽像是涂了胭脂似的有着一抹潮红,鬓角儿、眉梢儿、鼻尖儿也浮着一层细密的汗珠,但她的眼神依旧明亮有神,呼吸依旧不乱,比起后面的步伐拖沓、呼吸粗重的范刚,还有身体单薄呼吸紊乱的李毅,这女孩儿适才自己说平常喜欢游泳,可现在看来这哪是简简单单的‘喜欢’二个字就可以概括的?
许是看到了郑重略有疑惑的眼神,肇莉莉微微一笑,借着拐弯的机会,向郑重靠近了一些,轻声说道,“我从小就参加游泳队,虽然成不了专业运动员,但这种习惯已经养成了,一天不游就浑身不舒服。而且,我在自己住的小区内客串游泳教练,教小孩子游泳,那里有很好的室内游泳馆,还有全套的健身设备,不用白不用。”
“呵呵,不管怎么说,像你这样能够持之以恒的女孩子实在不多见!佩服!佩服!”郑重由衷的赞叹道。他这可不是奉承话,没经历过的人,永远不知道这‘持之以恒’四个字代表着什么,也不知道这四个字有着何等的涵义!一时热血上涌,头脑热的人从来都是多数,真正能够贯彻终始,能够一直坚持下去的,少之又少。不然,起点也不会有那么多被众多书友冠以‘太监’之名的小说了,而那只不过在电脑键盘上敲字而已,与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跑步和游泳比起来,实在算不得什么!
“彼此彼此!”肇莉莉笑着答道。小时候便在游泳队训练的她怎会看不出,郑重跑步时无论是步幅大小、步伐轻重、呼吸频率以及整个身体姿态都是相当和谐,而这种和谐的整体状态绝对不是一天二天能够完成的,那是日积月累、经年累月刻印在身体上的痕迹,她相当清楚这种让身体自然而然进入状态的痕迹是如何形成的,因为她也有着同样的痕迹!
正是这个原因,让肇莉莉对郑重的印象很不错。她虽自嘲是宅女,但那也不过是自嘲而已,家中虽算不得簪缨世家、显赫豪门,可锦衣玉食的奢华生活却是她从小就拥有的,但这种奢华生活却并未让肇莉莉迷失了自我,确切说,是她那位纵横商场的父亲并未放纵于她,正确的教育使得她比起同龄人要成熟得多,她崇拜白手起家的父亲,瞧不起那些四体不勤终日沉迷灯红酒绿,过着纸醉金迷生活的二世祖,所以,她笔下的主角更多的是,那些有着坚强意志,坚持自己信念的人。
“你……从什么时候开始跑步的?”肇莉莉随后问道。
“十岁。我小时候体质很弱,经常生病,十岁那年,我家隔壁搬来了一个体育老师,他是我爷爷的学生,跟我们家很熟。他跟我说过,只要每天坚持自己家那栋楼跑一圈儿,以后就不会进医院了。呵呵……”郑重一边回忆一边说道。
“你信了?”
“那时候年纪小,只知道不想因为总缺课而被班上同学笑话,结果就开始跑了,从一圈,到二圈,三圈……最后从围着楼跑到围着小区跑,后来就是沿着河堤跑。不过,跑步真的很管用,至少从开始跑步起,我很少得病了。虽然后来不再三天二头进医院了,但这种跑步的习惯却改不了了,一天不跑,浑身就不自在。所以,也就一直坚持到现在!你呢?”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