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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2章 仇人见面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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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饰虽然有金饰独特的美,但陆晴晴本人却很少佩戴。

在金属首饰方面,皮肤黑黄的人不适合佩戴黄金和玫瑰金,铂金、白金是他们最好的选择,皮肤白的人就不会有选择困难症了,后者适合佩戴任何一种材质的珠宝。

陆晴晴的皮肤就很白,白得如瓷,嫩得像豆腐,在灯下发光。

即使偶尔因为新鲜佩戴金首饰,也都是精巧别致的款式,绝不是重量级的土豪款,而金器展柜中却有很多土豪款的金项链、龙凤镯。

港粤一带婚礼上,新郎新娘都喜欢戴金器,金器愈多愈大,愈彰显富贵。

陆晴晴看了看眼前的一对龙凤镯,每一只镯子都有手掌宽,上面浮雕龙凤呈祥的图案,因为工艺精美,灯光下的一龙一凤栩栩如生,几乎破空而去。

“戴着这样的镯子,手腕会累断。”标签上标的重量是八两。

没错,八两一只,两只总重一斤。

这里的半斤八两是指旧制。

宁安平莞尔道:“谁闲得戴这种款式?摆明了就是为婚嫁准备的。用黄金做陪嫁,就是因为黄金是硬通货,千百年来都没改变过它在货币中的地位,在缺钱的时候容易折现。似翡翠钻石一类,除非高档货可以进拍卖场,否则很难出手。就是典当行,一百万买来的翡翠钻石,他们可能就给你十万块钱的价格,爱卖不卖,黄金就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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