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昔日重来(1/2)
雨很大,我们站在屋檐下,就像是站在瀑布边,一股股潮湿的空气带着细碎的雨星不时吹到我们脸上,看着在马路上奔跑的行人和一下子变少的车辆,我感到自己的情绪又恢复了正常,甚至,有一种莫名的兴奋。雨似乎越下越大,方湄渐渐感到有些沮丧,这样下去,不只是城隍庙逛不成,回去也是个问题。尽管我觉得这些都无所谓,但还是朝四周打量了一下,看能不能想个什么办法,离开这个地方。这时,我突然发现我们身后不远的地方就有一家电影院,我立即拉着方湄冲了过去。
几分钟后,我们已经坐在了黑暗之中。虽然现在只是下午,电影院里人也还是不少。看得出,有不少人都是情侣,他们紧紧地靠在一起,轻轻地嗑着瓜子,吃着零食,不时接一个吻,就像这只是放给他们两个人看的电影。我和方湄也很快依偎到了一起。银幕上,正在播放着一部我没有看过的外国黑白电影。电影院里开着冷气,不一会就让人从内到外彻底地安静了下来,外面那一片刷刷的雨声也不仅从眼前,甚至在我们脑海中都完全消失了。
也许是没休息好的缘故,再加上刚才又淋了雨,方湄倒在我的肩膀上,不一会就闭上了眼睛。我调整了一下姿势,让方湄睡得舒服一些。我一个人开始静静地盯着发光的银幕。带着黑白电影特有的黑屏和缓慢的节奏,镜头一个个切换着,一对恋人像在话剧舞台上一样活动着,他们争吵,和好,然后再争吵,似乎每一个细节都让我有似曾相识之感。但我不为所动,坚持往下看,直到再也忍受不了银幕上的画面和我记忆中的那些画面每一幅都吻合到一起,变成同一幅画面为止。
在这虚假的然而却是无比真实的夜幕中,从昨天下午起就要流下的眼泪,终于像外面正在下着的大雨一样流了出来。为了惩罚自己,我让它尽情地流,因为我欺骗了我自己,其实,从一进来,从看到银幕上的第一眼起,我就知道,我已无法躲避过去的一切,它就在今天,在此刻这个将来出现了。
我情不自禁地想起当初和桃叶一起看这部电影,也就是《简爱》时的情景,我记得,每当身世坎坷的简爱和孤傲的罗切斯特在一起时,她的脸上都会亮晶晶的,我原来一直以为只是剧情打动了她,今天才知道,打动她的不单单是剧情。我当时还嘲笑了她的多愁善感,如今看来,却多像是在嘲笑我自己?
尽管,男人也有这么多眼泪实在让我惊讶,可我并不因此就不让自己流泪。这一次,我对自己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晚上,当我离开上海的时候,突然感到有些若有所失,仿佛身上有什么东西不见了。我知道,这当然不是因为我的眼泪流得太多而使体重减轻的缘故。我站在火车的车门后,看着迷离的霓虹灯渐渐远去,直到外面什么也看不清楚,才回到了座位上。
“哦,回来了。”
下课后,我像往常一样踢了踢宿舍的门,很快,穿着一件厚厚的军大衣的高前就开了门,向我打了个招呼后,他马上又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捡起一本书看了起来。我用脚把门踢上,放下书包,然后走到桌子前,想看看高前在看什么书。
冬日的阳光从窗外射进来,整个宿舍都显得格外明亮,也暖和了许多。看着高前仍然坐在那里一动不动,我有些怀疑自己的眼睛。因为,自从这间宿舍只剩下我一个人后,每次回来,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想起高前还在的时候的样子。所以,一开始,我以为自己看到的依然只是想像而已。可当我走近高前,看见他苍白的面色和略微有些发胖的脸庞时,才终于反应了过来,坐在我面前的高前并非虚幻的心像,他是真的。
我当然难以相信这是真的,因为暑假就有人说他要出来,可一直等到10月底也没见到他的影子,没想到大家都绝望了,他反而出来了。
“高前?真的是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兴奋地打了一下他的肩膀,恨不得一把把他从椅子上拉起来,拥抱一下。“大胡子知不知道?”
“刚到,还没来得及去找他。”高前似乎有些腼腆,就像什么灰尘落在他身上了一样,抬手轻轻地掸了掸自己的肩膀,然后看了我一眼就把目光闪了开去。
“你等着,我这就去给他打电话,他一定很高兴。大家早就在等着你出来了。”我不以为意,还沉浸在兴奋之中。
“不用了,这样太麻烦了吧?”高前从桌子后站了起来。
“说的也是,干脆,我们现在就去找他算了。”我看了一下手表,“这个时候,他应该还没吃午饭。”
“能不能等一会?”高前忽然很不好意思地问。
“什么事?”我以为他要去洗手间什么的。
他把手里的书翻了一下,“我想再看一会这本书。”
我看了一下,原来不知道是谁扔到这里的一本王朔的小说集。
“没问题,你再看一会好了。我先去打瓶开水。”我笑了,觉得高前这么一客气,还真让我有些不习惯,他简直和一个刚进大学的新生差不多。
高前点了点头,重新坐到了椅子上。可能有些感冒,他坐下去后,擤了一下鼻涕,然后直接用手擦了擦鼻子,拿着那本书继续看了起来。
因为刚下课,校园里闹哄哄的,高音喇叭里正在播放着刺耳的音乐,刚巧太阳又好,似乎春天突然来临,到处都是背着书包或者拿着饭碗边走边吃的人。我提着开水瓶,走到公用电话亭,给大胡子拨了个电话。果然,当他听到高前已经出来时,立即在电话里叫了起来。
“你们等着我,先不要吃饭,我马上就来。”
我回到宿舍,看到高前还在那里看书,在我进去的一刹那,似乎还在微笑,可看到我后,他却赶紧抿上了*。我给他泡了一杯茶。我本以为高前会和我聊几句,可他好像并没有这个意思。接过我的茶杯后,就又把眼睛盯到了那本书上。
这让我多少感到有些尴尬。我犹豫了一下,决定还是不把大胡子要来的消息告诉他,准备到时候让他惊喜一下。我往窗外望了望,大胡子的摩托车的声音还没有传到耳边。屋子里有两个人还这么安静,我真有点不大适应。为了让气氛变得热闹点,不再这么沉闷,我故意很响地拖开椅子,也不管录音机里放着什么磁带,随手就按下了放音键,然后,给自己也泡了一杯茶。
录音机的磁带啦啦地转动了一小会儿后,突然响起一阵琴声,接着就是鲍*迪伦用沙哑的嗓子演唱的那首《答案在风中飘》。这首歌在这个时候出现,我倒是没想到,但我想,高前听到这首歌应该不会觉得陌生,也许,他还会像过去一样,听到这熟悉的旋律,会像我一样跟着录音机哼唱。在歌声中,我偷偷地瞥了高前一眼,本以为他会侧耳倾听,可他似乎已完全被小说所吸引了,不仅没有被歌声所打动,甚至连头也没抬一下。
一个人,要望多少次,才能看得见天空。
一个人,要流多少泪,才能理解别人的哭泣。
我忽然觉得自己很无聊。我不知道他是真的没听到,还是不想听?我弄不清楚。不知为什么,好像就在这一刹那,高前在我面前突然变得陌生起来,但这种陌生并不是那种陌生人之间的陌生,不是,它是那种曾经亲密无间,可因为某些琐事发生龃龉后所产生的距离感和不自然。鲍*迪伦的嗓音似乎也突然变得虚假起来,我一遍一遍地反复听着这首歌,觉得它一点也不像我过去认为的那样,是一个男人对自己所走过的道路的饱含沧桑的倾诉,而是充满了无奈、痛苦的情绪,甚至还有一丝对自己的察觉不到的讥讽和不屑,以及一种淡淡的虚无感。
高前一直不为所动。我咔嚓咔嚓地按着录音机的倒带键和放音键,不知如何是好,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白痴一样,控制不住自己的手指头。幸好窗户外面终于响起了摩托车的轰鸣声,才把我从这种说不清的情境中拉了出来。
大胡子到底是经历过风雨的老同志,比我成熟,见到高前后,似乎并不像我在电话里所感觉到的那么激动,他只是很客气也很平常地和高前握了一下手,寒暄了几句。高前对大胡子突然出现在他面前,显然还是非常惊喜,但我注意到,除了在大胡子进门时,他忍不住朝我看了一眼,眼睛陡然亮了一下外,从头到尾,他似乎一直在竭力克制着自己明显有些激动的情绪,不让它流露出来。
可能是阳光有些强烈,从宿舍一出来,高前就把眼睛眯了起来,而且,他还不知从哪里摸出了一副墨镜戴在了脸上。这让我不禁觉得有些滑稽,毕竟不是夏天,太阳再刺眼,好像也没到这种戴墨镜的地步。所以,迎面走过来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朝高前看上那么一两眼,有的还盯着我们看,大概,他们把我们当成高前的保镖,而把高前当成了哪个不想让人认出自己真面目的影视明星了。也许,高前也觉察到了这一点,很快,他就又把墨镜摘了下来。只是,不知为什么,一直走在路边的他马上又把大衣的领子竖了起来,遮住了自己的脸。似乎,他很害怕被熟人认出来。这和他以前真是判若两人,过去,我们走在校园里时,高前恨不得所有的人都上来和他打招呼,而事实上也是这样,就因为我们经常走在一起,很多人才认识了我。可今天,不要说碰见熟人了,哪怕仅仅是从在校园中走过,好像都让他感到很不自在。我还从未见过他在躲避迎面走过来的人时会如此笨拙,就像一个在自行车驶过来时拿不定主意的人一样,他有好几次都和别人撞到了一起。
大胡子也一定看到了高前这副好笑的样子,但他可能并没有多想,依然和我边走边聊晚上如何为高前设宴洗尘的事。可是,当我们在校门附近的一家过去我们常去的小饭店的一间包房里坐下,小姐刚给我们沏好热茶,大胡子拿过菜谱正准备点菜时,高前忽然提议还是回到学校,到食堂里去吃。
“怎么?”大胡子有些不理解。
“这里人太少了。”高前嗫嚅着说。
大胡子回头困惑地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高前。我也感到奇怪,高前刚才是很怕见到熟人,现在突然又提出回去,那不是有可能碰见熟人了吗?
“我的意思是说,我们还是到食堂里去吃热闹点,这里太冷了。”
“空调刚开,马上就热了。”大胡子拿起遥控器,嘀嘀按了两下,把温度又调高了些,空调的声音立即变大了。
我看看高前,他的*动了一下,好像并不想接受大胡子的这个建议。
“走吧,我们还是回去好了。就我们三个人吃,确实太冷清了。”我说。
大胡子看我真的从椅背上拿起了外套,虽然脸上有些不快,可还是站了起来。
这一顿饭让人吃得很不舒服。因为,他只在食堂坐了一小会,就又觉得食堂里人太多了,最后,我们只好把饭端回宿舍吃。
不过,晚上更糟。因为中午好歹高前还出来了。到了下午,就在我们准备出发,到外面的一家饭店去参加大胡子安排好的酒宴时,高前忽然倒在床上,说他有点不舒服,无论如何都不能去赴宴了。我问他需不需要看医生,他躺在床上向我摆了摆手,说他只要睡一觉就好了。
我犹豫了一下,觉得这件事太过突然,但高前的脸色似乎确实和刚才有些不一样。我想了想,给他倒了一杯热水,只好一个人去了饭店。
在闪亮的装饰灯光下,这家闻名遐迩的大饭店在逐渐降临的夜色中显得金碧辉煌,一个穿着红旗袍的服务小姐把我带到了大胡子订的包房前。透过玻璃拉门,我看见包房里面老朋友济济一堂,只在中间空了两个位置,桌子上琳琅满目地摆满了杯盘碗碟,当中是一个很大的奶油蛋糕,大胡子正笑着在往一根蜡烛上点火。听到拉门声,屋内的灯忽然熄灭了,在黑暗中,大家一起对我唱起了那首祝你生日快乐的歌。
“好了,高前,还愣在那做什么,快过来,把蜡烛吹灭,我们好一起喝酒。”一个朋友对我嚷道。
“是,欢迎你重回未来。”一个朋友也笑着说。
我正准备解释,大胡子已经发现了门外就我一个人,他把灯啪的一声打开,屋里的灯一闪一闪,重新亮了起来。
“高前呢,是不是上厕所了?”
“他没来。”我解释说。“出门的时候,他突然不舒服,来不了了。”
“没事吧?”大胡子问。
“没事,他说他休息一下就过来了。”
显然,这个消息让大家都感到既突然又失望,刚才那股欢快的气氛一下像屋里的热气一样消失了。我把门拉上,看了还在那里发呆的大胡子一眼。“外面降温了,跑了这么远,我也饿了,怎么样,开吃吧?”
大胡子反应过来。“好的,今天我们先吃,热*,改天我再安排一下,再正式迎接一下高前。”
遗憾的是,大胡子的这个计划后来并没有实现。这倒不是他食言,而是高前觉得,既然我们都已经聚过了,再把大家叫到一起,也没这个必要。看到已经变得沉默寡言的高前对此兴趣不大,大胡子也就没有再勉强。
这只是个开始。高前也不仅仅是对这件事提不起精神,他好像对任何事都不再感兴趣了。在这次聚会不久,大胡子想让高前散散心,特地在一个星期天约了几个漂亮女孩,买了一大堆吃的东西,还买了一些啤酒,趁着天气好,来拉高前一起去爬紫金山。可是当他一大早兴冲冲地赶到学校来叫高前时,高前却说他没时间,因为他要写毕业论文。实际上,这只是一个借口,他的毕业论文早在去年就已经写好,只是后来没有参加答辩而已。
大胡子只好又像上次一样,拉着我和三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姑娘百无聊赖地爬了一趟紫金山。因为大胡子和其中的一个女孩是朋友,两人几乎是寸步不离。所以,一路上,我只得强颜欢笑,陪剩下的两个女孩谈天说地,帮她们背包,拍照,拿衣服,找厕所,就差把其中的一个姑娘从山上背下来了,她在下山时突然说自己脚崴了。我当时一听眼就绿了,她的脸顿时变得难看得要命,好在她站在那里活动了一下后说没事,我的视觉才重新恢复了正常。
下午,我回到宿舍,发现高前正在睡觉。把他从床上叫起来后,他问我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我让他看了看窗外西斜的日光,他才明白过来,他已经快在床上睡了一天了。
他不仅在回避我们这帮过去的朋友,还在回避我们过去的生活。这学期还没结束,他就从宿舍里搬了出去,住到了别的地方。我问他怎么回事,他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他只是说他晚上要看书,怕影响我休息。
这个原因当然是假的,我晚上也看书。真正的原因也许是我们影响了他的休息。他回来后,大家又开始经常聚在我们宿舍聊天。但每次他都一个人拿本书沉默地躺在床上。有时他竟然在我们的吵闹声中酣然入睡,这不禁让每个人都觉得有些尴尬。可时间一长,大家也都习惯了,不管他在干什么,自己该干什么还干什么,聊天,打牌,听音乐,喝酒,就像他不存在一样。
他搬到新宿舍后,我曾经去看过他几次,房间很小不说,还是五个人住一起,整个房间里堆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而且,我第一次去,被他们宿舍的人拉到一起打了个通宵的八十分,同时,还听了一夜的专谈人的性苦闷的广播节目《心灵之约》,一句话,这里的条件远没有我们原来的宿舍好。但这里却有一个我们的宿舍没有的条件,他的同屋在高前搬来之前,没有一个人认识他,了解他,知道他过去是个什么样的人。
也许,他要的就是这样一个环境,而不在于影不影响我休息,或者自己的休息被不被别人影响。
我们见面的次数也因此少了起来,有时即使在校园里偶尔碰到,也只是点点头而已。只有一次,我在路上遇到他,走过去后,他忽然掉过头来问我,桃叶怎么样了。我告诉他,桃叶已经死了。他似乎很震惊,有一瞬间,他脸上的刻板的表情突然像冰一样融化了,露出了原来的那副我曾经非常熟悉的神情。但很快就又不见了。天正在下着小雨。我看到像冰一样透明的雨滴从高前雨伞的伞骨缓缓落下,砸到地上,发出了钟表的指针走动的声音。
“什么时候?”他犹豫了一下问。
“今年春天。你出来之前。”
“怎么死的?”
“自杀。”
“自杀?”高前惊讶地看着我,刚才的那副神情又出现了。
“知道桃叶为什么突然退学吗?”我问。
“不清楚。”高前踌躇了一下。
“她爱*过去的一个中学老师,她之所以退学回家,为的是要嫁给他。”看着高前变大的眼睛,我干脆接着说了下去。“但是那个老师拒绝了她。”
“我明白了。”这一次,高前的面孔没有变回去,他的脸似乎重新变瘦了,变成了以前的那个样子。所以,他就不知不觉地像过去一样点了点头。“我说过,桃叶这样的人现在已经很少了,她是那种很古典的人。”
看我没有吭声,他的目光越过我的脸,向远处灰白的天空望了一下。
“你没事吧?”
“没有。”我想了想,觉得事实也的确就像我说的那样。
“那就好。”他的脸忽然又变了回去。“因为,桃叶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这样去死总比我们这样活着好。”
我以为他还会说下去,谁知他把雨伞往前举了一下,从我身边走了过去。我突然感到,自己的心就像这冰凉的雨水一样,一下子掉到了潮湿的路面上。我想起过去我们曾一起讨论过人是否可以自杀,并为此对康德在《道德的形而上学原理》中所表述的那条所谓的定言命令而发生的争执。我记得,他当时坚决赞同康德的这条律令,认为的确如康德所说,人不应该自杀,因为这不可能成为普遍规律。但今天他对桃叶的自杀所表明的态度,却又让我感到迷惑。
而似乎已被我遗忘的桃叶的身影,也因此又一次从我的脑海深处浮现了出来。
等我意识到高前已经离开的时候,我才发现,刚才还熙熙攘攘的路上,就只剩下我一个人还呆呆地站在雨中。
冰凉的雨丝不停地飘到我的脸上,我把雨伞打好,重新把自己的身子罩在雨伞下。地上到处都是被雨水打湿的落叶,它们其实并未枯萎,所以即使落到地上,被人踩来踩去,也依然像是在树上一样,每一片都还是绿色的。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对我们这些人的命运的一种隐喻,抑或只是我一时的感觉错乱,因为,任何时候,只要一夜风雨,这些树叶随时都会从树上落下。
英国唯美主义作家王尔德曾经说过,在我们的身边,有两个世界,一个就是所谓的现实世界,还有一个是艺术世界,前者是一直存在的,不管何时我们都能意识到它的存在,后者却需要我们谈论它,因为如果我们不谈论它,它就不存在。过去,我认为王尔德的这个说法是正确的,但现在我却不这样看了。我觉得,王尔德的这个概括并不准确,因为,我发现,即使是现实世界里的某些东西,如果我们不谈论它,它也一样不存在。
当然,我的这个想法是在高前出来后才产生的。因为在此之前,尽管高前在我们这个所谓的现实世界之中并不存在,但我和朋友们却并没有他已不再存在的感觉。每次聚会,我们还是像过去一样,谈论他的轶事,开他的玩笑,有时甚至还讲他的坏话,比如说他爱出风头,喜欢故作深沉,虽然很幼稚,还经常忧国忧民什么的,实际上,这也是我们自己的毛病,而且,就是因为这些毛病,才让他身陷囹圄。我们这么说,好像他就坐在我们身边,我们随时都可以调侃他似的。其实,他只是墙上的一张和朋友们一起喝酒的照片而已。一个写诗的朋友更有意思,还整理出了高前的年谱,准备以后给高前写个传记。我们都忍不住笑了,因为他的这个做法,明摆着是把高前当成一个历史上的伟人来看待了。而我们都觉得,高前还不够格。
可当高前出来后,他却似乎渐渐从朋友们中间消失了。刚开始的时候,大家都带着一种热烈的气氛谈论着他的一切,即使是他的沉默寡言,也并没有让我们失去对他的热情。但没过多久,再谈到他时,几乎每一个人都有了一种隐隐的疏离感,再加上他也很少像过去一样和我们在一起聚会。所以,有一天,当我们再聚会时,我忽然发现,从头到尾,都没有一个人再谈起高前。而也就是从这一刻起,我朦胧地感觉到,在我们这个世界里,高前将不复存在了。
也许,高前的变化情有可原。他回到学校后,系里只是让他把毕业论文写出来,至于何时能够毕业,将来究竟怎么安排,却没有给他一个明确的说法。这难免让他有些焦虑。当然,这还只是看得见的原因而已。至于他在看守所这一年多的生活对他所造成的影响,则是我们难以了解,也是无法理解的。
不过,真正的问题还不在这里,因为,不久我就发现,我们这个世界随着高前的销声匿迹,不知不觉中,好像也逐渐解体了。开始我们还并不觉得高前的缺席意味着什么,又会给我们带来什么,可是很快,大家就觉得再在一起聚会时,似乎少了些什么东西。最直接的表现就是,我们好像很难如同过去一样再找到一个共同的话题一聊就是大半天了。随着生意的拓展,大胡子已经很少有余暇再和我们坐在鼓楼上一喝就是半下午的茶,有时我们偶尔聚会,给他打电话时,他都会叫我们不要等他,然后等到我们快进行到尾声时,他骑着摩托车跑来为我们买单。而那个写诗的朋友有一天和大学同学聚会时,突然发现所有的人中,就自己最为穷困,还穿着一身皱巴巴的牛仔服,于是他决定不再自费油印那本没人看的诗刊,准备改写更有社会影响的小说。画画的那个朋友因为长时间吃方便面,有一次竟然因营养不良晕倒在租来的画室里,在大胡子的鼓励下,他剪掉自己的马尾辫,放下画笔,从画室中走了出来,准备为一家广告公司画广告牌。另外两个朋友也因种种原因,不再来参加我们的聚会了。
似乎在一夜之间,过去的那种闲暇就不见了,每一个人都忙碌了起来。就连我这样一个闲人,也在春天再度来临,校园里又一次弥漫起江南那醉人的暖风时,在方湄的催促下,开始为自己毕业后的工作忙乎起来。
也就在这个过程中,我突然发现,过去这个曾让自己留恋不已的校园,如今似乎已很难再吸引我了。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由于我在这里时所赖以存在的那个世界解体的缘故,不知怎么搞的,在它解体后,我忽然觉得校园这个现实的世界似乎也正在失去存在的意义,甚至,在我看来,它已经不再有任何存在的价值。
有时,我在校园里还会见到高前,但已经形同路人,我不知他对眼前的这个世界的看法是否和我一样,但我知道,我们现在已不在同一个世界里生活。所以,不管是谁,只要在路上远远地看到对方,我们都会很自觉地躲开对方。表面上,我们似乎都害怕看到对方,实际上,我想,我们并不是害怕看见对方,而是害怕看到对方身后的那个世界。高前的世界让我感到如此的陌生,神秘,不可捉摸。它对我,对过去的朋友,无不意味着一种巨大的缺失,同样,在高前看来,相对于我们,这种缺失在他自己身上也一样存在,正是这种缺失使我们之间的那个共同的世界突然断裂了。它就像一座桥一样从中间裂开、塌下,最后在腾起的烟随着烟尘渐渐散尽,可以看见在这个废墟里,被拉出的磁带闪着光,在风中像条棕色的长丝带一样被吹来吹去,把它当成是鲍*迪伦的,也说不定,也许就是康德的那本薄薄的《道德的形而上学原理》,被撕成了碎片,一页一页,像一只只方形的眼球一样在废墟里发出刺眼的白光,还有一些嘈杂却熟悉的声音,仿佛阳光下的灰尘一样笼罩在废墟的上空,其中,我不仅听到了朋友们的笑声和争吵声,还依稀听见了自己的声音。但这声音是如此的虚弱,空洞,很快就重新混进了那一片噪声之中。
我吃力地走在这一堆废墟之上,脚下到处都是砖石的碎块,似乎每一块都像积木一样,在上面印着朋友们破碎的脸,它们不停地发出哗啦哗啦的响声,逐渐与他人混在一起,变得模糊不清,难以分辨。我跪在废墟中,紧紧地抓住一块仿佛印有自己半只心脏的砖块,想找到另外一半,把它们拼合起来。可我怎么也找不到。废墟里到处都是破碎的心,它们在我的手里怦怦地跳动着,就像是真的一样。最后,疲惫不堪的我只能绝望地抬起头来,这时,我突然发现,犹如一场地震横扫而过,在一片巨大的旷野上,这些废墟就像是坟墓一样,一座接着一座,看不到尽头,而且,似乎在每一座废墟上,都有人影影绰绰地在寻找着什么。
一阵夹杂有呛人的硝烟的蓝色微风吹过,我好像听到了一阵哭泣声,我四处张望了一下,在苍茫的天色中,好像这个声音就从我这里发出,我低头看了一下,发现我手里的那块破碎的心热得烫手,原来是它在哭泣。它是在为谁哭泣呢?我问,“是为你自己,还是为别的什么东西?”
它什么也没说,只是变得更烫了,以至于我只得把它松开,看着它从我的手里落入废墟之中,很快就消失在脚下涌起的无数的几乎同样形状的碎砖片瓦里。
我的眼泪终于像泉水一样涌了出来。
毕业离开学校的时候,我谁也没有打招呼,就悄悄地走了。大胡子本来还想给我饯行,把朋友们都叫来吃一顿。借这个机会,他也想把高前叫出来碰个头。因为,大家已经有很长时间都没见面了。他觉得如果以我要走为借口请高前出来,他总会和大家见一面。但我想也没想就拒绝了他的这个建议。我了解高前的性格,他既然不愿意出来和大家聚会,那就谁请也没用。再说,又何必把他从自己的那个世界拖出来呢?
当然,与其说是我不想打扰他,还不如说我是不愿再打扰我自己。
我觉得,新的生活要开始了。我应该忘记这一切。所以,我几乎是迫不及待地离开了学校。
在离开学校之前,我把那一大堆磁带,披头士的、列侬个人的、保罗·西蒙的、约翰·丹佛的,等等等等,包括高前出来后再也没听过的他那些保罗莫利亚乐队演奏的交响乐,还有一盘崔健的带子,和两只塑料洗脸盆,一双黑色的军棉鞋,都送给了下一届的一个师弟。还有我买的那些外国小说,连同一本厚厚的由梁实秋主编的《远东英汉大辞典》,也都送给了一些感兴趣的同学。
我想,我将不再需要这些东西了。我问自己,我为什么要这些东西呢?
不要。
我把一本没有人要的纳博科夫的《文学讲稿》撕得粉碎。就像他当初在课堂上给学生上课时把巴尔扎克的小说撕得粉碎一样。当时,他告诉目瞪口呆的学生,这不是小说,这些都是垃圾。
这样做,虽然让我感到心里空空荡荡的,但我却一阵轻松。我希望,我以后能把这种情绪保持下去。我不想把那个已经崩塌的世界再带到未来的现实中去,我希望能彻底地忘记这一切。
我要自己往前看。
这也是方湄对我的要求。她说她就是这样的人,而且,她说到做到。在我刚到上海工作没多久,她就辞了职。离开上图后,她成功地跳到了一家专事生产洗涤用品的外资公司去做推销员。她告诉我,这倒不是为了钱,而是因为图书馆的工作太有规律了。每天坐在那里等着退休,实在是件乏味的事。
“将来怎么样,一眼都看得见。”她对我说。
我们坐在东风饭店临街的座位上,窗外,是在炽热的阳光下南来北往的大小车辆,越过外滩的防汛墙,可以看见轮船的烟囱和桅杆。从中午起,我们就已经到了这里,可店堂里一直是熙熙攘攘的顾客,直到现在,下午3点40分的时候,才安静下来。估计过不了几分钟,就会有更多的人来这家肯德基店尝鲜。方湄说,这是肯德基在上海开的第一家分店。今后还会开更多的店。但那毕竟是将来的事,我现在怎么也不适应自己在吃东西时,旁边有一堆人端着香喷喷的炸鸡围着自己,恨不得把你一脚从椅子上踹走。要不是方湄不为所动,我早就坐不住了。为了让自己心安理得,我不得不一会起来买一杯可乐,到最后,我几乎变成了个可乐瓶,相信只要我站起来摇晃一*体,装了一肚子的可乐就会冒着泡沫从嘴里喷涌而出。
两个世界(3)
“这不很好吗?”我又喝了一口可乐,“总比对未来没有把握好。”
“为什么要把握未来呢,”方湄抬了一下脚,让拖地的服务员把脚下已经照得出人影的地板再拖一遍。“让未来把握自己,不是挺好?”
“不知道,我希望将来是可知的。”我下决心,以后,不管多少人站在我旁边,我也不会觉得内疚,说什么,我也不再喝这么多冰可乐了。
“那不就变成过去了吗?只有过去才可知,才能够把握。”
“你常想过去吗?”
“想过,但我不让自己想,我要像狗熊掰玉米一样,掰掉一个扔一个,要是都带着,就会寸步难行,没法往前走。”
方湄抓着盛可乐的纸杯,激动地把吸管咬在嘴里,一双发着亮光的眼睛紧紧地盯着我,似乎我不给她一个肯定的答复,她就立即会把杯中剩下的可乐全灌进我肚子里去似的,我只能表示同意。
“有道理。不过,你要走到哪里去呢?”我问。
“没想过,反正就是往前走呗。”
方湄放下可乐杯,老老实实地对我说。
这次,我没有再问,实际上,这个问题我同样也不清楚。也许,正因为这样,我才会问方湄。我也只知道朝前走,但走到哪里,前面又是什么,我却从未想过,或者说,从来没有去想过。
我突然意识到,在此之前,我都是生活在当下的,然而从现在开始,我将不仅要生活在当下,还要生活在将来。也就是说,我将不得不为了将来而生活在现在,而不是像过去那样,为了现在而生活在现在。
将来就像我眼前的冰可乐一样,在这一个夏日的午后从饮料机里带着嘶鸣声喷涌而出,然后一杯接一杯,源源不断地被送到我的面前的桌子上,很快就堆积如山,将我包围了起来。
这当然是个幻觉。当我清醒过来时,轻柔的背景音乐换成了披头士的唱片,它和空调吹出的凉风一样,是从天花板上缓缓地流下来的。我听了一下,是那首欢快的《让它去》,但也许是环境不对,听起来总觉得不像那么回事,以至于那种欢快的情绪都不像真的。
方湄正跟着这首歌的节奏轻轻地点着头。我这才注意到在她身后的墙上,居然挂着凡高的让人目眩的《星月夜》,当然也是假的,我的意思是,虽然同为印刷品,但它给我的感觉,似乎要比我在画册上看到的要假得多,尽管它的印刷质量要比画册上的好很多,而且还镶着一个精美的画框。
而且,它还是金色的。
就像我过去喜欢冒充的职业一样,在上海,我所供职的也正是一家杂志社。这是一本以青年为对象的老牌杂志,名字就叫《青年》,主要刊登一些励志作品,以积极向上的精神为主,试图引导年轻人的生活,使他们过一种有意义的人生。偶尔也刊登一些误入歧途的青年的故事,以发人深省,起到警世作用。
为了熟悉业务,我看了几本过去的刊物。因为觉得好人都大同小异,就专拣那些警世的故事看了看,谁知坏人也一样让人乏味,一连好几期上的反面人物都追悔莫及地说自己之所以走到今天,都是由于平时对自己放松了要求,受到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影响才堕落的,如一个小伙子就说自己之所以生活作风糜烂,同时与好几个女青年谈恋爱,就是因为看了港台的黄色录像、淫秽书刊,不能自持所致。这让我不禁哑然失笑。如果真的是这样,那资本主义国家岂不要早就乱成了一团?
显然,这只是个笑话。而我的工作,就是和采写这类玩意。开始我还担心自己可能胜任不了这项工作,在接受第一次采访任务时还有些不安。可没想到,几次下来,我就驾轻就熟了。原来,我真还低估了我自己的能力。
只有一次,稍微出了点意外。这次我受命采访的对象是个女演员。这个女演员以在话剧舞台上塑造革命先烈,尤其是《红岩》中的江姐著名,据说在她演出时,很多人都会感动地流下眼泪。约好时间后,我和杂志社的摄影小谢一起到了她家。她显然早有准备,门铃响过之后,仪态端庄的她就像舞台上的江姐一样穿着一身旗袍走了出来。采访像往常一样顺利,她非常配合,并主动向我们谈起自己的一个不为人知的故事,为了在舞台上演出真正的江姐,她曾自费到重庆渣滓洞监狱去体验生活。这个事例自然非常感人。当然,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她高尚的思想境界。她的言行完全符合一个她和自己所扮演的角色的身份。所以,在采访结束,小谢给她拍了几张照片后,我主动要求和她合一张影。她也欣然答应了。
问题出在小谢身上,他回去后打开相机一看,居然忘了把胶卷挂上。于是我只好打电话让这个现代版的江姐寄几张她的近照来,准备用在文章里。谁知她寄来的照片让我大吃一惊,我不知道究竟是她寄错了,还是有意为之,里面全是她穿着旗袍露出半截大腿或露出半拉*的玉照。
我并不是个封建的人,也不反对江姐拥有一副迷人的大腿和性感的酥胸,相反,我觉得这更能突出英雄人性化的一面,以及她的牺牲所具有的感人的悲剧力量。所以,我决定将错就错,就把这些相片送了上去。
主编老刘只是因为头发少了点,看起来老,其实并不老,他的年龄和大胡子相当,不过40出头,年轻时在黑龙江插过队,后来读过研究生,搞过一阵子汉译的海德格尔,思想还是很开放的,我们的杂志就是因为他坚持用美女青年做封面才取得了突破性的进步。但他觉得江姐毕竟不是陈白露,一个演江姐的人把自己弄成一个妓女的样子总有些让人不舒服。所以,在当着我的面挠了挠他的秃顶后,最后只用了文章,那些照片一张也没用。
这当然是个遗憾。
时间过得很快,好像还没有做什么事,就到了年底。周末下班后,我像往常一样,一个人坐在空空荡荡的办公室里,看着墙上被撕得只剩下几页的日历发了一会呆。夜幕已经降临,窗外的霓虹灯逐渐在黑暗中越来越亮。我从椅子上站起来,端起茶杯,慢慢地走到落地窗前,用手擦了一下玻璃上的雾气,外面正在下着冰冷的小雨。街道变成了一条发光的河,一辆辆汽车像夏天的萤火虫一样,在下面闪烁和跳动着。
在空调的嗡嗡声中,我回头看了一下摆放在每一张办公桌上的那些红色的电话,在吵闹了一天之后,它们一个个静静地俯卧在那里,似乎已经*了没有纷扰的梦乡。但我却希望,有人来惊醒它们,让它们突然响起来。
可以想像,在这个时候,正在外面出差的方湄已经走进了某个温暖的宾馆,在灯火辉煌的大堂里,她很快办好了入住手续,然后提着简单的行李,踏着厚厚的地毯,往房间里走去。曼妙的音乐从走廊的顶上缓缓地飘落下来,犹如星星点点的火光,不停地在她的脸上闪烁着。她轻轻地吹了一下口哨,像这半年来那些已经过去的日子一样,在马不停蹄地忙碌了一天之后,她终于能够休息一下了。走在宾馆的走廊上,她感觉就像是走在自己回家的弄堂里。这里的一切都是她所熟悉的。打开房间的门后,她随手把钥匙*了门口的电源开关,马上,室内的电灯就一盏盏地亮了起来,中央空调的热风也从排风口吹到了她的头上。她端详了一下床上铺得整整齐齐的雪白的被褥,两只叠在一起的蓬松的枕头,摆放在低柜上的电视机,一边的写字台,上面的那本黑色的人造革制的文件夹,里面夹着的介绍宾馆和各个部门的电话手册,印制有宾馆名称的几只空白信封,信纸,还有一枝笔杆既扁又长的圆珠笔,窗下的一个小茶几,两只白色的陶瓷茶杯和放在干净的烟灰缸里的两袋袋泡茶,床头的可以拉动的台灯,和床头柜上那只似乎从来没有挪动过位置的电话,终于彻底放松下来。她把行李甩到低柜上,从床头柜下拿出一次性的拖鞋换上,同时打开电视,给自己泡了一杯热茶。然后,她拿起话筒,向上海拨了个电话。
似乎就在眨眼间,屋内就响起了一串电话铃声,我几乎是下意识地抓起了手边的一只电话。可话筒里面却除了一声嘟嘟的长音外,什么也没有。
我立即反应过来,刚才的那番想像仅仅只是我的愿望而已。很有可能,方湄正行走在某个城市的寒冷的街道上,也可能,她此刻正坐在灯火通明的火车上疲惫地打着盹,向下一个城市奔去,或者,她正在机场上徘徊,等待着航班起飞。谁知道呢?其实,我知道,对于方湄来说,她现在究竟在哪里,是在宾馆里还是在大街上,是在火车上还是在飞机场,都不重要,用她的话来讲,只要她能在外面,在路上,就行了。
当然,要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因为她的工作性质就是不停地到各地出差。她之所以要这样说的意思很简单,她是想告诉我,她已经离不开这种生活。这种始终处在变动中的,也许会让很多人,包括我在内,疲倦乃至厌倦的生活,对她已是不可或缺。
她对我说,每次,只有当她坐在火车上或飞机上以后,闻到火车车厢散发出的呛人的那种特别的味道,或者在飞机引擎刺耳的轰鸣声中,她的心才能安静下来。而且,不知怎么搞的,只有在宾馆的标准房里,她才能得到真正的休息。一旦她回到上海,回到家,躺在自己的床上,她却总是要失眠。为此她曾非常烦恼,还让我给她搜集了很多治疗失眠的小窍门,比如从一默数到N,用右手的大拇指和食指捏住左手的虎口慢慢地拼T——E这个单词,或者想像自己在一个空旷的大草原上行走,什么也看不到等。虽然同样的方法,我一试就灵。可换到她身上后,却怎么折腾也没用。所以当她第二天黑着眼圈来找我的时候,总要怪我推荐的方法不灵。而只要她一跨入任何一家宾馆的标准房,这个毛病就会立即消失。
“我这样是不是很怪?”一次,我们在一个宾馆的房间里做完爱后,她*从床上跳了下来,然后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一边喝一边对着低柜后的镜子理了理自己蓬松的长发。“你别误会,我是说,我的这个毛病。”
“不,我喜欢这里。”我看了看布置得整整齐齐,千篇一律的标准房,恨不得把另一张床上的席梦斯床垫捣烂,从床架上拖下来,扔到地板上,或者把电视机弄到屋角,对了,还有低柜后的那面镜子,也得打碎,我好像在很多宾馆的标准房里都看到了这面镜子。我希望房间里乱一点,脏一点。因为,它实在是太整齐了,太干净了。以至于每次方湄拉我到宾馆里去,我都会像她在家里一样失眠。所以,如果有可能,我真想把所有设计宾馆标准房的家伙都集中在一起,让他们天天睡在自己设计的房间里,我相信,要不了几天,他们就会做噩梦。有几次,实在是无法入睡,在我把那些治疗失眠的小窍门一一试过也没用后,我甚至想,也许,地狱的样子就是按照宾馆标准房的模式设计的。
“是吗?”方湄喝了一口茶,在镜子中抿了抿自己的*。“每次在宾馆,只要我一沾枕头,就能睡着。也不知道你休息好了没有?”
“还好。”我说。方湄的身体似乎并未因终日在外奔波劳碌而变得憔悴和消瘦,相反,变得更为健康和精神了。镜子中的方湄看到我在盯着她看,有些不好意思。
“怎么了?”
“没什么,我在想,你是不是天生就适合现在的工作?”
“也许是吧。”方湄在镜子前转动了一*子。显然,她对现在的这个自己相当满意。尽管她的回答有些模棱两可。
不过,她确实有理由对自己满意,她的工作得到的远不是公司的认可这么简单,而是受到了激赏。这不仅从她的收入和丰厚的奖金上可以看出来,也可以从她的职位上得到了验证,短短的几个月,她已经从普通的一名推销员成为公司的销售主管。无疑,和我相比,她的收入已经是天文数字。这也是我们能在宾馆里*的原因。但我知道,她这么做,并不是为了钱。
“你不知道,我在图书馆做得也很好。”方湄放下茶杯说。
这我倒真不清楚,不过,我理解,她这么说,是想申明一点,她离开图书馆,与其说是适不适合的问题,还不如说是她自觉这种生活对她来说,已经没什么新鲜感了,也就是说,没什么意义了。
窗外的马路上的汽车少了很多,声音也小了很多。一辆出租车停在对面的小卖铺,从车里钻出一个留着长发,穿着深色风衣和西服短裙的女孩,一看就知道,这个女孩和方湄一样,都是在那种大公司里工作的人。她们勤奋,干练,努力做好属于自己的每一件事情,也努力享受属于自己的每一分钟的快乐。她们既不留恋过去,也不担心将来,因为她们属于将来。她们不仅拥有光洁的身体,还拥有没有皱纹的灵魂,她们年轻,而且会永远年轻。不像我们,虽然身体还很年轻,但心灵却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衰老了。尽管未来还未到来,可似乎我们已经在未来的某一天倒了下来。甚至,我隐隐地觉得,我们将倒在未来的门槛上,永远也无法*未来。也许,将来的人会因此把我们当成是没长大的孩子,可只有我们自己知道,我们是过早失去青春的老人。
或许,这就是我喜欢方湄的原因?
可能是我在这里站的时间有些长,我面前的一块玻璃也重新模糊了起来,而那个女孩也早已不知去向。我伸手想再去擦一擦玻璃上白色的雾气。身后的电话铃又响了起来。
这一次,是真响。
我绕过几把椅子和几只堆满书稿和杂志的办公桌,从另一张桌子上拿起了话筒。电话里马上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是大胡子。我不禁又惊又喜。
“怎么是你?你从哪里搞到这个电话的?”
自从7月份离开南京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联系过。
“还能有谁?今天上午,我在无锡碰到方湄了。听说你春节要回家?”
“是。有这个打算。”
“怎么样,先到南京停一下,和朋友们碰个头再走,毕业的时候,你连个招呼也不打,就偷偷摸摸地走了,当时大家都很生气,说你这家伙,还没到上海就变成上海人了,太过分。”
“也不是,当时就是害怕麻烦你们,”听到大胡子在电话里骂我,我也笑了,“高前怎么样?”
“高前?”听到我问到高前,大胡子在电话那头好像遇到了难题的小学生一样,突然沉默了下来。
“怎么,高前出事了吗?”我不明就里,有些着急,赶紧问。
“没有,我们很长时间没联系了。”大胡子犹豫了一下,“你知道,他不想见我们。”
两个世界(6)
电话里发出了啦啦的嗓声,大胡子的声音也突然变小了,我似乎听见他咳嗽了几声,然后是咔嚓咔嚓揿动打火机的声音。
“你走后,我们就再也没见过面。”他抽了一口烟,又咳嗽了几声后,有些不自然地说。
我没有再说话。我知道他的声音为什么会发生这种变化。尽管他很想把自己的情感隐藏起来,但我仍能感到,他的声音里所含有的一丝内疚。
事后我想,我之所以能体会到大胡子的这种情感,并不是因为我有特异功能,能通过电话线了解他的情绪,而是因为我自己对高前也一直怀有这种内疚。不知道为什么,自从高前从看守所出来,重新回到校园后,我对他就隐隐地产生这种歉疚感,有时,我还会模糊地为自己感到羞愧,为自己当初没有和高前一起待在校园里度过那段时间感到后悔,也为自己如今可以无所事事地安享眼前的一切而感到不安。我觉得,高前比我更有资格享受这一切。尽管,这一切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说到底,也只是一种平庸的生活罢了。而且,很有可能,是高前根本就看不上的一种生活。
但我总是为之不安,我无法说服自己接受这一点。我知道大胡子也一样。因为,我们都明白,高前将永远不可能按照以往他所设想的轨道再走下去了。这才是问题的关键。他无论怎么走,都将是另外一条路。不像我们,怎么走都可以,怎么走都不意外,怎么走,也都是可以成立的,从这点来说,方湄和我们也是一样的,这也正是我,还有大胡子等产生愧疚的一个原因。
也许,这只是个很自私的想法,为什么我们就可以变化,而高前就不能变化呢?我们真的理解高前吗?他为什么要按我们的意愿去思考,去生活呢?如果是我们自己,我们愿意过别人所希望过的生活吗?
这显然是个问题。
但我们却无法解决,因为我们只有亲身经历这样的生活过后才会知道答案。所以,它现在只能以问题的形式存在,而不是以答案的另一种形式存在。
火车经过南京的时候,外面正在下雪。透过车窗,可以看见在站台上的灯光的映射下,雪花像棉絮一样从空中纷纷扬扬地坠落下来,但一到地上,就融化了,只留下了一摊摊发光的水渍。
我忽然觉得,也许当初应该接受大胡子的邀请,在南京下车和朋友们见一面。我们可能并不像我们自己所想像的那样坚强,就如同这一片片雪花一样,但既然都是一样的水,又有什么不能说清楚的呢?
我感到有些对不起大胡子。
只是,一切都太晚了。站台上,提着大包小包的乘客像汹涌的潮水一样向车厢涌了过来。他们陌生的面孔和身影马上把车窗包围了起来。
为了避开陡然兴起的民工潮和返校的学生潮,春节过后,我又在家里多住了几天。好在主编老刘到底是老同志,非常善解人意,为了让我在家里待得心安理得,他还特地让我就近采访了一个人,写了一篇文章。
不过,当我回到上海后,老刘就不再这么照顾我了。我还没来得及和方湄见面,他就立即把我派到北京去出了一趟差。因为走之前,方湄不在上海,到北京以后,我就给方湄的公司里打了两个电话,可每次她都不在。所以,出差回来后,我就顺路到了她公司去了一趟,想看看能不能在公司里碰见她。可让我吃惊的是,当我在走廊里拦住一个抱着一叠文件的姑娘问她方湄在不在的时候,她马上告诉我,方湄在前几天辞职了。
“辞职?”
“是的。”
我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可看到对方再次明确无误的表态后,我只能将信将疑地哦了一声。
“那你知道她去了哪里吗?我是她大学同学。”我尽量把自己的惊讶降到最低限度,以免这个姑娘把我当成一个不怀好意的人。
“不清楚。”对方抱歉地笑了一下,摇了摇头。“离开公司的时候,她只是说她想休息一段时间,没说别的。”
这正是方湄做事的风格。看来,她是真的离开这里了。尽管这让人感到很意外,有些难以置信,可又有什么办法呢?
从方湄的公司出来后,我立即叫了一辆出租车,往她住的地方赶去。一路上,我不停地想,她究竟是为什么要离开现在的公司,又到哪里去了?记得春节前我们见面时,似乎她还说自己对现在的这个工作比较满意,而且,我想,以她的性格,一般是不会与别人产生矛盾和冲突的,那还有什么工作比现在的更适合她呢?难道,是她出了什么意外?
也许是为了和我的心情相映衬,我们的车几乎每走一步都会遇到一个红灯,常常是刚通过一个路口,没开多远就又得停下来,只能像蜗牛一样跟在一大堆车屁股后面慢慢往前挪动。在远远地看到前面的路口又出现了一个红灯后,穿着制服打着领带显得文质彬彬的出租车司机终于露出了本色,拍着方向盘大骂了起来,说真应该让市里的头头脑脑也来吃这么一串冰糖葫芦,这样他就不会天天忙着在电视里开会讲话了。
我当然不会这么着急,尽管出租车的计价器在不停地往上翻动,每跳一个数字都让我的心里咯噔一下。可能是车内的空调温度比较高,我觉得车内有点闷,就打开了车窗,呛人的油烟味,马路上的喧哗声,还有明晃晃的阳光和初春略带寒意的空气一下子涌了进来,这让我的心情稍微平静了一点。我尽可能不让自己的情绪陷入怪圈,因为,我很难控制住自己在这个时候不去胡思乱想,显然,方湄真要是出了什么意外,那也已经是发生过的事了,既然发生过了,我也就没必要再为这件已经发生过的事着急了。我想,如果方湄真的就在这段时间里发生了意外,那也实在太像电影了。
可世界上的事就是这样,越不可能发生的事情真还就有可能发生,那些看起来像假的事情也往往是真的,其实,真正发生的事也只会比电影里和小说里描述的更假。所以,当车子在距方湄家还有两三百米的地方又一次被堵住,开始一点点地往前爬后,我终于忍不住把早已捏在手上的钞票一把塞给了司机,拉开车门从车上跳了下来,然后提着包,像杂技演员踩高跷一样,在突然的刹车声和一些司机骂我找死的声音中,从被汽车挤得满满的街道中间一蹦一跳地冲到了路边。
说实话,我已经顾不上这么多了。虽然我也知道方湄不会有什么事,但我还是不能控制自己。为什么要控制自己呢?我一边在人行道上左冲右突一边问自己,控制自己干什么呢?既然我们高兴时从来不需要掩饰自己的笑,那又何必在痛苦和紧张的时候掩饰自己的情绪呢,让自己焦虑一下,痛苦一下,甚至像小孩一样无所顾忌地大哭一场,不是很好吗?
因此,当我满头大汗地跑到方湄住的那一层楼时,我已经不再紧张。在楼梯口,我擦了擦脸上的汗,让自己的*完全停下来,然后才慢慢地走到她的屋门前。
在脏兮兮的防盗门后面的木门上,有一张用图钉钉着的纸条。
这下,连敲门也省了。
方湄果然又跳槽了。她似乎算准了我会来,在纸条上给我留下了一个地址,告诉我这几天她都不回家,让我回来后直接到一个地方去找她。我无奈地摇了摇头,伸手从门上扯下了那张纸条。
不知是她心血来潮,还是不得已而为之,她纸条上说的那个地方,远在城市的另一头。从这里出发,等于是横穿大半个上海。我看了看表,再过一会,下班高峰就到了。这真让我头痛不已。我掏出一支烟点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楼梯的外面,是肮脏的苏州河,一艘小汽艇无声地从水面上驶过,溅起一片混浊的浪花,河堤下是一个熙熙攘攘的菜场,一股夹杂着鱼虾、油炸臭豆腐和各种蔬菜的气味像看不见的浓烟一样从下面不停地飘上来,一侧横跨苏州河的拱桥上,几辆出租车正鸣着喇叭驶过,远处,是外滩附近那一片连绵的高楼,柔和的阳光正在一些建筑的尖顶和越来越多的巨大的广告牌上闪耀。
这就是方湄每天看到的风景。我想,除了这些,她还能看到什么呢?我的眼前突然出现了凤凰那座小城,此刻,在沿江的吊脚楼里看到的是什么呢?是对岸那一片黑色的吊脚楼后青翠的群山,还是飘在哗哗流淌的河上的那一阵若有若无的烟岚?是在河边洗衣的妇女,踩着被水淹没的石碇跳向对岸的小孩,还是身后正在沿街的店铺里制作着黄色的姜糖的小伙子,和突然消失在弥漫着米酒香味的长长的小巷里的有着一张圆圆的面庞的姑娘?她是谁?是小陈,是桃叶,还是我所不认识的人中的一个?
夕阳西下,在这个同样的黄昏,在不同的地方,它正一点一点地下沉并折射出不同的光线,两条潺潺的河水在我的眼前也各自一如既往地向远方缓缓流去,它们或喧哗或沉静,有如我所经历过的生活一样不可挽留,不可重复,更不可能交叉。而我只能站在这里,只能静静地看着它们无声地流淌,在光影中默默地变化,却不能为它们做些什么。
因为,这脚下的一切离我就像凤凰那座小城离我一样遥远。而且,即使身在凤凰,我改变的也只不过是我自己而已。
但这只是我的感觉。我相信,无论是小陈,桃叶,还是方湄,她们看到的一定和我不一样。
话又说回来,为什么要一样呢?
在路灯下,我又把方湄留给我的那张纸条掏出来看了看,再次确认门牌号码无误后,在看门老头怀疑的目光下,硬着头皮迈进这所幼儿园的大铁门。我很难相信自己的眼睛,方湄的新工作居然是在一个幼儿园里,她在干什么呢?喂小朋友吃饭,撒尿,还是在给那些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小孩擦屁股?
看到院子里摆放的那些巨大的积木,滑梯,和墙上用彩色瓷砖拼出来的兔子,狗熊,大白菜什么的,我简直要笑出声来。我想起那些让人困惑的童话,有时候,真不知道它们到底在说些什么。比如,格林兄弟的一个残忍的童话叫《聪明的汉斯》,说汉斯这个小孩,会把一只鸡的眼睛挖下来送给要它的人,还有《伊索寓言》里的一则《人和狮子》,当人看到大力士海格里斯把狮子踩在脚下的塑像时,兴奋地回头对身边的狮子说,还是人的力量大,但这头狮子的智商和他的头是成比例的,很快就还此人以颜色,告诉他,这个塑像是人弄的,如果是狮子来搞,那踩在脚下则会是海格里斯。当然,我也还想起了《卖火柴的小女孩》、《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和《皇帝的新装》,还有乱七八糟、充满暴力的迪斯尼动画片《猫和老鼠》。
我以为我会顺着这个思路一直想下去,但最后,我想起的却是中国的《三个和尚》和《崂山道士》,它们的意思都很简单,都是教育我们应该做什么样的人不该做什么样的人的,和我们的杂志一样。毫无疑问,我在走廊上对自己说,我喜欢中国的童话,因为它们的用意很清楚,所要传达的东西也都很明白,不像外国的,常常让人不知所云。它们更像生活本身,混乱、模糊、残忍,而不像我们的东西,是从生活里提纯出来的,它打去了那些刺人的棱角,变得更容易理解,也更容易把握。
跟着一阵忽大忽小的舞曲声,我走到了一个房间的门外,闪亮的灯光从敞开了一半的门里射了出来,十几个身穿不同颜色泳装的长腿姑娘正在里面来回走步,一个穿黑体*服的教练模样的女人在一边喊着口令,不停地叫那些穿着吓人的高跟鞋的姑娘们抬头,转身,挺胸,看样子,她们都累得够呛。尽管里面什么取暖装置也没有,但每一个人的脸上都亮晶晶的。我以为我走错地方了,转身正准备走,忽然看见方湄一甩扎成马尾的长发,和那些姑娘一起精神抖擞地转过头来。
直到我们在一家小饭店里坐下来吃饭,方湄还兴奋地对我唠叨个不停,但我对她有些不冷不热,只是偶尔点点头,表示在听她说话。因为,我迟钝的思维还没有完全适应眼前的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倒不是说她决心当幼儿园阿姨让我措手不及,或让我不满,如果真是这样,我自然不会这么无动于衷。
她告诉我,她已报名参加了上海市第一届青春风采大赛,而且已经通过了预赛。我一听,就明白了。狗屁!什么青春风采,青春礼仪大赛,说穿了就是选美大赛。这就像我们的杂志,上面规定,凡是遇到白领二字,一律改为办公室里的年轻人一样。只不过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专有名词罢了。其实是一回事。
当然,我不动声色,一边一口一口地啜着啤酒,一边想我究竟该怎样表达对这件事的意见。我看着方湄因为激动而红扑扑的脸,真恨不得掀开她的脑袋瓜看一看,里面究竟是哪些东西搭错了,让她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她竟然一口气要了四瓶冰啤酒。显然,她已经为这项比赛而痴迷。
“哎,你怎么了?又不是你参加,不至于紧张得脸都变形了吧?”她像个老酒鬼一样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我在为你着急,你长得又不漂亮,而且,有点胖,不过,我先声明,我是喜欢胖一点的姑娘的。我又没钱替你通路子,你说你到时候什么也没混到,工作又辞掉了,岂不是赔了自己又折兵?再说,你就是侥幸弄到了冠军又能怎么样呢?”
我这么说都是替她着想。完全是开诚布公,实事求是。
“你是评委吗?”
“不是。”
“你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样的事吗?”
“不清楚。”
“你问过别人对我的印象吗?”
“没有。”我说。我有些明白她为什么要问我这些问题了。
“这就对了。”她得意地笑了起来。“就是因为这个,我才去参加的。像*一样,我是重在参与,结果怎么样,我并不在乎。正好原来的工作我也做腻了,刚好有这么一个机会,我为什么不试试呢?”
“很好,我就知道你是这么想的。”我用酒杯碰了一下她握在手里的空酒杯,也一饮而尽。“还有什么,接着往下说。”
不用看她的脸,我知道。这一次,总该轮到她惊讶了。
随着这届青春风采大赛一天天临近,我也一天天紧张起来,而且,真的就像方湄说的那样,把脸都紧张得变了形。因为第二天回到社里后,我立即被社里委以重任,负责报道这次礼仪大赛。为了在第一时间采访大赛的获奖者,并在第一时间写出有深度的文章,我到上图去查了一下国外还有香港选美方面的东西,又通过大赛组委会,拿到了一些可能获奖的选手的照片和材料,想预先熟悉一下情况,以免到时候措手不及。
不出所料,这里面根本就没有方湄的名字。不过,为了不打击她的积极性,我没有把这个消息告诉她。随着大赛第二轮开赛的日期一天天临近,方湄也加紧了训练,不仅每天都到那个幼儿园里跟着老师苦练自己的形体和台步,而且,为了使自己的体形看起来稍微苗条一点,她还启动了快速减肥计划,坚持每天只吃三个苹果。出于好心,我在见面时委婉地劝她不要太认真,但每次她都付之一笑。然后用筷子敲着桌子,看着我一个人把桌子上的一大堆精美的菜肴一点一点地硬塞到肚子里。其实,这些菜都是我按照她的口味点的。
“怎么样,这里菜的味道还可以吧?”
在一家西餐厅里,当我勉力吃完了最后一道菜后,方湄假装若无其事地问。在这之前,我已经连续吃了很多道菜,尤其是两块比我的脸还大的牛排,让我一下子变得严肃起来。
两个世界(9)
“不错。”我继续拿起小勺,开始吃冰淇淋。“要不要把你的那份吃掉?”
“既然你这么喜欢,还是你吃吧。”方湄不为所动。
“没问题。”我说。实际上,我的胃被撑到了极限,以至于我觉得自己的眼睛珠子似乎都要被顶出来了。我真恨不得把策划这次选美大赛的家伙的嘴巴撑开,像北京填鸭一样,用大鱼大肉把他们的胃像气球一样吹起来,或者每天只让这些家伙吃三个苹果,把他们饿得比方湄还瘦。
为了我的那点可怜的自尊心,我把自己的那份冰淇淋一扫而光。方湄对我翘起了嘴角,一边微笑,一边鼓起了掌,看见她这副洋洋得意的样子,我差点没控制住自己,想背叛我的职业道德,把我所知道的有关大赛的一些消息告诉她,还好,我很快把方湄的那份也端起来吃了一口,彻底让自己冷静了下来。
我想,反正方湄也快活不了几天了。我又何必再扫她的兴呢?
第二轮比赛开赛时,我找了个借口,没有去现场为方湄加油。因为我既不想看到方湄在舞台上穿着比基尼向那些坐在台下眼睛直发愣的评委——这些人大多是一些老男人——搔首弄姿的样子,更不想看到她在惨遭淘汰后的愁眉苦脸。我总觉得,方湄做什么事都太投入,在这件事上也是一样,如果希望落空了,她可能会吃不消。但我却不知道到时候怎么安慰她,因为这不像前些年流行的智力竞赛,要是被淘汰了,还有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大不了以后再多看几本书增加点知识什么的就行了,可选美比赛被淘汰了,该怎么办呢?总不能去整容,把自己的身体再加来减去吧?想到这一点我突然感到有些担忧,显然,以方湄的性格,她说不定真的敢这样做。
不过,我的担忧很快就消除了。因为方湄居然出人意料地从第二轮比赛中脱颖而出,闯入了决赛。从电话里得知这个消息后,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还以为听错了。直到大赛组委会的工作人员把方湄的名字一个字一个字地给我拼了一遍,我才明白过来,方湄真的顺利地通过了复赛。
我放下电话,发现办公室里每一个人都从桌子上抬起了头,用在动物园里常见的那种眼光盯着我。我忙向大家点了点头,表示歉意。刚才,我的声音肯定很大,把他们都惊动了。
“小张,你女朋友没事吧?”一个同事问。
“什么?哦,没事。”我有些喜不自胜。“她复赛通过了。”
“复赛?”
“对,就是这次选美比赛的复赛。”
“真的?就是那个来找过你的小姑娘?”
“是。”
我故作平常地哼了一声,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张方湄的照片偷偷看了起来。老实讲,尽管我也感到有些意外,可方湄的气质里的确有脱俗的一面,尤其是她翘起嘴角似笑非笑的样子,自信而俏皮,显得格外迷人。即使是我这样挑剔的人,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也就是说,方湄还是有一定吸引力的。
当然,尽管已经完全意识到了方湄的这个优点,我也没有丧失应有的理智,充其量,我认为方湄能够从复赛出线,更多靠的还是运气。我本以为方湄会对我的看法表示反感,但她一点也没有生气。反而笑着说,管它靠的是什么,能够过关就行,本来就是无所谓的事情,能走到哪一步就到哪一步好了。不过,话虽然是这样说,我看得出来,她还是对自己能够闯入决赛兴奋不已。只是这一次,我已经不需要再提醒她了。
因为,在她的房间里,她已经像那张照片上一样向我微笑了起来。和方湄交往这么久,我才第一次发现,她的魅力如此难以抵挡。
几天后,决赛在电视台的演播大厅隆重开幕。我像很多观众一样渴望着这一天的到来。因为早在复赛结束后,方湄就和十几位闯入决赛的姑娘被组委会一起封闭起来,进行最后的强化训练。而且,为了保持比赛的公正性,方湄她们还不允许与外界联系。所以,当方湄她们一个个穿着华丽的长裙像孔雀开屏一样走上舞台时,我也激动地鼓起掌来。
接下来,就是一些固定的程序了。在音乐声中,这些漂亮的姑娘,也许说选手更准确,穿着别有号码的比基尼,依次从舞台一侧像模特儿一样迈着猫步走到中央,在一番自我介绍后,开始回答主持人提问并表演一个自选的节目,最后由评委打分。
方湄在最后一个出场表演自选节目的时候,我以为她会重*学校里的老本行,朗诵一首诗什么的,不料伴随着一首节奏强烈的舞曲响起,居然从舞台后面蹦出了一个油头粉面的小白脸,他身穿紧身黑绸衣,头发在灯光下闪闪发亮,一举一动灵活得像个正在抽风的神经病,只见方湄和他拉上手后,立即贴到了一起,跳起了一曲**辣的探戈舞。看样子,方湄和这小子这几天没闲过,所以他们每一个动作都显得非常默契。开始,我还在胡思乱想,若是这小子敢对方湄动手动脚,借机揩油的话,我准备随时冲上台去给这小子一个教训,不料这家伙还真是个行家,和方湄如影随形,很快就把我带进了由探戈带来的那种富有异国情调欢乐奔放的情绪之中。
不知是不是这种情绪感染了所有在场的观众,当舞曲消失,他们的舞蹈也戛然而止的时候,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有一个女评委还失态地边鼓掌边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我相信,这次不仅仅是我没想到,就是方湄本人也对此没有丝毫准备。这从她现场的反应可以看出来。当主持人宣布,方湄以最高分赢得这次大奖赛的冠军时,她居然愣在那里,翘起了嘴角似笑非笑地站在舞台中央不知所措。直到主持人再次叫到她的名字,她才想起来从舞台后面走上来向大家挥了挥手。
方湄的这个笑容果然有挡不住的魅力,在颁奖仪式上,电视台的台长在讲完邓小平南巡讲话的精神和这次大赛的意义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关系后,话锋一转,也大肆赞美起方湄的笑容来,说是希望所有上海的女孩子都拥有像她那样甜美的笑容。
幸好台长是个女的,要不然,我真会怀疑她这么说是别有用心的。也就在这个时候,我突然发现,我竟然有些为方湄吃醋了。
这在过去,是不可想像的。
方湄一夜成名。她的那个招牌式笑容不仅因此走上了电视,也走进了千家万户。不久,甚至还走到了南京路和淮海路这样繁华的街道上,一家以生产*为主的实力雄厚的女性内衣公司聘她做自己的产品代言人,把她翘起嘴角微笑的形象做成了巨幅的广告牌和灯箱竖立在街头。
这还只是看得见的变化,就像之前方湄想的那样,她的生活也因此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获奖后,电视台立即对她进行了专题采访,还经常邀请她去做节目的嘉宾和主持人。而且,北京的一个在国内颇有知名度的电影导演也透过媒体向她挥动了橄榄枝,表示一旦有合适的角色,将立即请她出演。外地的一些小报马上捕风捉影,把该导演前任女友的照片找了出来和方湄的刊登在一起,让读者从中进行不无意味的猜想。这件事后越传越离奇,居然说有人看见方湄和这个导演在海南的沙滩上游泳。
这纯粹是瞎扯!实际上那天方湄和我在外滩附近的九江路邮电局买移动电话。在把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了又复印,填了一大堆表格后,方湄给自己买了一台像砖头那么大的摩托罗拉手机。为了试验一下通话的效果,从邮电局出来以后,她捧着电话,和近在咫尺、站在人行道上的公用电话亭里的我,哇啦哇啦地讲了会话。
可能是她的这个举动太惹眼了,引起了注意,马上第二天上海的一家小报就爆出了猛料,说青春风采大赛的冠军得主方湄和一个不明身份的男子手拿大哥大一起出没在街头,还说该神秘男子,也就是我,可能是一香港富商。言下之意,颇为方湄选择我,也就是选择庸俗的金钱感到遗憾。
这一次,就连我们的主编老刘也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但他不好意思亲自向我打听,只是偷偷地让一个同事问了我一下情况。
方湄对此显然已经见怪不怪。而且,她好像很希望自己能在这些是是非非的传闻中成为主角。有一次,方湄走在大街上的时候,被一个小姑娘认了出来,对方居然掏出个香喷喷的小本子要她签名。她当时表面上不动声色,等那个小姑娘离开以后,她转身立即激动地掏出手机给我打了个电话,告诉我这件事。
我觉得,就像变得越来越热的天气一样,她的生活再也不可能像过去那样正常了。
“那你说,什么样的生活才是正常的呢?”
在阳光下,她用手指推了推鼻梁上的墨镜,又一次翘起了嘴角,露出了她的招牌式笑容。自从意识到自己已经是个名人后,她就有了出门戴墨镜的习惯,不过,她戴墨镜并不是想让大家认不出她来,而是希望大家能更容易地注意到她。显然,对我的这个说法,她根本不以为然。
“有个比较正式的工作,就像你过去在图书馆和那家公司里时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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