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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残月(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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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米米。

米米在印象中与咖啡似乎浑为一体。皮肤微褐,在灯光下闪着咖啡豆的油亮光芒。每喝一次咖啡,米米都会眨着眼对我说:

“看好啦!阿道,我端咖啡的样子,别忘记了。”

毫不掩饰做戏成分的女人,既管我以绝对漫不经心的态度,来应付她的把戏,但不可否认,这些不断重复的语言仍在我脑子里扎下了根。奇怪的圈套,虽浅显得一眼看穿,仍会令我愚昧地掉进去。

米米喜欢在浴缸里喝咖啡。她说同样是液体,却是一白一黑。我笑她是个傻子,纠正说水是透明的,不是白的。她反唇相讥,浴缸是白的,水就是白的,水是没定性的家伙,什么颜色的容器就有什么颜色的水。我不屑地笑,和女人一样。她非常生气,把黑咖啡倒进了我的洗澡水,咖啡像团墨色的云在水中晕漾开来。我破口大骂时,浴室门已被重重地摔上。

我喝下杯子里剩下的一点咖啡,那是种难以下咽的苦味,真不明白为什么许多人都自找苦吃。我觉得米米是在充小资,她喜欢那套媚俗的东西。等我意识到这一点时,才发现自己也愚蠢地这么做了。

我霍然从水里站出来,愤愤然地将咖啡一口抽光,粗鲁得像咬了米米一口,仍有不解恨之感。临睡前喝了半瓶酒,那才是真正属于男人的。酒是天使,它令人飞翔。把自己抛向柔软的床,重重地眩晕,我听到窗外有蝉鸣的声音,十六楼竟然可以听到蝉鸣,难道是幻觉?多奇怪的城市,高深莫测的天气,都立秋了,城市仍热得像火炉,冷气开了也不解凉。

我做了场梦。银亮的小溪,满山红艳的杜鹃,还有比花笑得更灿烂的菊花。初春,乍暖还寒,菊花穿着碎花的夹袄在河边洗衣服,水很冷,拿棒槌的手冻得通红。我捧着一本书坐在柳树下,她不时地抬头偷望我,眼神像绕在山腰的白云,温柔缠绵。

早起刷牙时,牙膏泡沫里丝丝血迹,骇了我一跳。照镜子才发现牙龈红肿,稍微一碰,血争先恐后地往外渗,也许是上火了,于是决定去超市买只去火的牙膏。刚出公寓,就有人往我手里塞了一张房地产的宣传单。我看了一眼,是千慕园的售楼单。

上次也是拿的这张。米米把16开的宣传单铺在桌子上,跪在椅子上,两条小腿翘得高高的,几近虔诚地用铅笔勾画。我从冰箱里拿出冰镇啤酒,一饮而尽。

“怎么,要购房,打算结婚?”

她并不理会,咬着铅笔头说:

“结婚才买房?笑话,自己不能住吗?”

“是吗?”我围着她转了一圈。“怎么,攒够钱了?记得把房子买大点,留给我一间。”

“哦?”她眼睛亮起来。

“你从我这里拿了不少钱了,留一间不过份吧?”

“就这样吗?”她的脸色阴沉下来。

“就这样!”我无辜地耸耸肩。

“你认为有资格和我的丈夫同居一室吗?”

米米的语气冷冰讥诮。虽然令我痛恨得牙齿发痒,但仍咽下恶气,嘲弄道:“如果他不介意的话,我没所谓啊!苦了你,得分一下单双号……”

一杯冰镇啤酒以抛物线的姿势落在我脖子上,冰得我大叫起来。她坐在桌子上,似笑非笑。她知道我最讨厌突然的冰凉之感,所以在冬天,除了上床,她很少能将冰凉的手触到我的皮肤,即使是玩笑也不允许。新仇旧恨一并涌上,我恼怒地摔了手上的啤酒,冲过去扭着她的手,疼得她趴在桌子上。

“少做令我痛恨的事,再这么放肆,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她疼得呲牙咧嘴但不肯叫饶,我下手本不重,但介于她的倔强,我也真的较起了劲。不知那天我们僵持了多久,总之,米米的手红肿了。后来,我们一直没说话,我在电视机前装做若无其事地喝啤酒,她继续趴在桌子上保持着原有的姿势画图。

第二天,我把图纸揉皱时,发现纸张上有两粒浅浅的凹印,透过阳光,它像米米的两颗泪珠。它们软化了纸的硬度,也差点软化我的心,但我把它们扔进了垃圾桶。我对自己说,这是规则,破坏了就无戏可演。

偌大的超市人却稀少,我百无聊奈地开始闲逛。林林总总的商品被置放在一条条货架长廊里。我流览着牙膏,太多的配方,珍珠、植物精华、氟化钙、薄荷,还有菊花。

菊花!我愣愣地震住,刹那间我回到沿着河堤的那条林荫道。

记忆是个多么任性的孩子啊!它随心所欲来去自由,即使是时间与理智都无法将它控制。

蜘蛛之寻(三)(3)

柳树成排的林荫道,长得不见尽头,梳着小辫的菊花,在等我放学。

“稻子哥,今天老师讲的什么?”

我摇头晃脑地说:“醉别西楼醒不记,春梦秋云,聚散都容易。”

“什么意思?”她背着我的书包,一脸疑惑崇敬的神态。

“傻菊花,哈哈哈!”我得意地抢过书包抛上天。

她愣了一下,咯咯地笑起来,声音像银铃一样清脆。

那年,菊花十二岁。

“先生,你要买什么,我帮你推荐。”

我定了定神,身穿工作服的小姐截住了我,语气软中带硬。我恍然发觉自己在这里信步走了好几圈了,也许她把我当小偷之类的了。

我毫不客气地问:“我像小偷吗?”

她愣住了,我走上前拿了只牙膏结账,听到她在后面小声地说:“不是小偷怎么知道我把他当小偷?谁买一支牙膏还穷逛这么久?”

我无心再计较,今天一切都显得有点反常,我知道是缘与昨晚的那个梦。

老陈是我众里寻它千百度的经销商,也是我在这个城市最好的朋友。所谓朋友,也只过是单纯喝酒打牌的那种。老陈和老婆离了,无牵无挂,他深知家中没有女人的好处,时时给我说唠。

女人是条绳,绑手绑脚不说,还想绑住你的心,男人绝不能屈膝在女人裙下,一旦如此,跪下去的岂止是黄金万两就能脱身的?

我不以为然。女人大可不必太在意,但偶尔地宠宠她们也无妨,男人赚钱给谁看?即使不是为女人,也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成就感,女人的惊喜欢呼(哪怕是虚伪的)往往能让这种成就感显得更为丰满,所以我不像老陈对女人那么吝啬,也因为此,我的口袋远没有他厚实。

无论消费什么,一律是老陈买单。并不是我小气,而是他对男人尤其是对我这个财神爷而言格外慷慨大方。还有一点就是,我相信老陈是寂寞的,花钱是排遣寂寞最好的方法。我可不想破坏他的平衡感,所以受之无愧。

我躺在柔软的沙发里闭目养神,他红光满面地走进来,大力拍我的肩:“怎么,病恹恹地?在米米那耗了精力?老弟,你又帮了我一次,明年的政策好像又宽了不少啊!虽说你们是小品牌,但确实利润比名牌产品丰厚,我倒希望就这么着,狠狠地赚一笔。”

我们的灯具确实质优价低,没广告没太多人员费用,像整个华中市场,就我一个光杆司令。投资少,当然利润要丰厚才过得去嘛!老陈是网络非常健全的经销商,产品一经他代理,很快被地级分销商瓜分了。市场是块大饼,所幸我们也咬上了一口,份额不大,但足够吃饱。

老陈是个精明的生意人,他代理的都是小品牌,但利润丰厚。有一点很值得我欣赏,他从不接假冒伪劣的产品,哪怕转手就可以赢取暴利。这也是应了他常给我念叨生意经,‘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决不能让钱左右了忠诚’。

我和老陈气味相投,于情于理,我总是竭力为他争取政策,他代理我们的产品也因此而卖力,这个市场较之厂部在全国其它的市场更稳定。总部基于我的业绩想上调,被我婉言谢绝。与其说我不贪婪,还不如说我的责任感还没那么强,这样轻轻松松地赚钱总好过全国市场没日没夜地跑,哪处起了狼烟都得自己背黑锅。我不想有那么重的负荷。

老陈得知我拒绝上调的事后,追问原因。我举起酒杯,半真半假。

“名利不能让我充实,我举目无亲,在这个城市,有你这个朋友,我很知足。”

老陈当时红了眼眶,这是我意外的。他也是寂寞的人,而与我的交情竟成了一种慰藉。如他说,生意场里人,都是戴着面具说言不由衷的话,太累。我和他有缘,同是天涯沦落人。

男人之间的友情来之不易,但有时,只需一个契机就可滋生。

老陈点了枝烟塞在我嘴里,挤眉弄眼道:“今晚约了两个人打局牌,你可得打起精神。”

“今天几号?”

“管它几号,你又不是朝九晚五的工薪族。”

我吐了口烟,烟圈在空气里氤成一环环蓝色的雾圈。什么时候开始?我不再是工薪族?

我家世世代代都生活在大山里,几十个瓦片房构成一小村落。在城里霓虹开始闪烁的夜晚,那里漆黑一片,没有灯,我是在昏黄的煤油灯下读上的大学。白日里,鳞次栉比的瓦房从远处看,就像一排排灰暗的鸽子笼。黄昏时,各家屋顶的烟囱会飘出淡青的、烟灰的、墨黑的烟雾,一缕缕,袅袅地升上落霞染红的天空,然后汇合成瑰丽的云雾,那是炊烟,也是我记忆中唯一的美景。各家各户的菜香弥漫了小村的上空,空气里飘荡着刨花木屑被燃烧得木香味道。

我常盘腿坐在屋顶看炊烟升起,大力地嗅着人间烟火的味道。父亲在下面叫我吃饭,母亲在院子里撒下一天的最后一把谷子,鸡争先恐后围上来。我就在这时跳到草垛上,吓得它们四处逃窜。

我幻想过村外的天空村外的水,是不是比这里更湛蓝更清洌?我想,如果有一天能离开,我永远都不会怀念这里。我和父母会生活在另一个天空下。

父亲对村子以外同样充满着向往,他曾有过哲人般的思想。他问母亲:‘人一辈子真该这么活吗?’母亲放下饭碗,有些不知所措地惊惶地望着父亲。他们在屋子前相对静默时,我正盘腿坐在屋顶上眺望远处的炊烟。

希望没有来临之前,父亲就死了。他走的那天,狂风大作,风雨如盘,屋外屋内暴雨倾盆。他顶着大风爬上屋顶去盖油毡,失足掉下来,折断了脖子。谁能相信?我常常从屋顶往下跳,却毫发无损,而父亲却以这种平常的方式离开了。我和母亲把魁梧的父亲从雨中拖进屋。他浑身湿漉,没有一丝生气,手里还紧紧地握着那块油毡。

一生坚强的父亲在那一时刻显得格外的脆弱,脆弱得像窗台插花的陶罐,一旦碎了,就是永远。

那以后,母亲很少说话,我对她的语言几乎淡忘了。我只记得她清晨清洗水缸的样子,腰弯得像只虾米,头发在阳光下枯黄得像把稻草。母亲的面容究竟是什么模样?有时觉得陌生又遥远。冬天到了的时候,她便咳嗽,夜里咳得喘不过气,怕吵醒我,捂在被子里咳,从被子里传出来的咳嗽声沉闷得像来自另一世界的声音。

其实我都听到了,但没有起来,不是懒,是不能。我不能看到母亲一脸歉疚的表情,似乎吵醒我是她莫大的罪过,她几乎无地自容,所以我一动也不敢动。

那时我在被子里暗暗发誓,一定要让她过上好日子。

手机响了起来,是《我的野蛮女友》的音乐。

老陈道:“老弟,你的手机花样真不少,一天一个调不说,连米米的照片都挂了上去。”

我苦笑,这都是米米弄上去的,从屁股兜里掏出手机,是米米。

“阿道!我下飞机了,你来接我。”她命令。

“自己回来吧,我离机场太远。”

“不行,两周都没见到你,我要一踏到这个城市的地面上,就能见你。”米米不依不饶。

“饶了我吧!你打的回来我报销。”

平时我也许会与她打情骂俏一番,但今天我没心情,便一语戳穿她的用心,算计小气的女人。她住了口,有些郁郁不乐。

老陈暧昧地笑了:“你呀,快活的日子要到头了。一物降一物,你是逃不出米米的五指山了!”

老陈谈起米米时,总有几分揶揄。老陈认为,男人最好不结婚,这样就不用付责任,有多少蜻蜓点水的女人都可以。我说和米米只是同居,老陈不屑一顾。他说那根本是掩耳盗铃,相比之下,无证经营比一纸婚约更麻烦。这个逻辑令我啼笑皆非,不管怎样,我多少习惯了米米,没她在家,连蜘蛛都可以在枕头上结网了。

老陈的声音从隔壁房里传出来,显得有点殷切。

“过两天,我要去北京,麻烦米米给我拿张最低折扣的机票。”

我知道米米又会为此数落老陈,自从认识我,她就成了给老陈送机票的勤务兵。不过我也没少亏待她,每次都会自觉地为老陈补上折扣和跑路费,差额那部分当然是饰品或衣物。

老陈是不会知道米米情绪的,他觉得米米是航空公司的人,整天飞来飞去,顺便带张飞机票能有什么报怨?他常打趣,说米米既然能从飞机上带出一个“情人”,那再为他捎上几张机票还不是手到擒来?

我和米米确实是在飞机上认识的。

那天我很疲惫,因为之前开了三天厄长沉闷的会议,上司的发言稿似乎倾尽一生心力所编写的,没完没了。一场销售会议像嚼在嘴里的咸鱼,任怎么折腾还是一条鱼,甚至还不够新鲜。

我一上飞机就扯下那条箍人的领带,随手打了个卷,塞在衬衣口袋里。天见可怜,四座没人,于是摊开双腿,用矿泉水淋湿了头发,极为爽快地呼着闷气。

米米就那时推着小车走出来。看我时,眸子里闪过一丝猎奇的色彩。我很快就能捕捉到,于是在她眼里光芒闪烁的时候,我也冲她眯起双眼,弯起嘴角,暧昧地微笑。

后来,米米说我的眼睛摄走了她的魂魄,因为机窗外的彩虹将我的瞳孔反光成深邃的颜色。这令她想起《乱世佳人》里的白瑞德。这个比喻显然有点惊心动魄,但非常合我胃口,而米米那双修长的腿和一头夸张的鬃发也足够令我惊艳。

一周的眉来眼去,她就躺在了我怀里,虽然只是短短一周,但米米把传统女人从相识到熟悉、从牵手到拥吻、从矜持到接纳这些复杂的程序一段未减地浓缩了进来,她演绎得炉火纯青无懈可击。无论这是否是演绎,我都有些沉迷。

后来,她要我叫她米米时,我捏着她尖尖的下巴问:

“为什么?”

“我喜欢。”

“那岂不是每天都得小吃你一口,因为你是米米。”

她的脸红了,我的心一动,就像挪动了一公分的距离。我犹疑了,迅速放开她,通常心动得太快,心死得也特别快。我往沙发上靠了靠,距离她远了,心也平静了。她的眼神闪烁不定,对我的行为从疑惑到释然,只是几秒中的表情变化。她也往后靠了靠,端起咖啡,用牙齿轻轻地咬着,我听到细如编贝的牙齿在杯子上磕出声音,清脆地。

“为什么坐那么远?”她冲我狡黠地闪了一下眼睛。

“我忘了告诉你,我不喜欢吃米,喜欢面食。”

我已决定放弃她,哪怕逢场作戏。这种回避源于与生俱来的戒备心,米米是危险的。哪怕她美得像爱琴海的海妖,我也得用蜡封住自己的耳朵与眼睛。

“有条孤单的蛇一直想了解邻居家为何从早到晚都有诱人的食物香味,究竟是什么动物会有这么可口的食物?其实它只要敲敲门,就能知道答案。但它不敢,天生的警惕让它宁可忍受而放弃好奇。后来发生的事证实了他的愚蠢。那一天,他差点后悔得死去。因为他意外发现一条风尘仆仆的公蛇来到邻居门口,邻居开了门,原来是条非常美丽的母蛇。母蛇惊喜地对敲门的蛇说。我每天都烧喷香的食物,就是想考验未来的丈夫有没有灵敏的嗅觉,来到这里的,一定是捕食的能手,我可靠的终身伴侣。”

我忍俊不已。她真是个有趣的女人。她眯着眼,笑笑地看我。她究竟是不是海妖,看来还得试试才知道。

我将她拖到怀中,咬着她的耳朵轻声道:“我不是蛇,所以敲门敲得很及时。”

她的瞳孔黑得像一泓深不可测的潭水,将我瞬间淹没。心忽然之间跳得非常厉害,似乎快跳出咽喉,所以我迅速攫住了她的嘴。她回应得相当快。她的手很凉,很滑,像蛇一样*上来。我一把扯下她的裙子,极为粗鲁地将她按倒在沙发上,她面色潮红,气喘吁吁地面对着我。

“你经常这么粗鲁地对女人吗?”

“对。”

黯淡瞬息间划过她的眼睛,只是一秒而矣,再看我时眼神清澈明亮。我恍然中意识到她的掩饰,和我的回答一样疾速果断。

事实上,我在撒谎。除了菊花,我对任何与我上床的女人都漫不经心,懒懒地淡淡地。但此刻,我却像在暴风雨中飘摇欲坠的帆船,那么渴望靠近她的岸。

她的身体在阴影中泛着诡异的幽蓝,轻轻地侧身,那道蓝光滑到了深凹的腰际,斑驳着,闪动着。我忽然想起宛如绿翡翠般的水库,那绿幽的水荡漾着暧昧悄然靠近。我咽喉发紧,无端地恐惧。

那绿波荡漾的水库,曾湮没我少年时的渴望,成为我至深的梦魇。我本能退缩。米米却极快地勾住我,不容置疑地贴向自己。我听到火星在空中炸裂的咝咝声,听到呼吸在暗黑中诱惑如罂粟。我禁不住一声叹息,彻底地放纵了自己。

即使她是海妖,我也死得心甘情愿。

我们在床上缠绵了很久。

这是白天,窗外阴雨绵绵,光线无法穿透那扇挂着深蓝帷帘的窗子。房间幽暗潮湿。我喜欢这种灰暗的色调,它隐藏了我肆无忌惮打量她的眼光。她背对着我,手臂在半空中乐此不疲地追逐着自己的影子,不时发出鸽子般咕咕的轻笑声。浮在她身体上的那抹蓝色光晕就在她的动作中*。我的视线在她大腿内侧停顿,那里有道丑陋的疤痕,还有背部、手臂,都有若隐若现的疤痕,触目惊心。

“这是什么?”

她拉上薄毯。

“伤疤。”

“我知道。这是怎么弄的?”

她低头拿起一根香烟,示意我点上,我恼怒地盯着她。

“下去,马上下去。”

她盯着我的眼睛,丝毫没有退却。

“你总这么翻脸不认人吗?”

我夺过香烟,拧碎扔下床,烟丝掉了一床。

“滚,马上。再让我说第三遍,我就把你拖出去。”

我为什么愤怒,仅仅只是因为她抽烟吗?我说不出。她身上的伤痕和拿烟的娴熟都让我看出她并非善类。难道这是我发恼的理由?我在期翼什么?又在失望什么?心动得快,死得也快,我的情绪跌到了冰点,沮丧莫名。她的眼神逐渐冰凉,**地端坐在黑暗中。我不可自控一阵心跳。

“我不会滚,从来都不会。”她冷冷地说。

我们对峙着,为了兑现刚才的诺言,我翻身下床去拖她。她顺势倒在我臂弯里,向我闪动着潋艳如水的目光。我的动作因此迟缓。她将我的手挪到她的腹部,那里温暖得令人颤栗,她眼神迷离,只一声做作的*竟让我崩溃。我再次浮起那个念头,是的,就算她是海妖,我也死得心甘情愿。

可她却猛然推开我,一跃而起,**地站在床边,冷不防地,哗地拉开了窗帘,光线急剧地袭卷了房间。*的我和***的她统统*在明亮中。

“你疯了?”我遮住眼睛狂吼。

她在亮处转了个圈,拾起地上的衣服,笑容冷漠。

“你以为我是妓女?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看清楚了,我全身上下没有一处见不得人的地方。”

她慢条斯理地穿好衣服,点燃一枝烟,朝我的脸上吐了团烟雾,我用手厌恶地挥开。她摔了烟,指住我的脸。

“你算什么东西?把你对付其它女人的那一套给我收起来,王八蛋!”

她扬长而去,临走还把我的鞋子踢飞到厨房。我被她一系列的举措搞得既意外又狼狈,直到门被摔得“砰”的一响,我才从愕然中惊醒过来。

事隔两个月,公司召开第二次会议。我再次踏*所在的航班。她并不在飞机上,我竟有些遗憾。不过,我很意外地在广州街头看到了她,还有一个男人。

他们亲热地从珠宝店出来,拥吻、告别,男人弯腰进了辆红色宝马。她站在原地,很淑女,长发飘逸,笑容甜美。车刚转弯,她做了个鬼脸,将长发胡乱地挽在脑后。她在前面步子妖娆地走,我紧跟其后。拐角处,头部突然遭受重击,那一击令我感到天旋地转,对“眼冒金星”一词有了切实深刻地诠释。

“臭小子,当我什么人?敢打我的主意?”

她扶着墙跟穿鞋,一边狠狠地骂着一边想夺路而逃。这个臭女人,每次见面都会事情搞得狼狈不堪。我愤怒至极,站起来一把抓住她,把尖叫的她推到墙上。

“是你?”她涂着亮粉的眼睛瞪得老圆。“唉呀,你流血了。”血?我头骤然晕了,又一阵天旋地转。

她赶紧扶着我,我恼火地推开她,大喝道:“滚。”

这次她没滚,拖着我上了一辆计程车,直奔附近的医院。

医生问:“遇劫了吗?是锤子?报警了吗?”

锤子?一个高跟鞋的鞋跟竟能造成锤子的效果?那臭女人真是下了毒手了。

我咬牙切齿地叫:“要,要报警。”

米米挡住:“不用了。医生,他犯晕呢!”

医生白了我们一眼:“就是因为有你们这样的人才纵容了犯罪份子。”

我要抢白,她却在一旁吃吃地笑。

医生不再理会我们,在他看来,我们不是疯子就是傻子,从他包裹我头部时用的力度可以感受到。当然他的手很巧,转眼我的脖子上就顶了一个有鼻有眼的粽子。她一直笑,在医院笑,车上笑,进酒店还在笑,一直笑到我把她的嘴堵上。

她躺在我的身体下面,猫一样地斜睨着我。

“干嘛跟踪我?”

“不就等着挨这一下吗?”

“活该,哪有人像你这样偷偷摸摸的。”

“是,我见不得人,没你坦荡,***地站在阳光下。”

“哟,看不出你还挺记仇的嘛,小男人。”

“小男人?小男人?”我掐着她的脖子,“要不要试试?”

“救命啊!”她佯装恐怖。

“别费心了,这世间没有英雄,有也不救。”我狞笑着。

“难怪那医生会说,”她一板一眼地学着医生的腔调。“就是因为有你们这样的人才纵容了犯罪份子。”

“祈祷吧!”

“上帝啊!”

“观音菩萨也救不了你!”我掐着她的脖子。“何况上帝在国外!”

她哈哈大笑,笑声得像水里汩出的气泡,一串串的,让我担心她会窒息。好在她终于停下来,娇俏地问:“哎!说你为什么跟踪我?”

我语塞,跟踪还能有什么正大光明的理由?她嘴边浮起笑意,越来越深。

“因为你喜欢我,是不是?”

“没见过你这号喜欢往脸上贴金的女人!”我竟有些窘迫。

她又大笑起来,放肆地彻底地,笑得头发丝都在抖。

“我不喜欢张扬的女人。”我一本正经地喝斥。

她很快接口道:“我讨厌假正经的男人。”

“是吗?”我搂紧了她,一直箍到她透不过气。

“不行不行,我快没气了。”她讨饶。

“你先不是很厉害吗?高跟鞋都可以把人砸晕。”

“我还有更厉害的招呢!”

“那么厉害,怎么身上都是伤?”

我绕回了上次未了的问题,这个问题像一块疤结在我心口。她漆黑的眼珠转了转。

“战利品。”

我审视着她。从她镇定的目光中看不到任何端倪,我只有放弃,但直觉告诉我,她在撒谎,用一种漫不经心的口吻撒谎。她远不止外表这么简单,可我看不透迷宫深处的她。若非有着与生俱来的神秘气质,便是她刻意如此。从一开始她就在游戏,就像对红色宝马车里的男人一样,从没有真实过。热情蓦然之间淡了下去,我放开她,径自起来点了枝烟,暗红的微光照着她忽明忽暗的脸。她敏感地盯着我,沉默下来。

夜在黄昏的流逝中款款而来,风如失去温度的凉水,冰冷了屋子。无月的夜空是墨蓝的,暗暗的乌云堆积在半空,它们在缓缓地飘,像每个雨季要来临的夜晚一样,阴郁压抑。

这样的夜色在生命中反复地呈现。在广州酒店、十六楼的窗口、以及家乡的屋顶,它们原来并没有什么不同。那当初我曾极度渴望的景色究竟在哪里?

夜凉如水,我在窗口抽完第六枝烟,人已有些晕眩。回到床上,米米的存在令我一时忘了身在何处?我久已习惯了孤独,没有女人在事后还能留在床上,而我对米米,似乎过于宽容。

夜将一切瑕疵掩盖,就像此刻看上去完美无瑕的米米。我回过头,有一丝紫色的流光一闪而过。我定睛细看,原来是她食指上那枚水晶般的戒指。她的手指一直在悄悄地追逐我的影子,这种自得其乐的游戏,竟成了她打发寂寞的习惯。

那么,她孤独了多久?

我甩掉了这丝念头。这不是我需要了解的答案,我只要知道现在,知道我们是两个同样寂寞的人,所需要的不过是彼此慰藉,这就够了。所以,我们可以成为情人,不问过去将来,不需前因后果的情人。

我铵息了水晶烟缸里燃到末稍的暗红,向她慢慢地靠过去。

那晚,我们一遍遍地重复着同样的事情,感受着灼烫与冰凉,一直到午夜。我醒来时,她已穿了我的衬衣,光着腿在桌子前捣腾冰块。

我眯着眼偷看她。她的头发被橡皮筋束在头顶,篷乱松散。正使劲地扭动制冰器,忽然停下来,飞快地望向我,我来不及收回目光,只能保持着偷看的姿势。她狡黠地笑了,继续回头倒冰块。我轻咳了两声,表示刚醒,然而始终有点欲盖弥彰。她把冰水端过来,坐在床沿,我支起身子笑笑。

“米米。”

“嗯?”

“米米。”

“嗯?”

“米米。”

她瞪着我。

“那么喜欢叫我的名字?”

我喝一口水,依然笑,说不出的开心。她走过来坐在床边,我捏着她的手指,那是枚有些剔透泛着紫光的的戒指。

“这是什么戒指?是枚叶子?”

“不,是情人草。”

“哦?看来注定要做我的情人啰!”她推了我一把,我仔细地端详着戒指。“是水晶的?”

“不知道,我喜欢就买了,很别致。”

“不是水晶?是玻璃的吧!”我皱皱眉。“这么普通怎么配你?”

她收起戒指,有些不悦。

“贵的就一定最好吗?我觉得只要喜欢只要合适就很好。”

我扳正她的下巴。

“是不错,哪天我也弄一个戴戴。哎,说说,你为什么叫米米?”

“因为普通!配我。”

走过沧海

刘星儿今年二十七,清纯艳丽,看上就象才从大学里毕业的学生一样。

可是,谁也想不到,她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

那是一场让她悔到骨头里的婚姻,那场婚姻的后遗症就是让她每每想到自己竟然是一个拥有过法定意义婚姻的人,就让她心痛到难以自持。

自己好端端一个女孩子,怎么就成了离过婚的人,刘星儿经常想不通这问题,这来自心灵隐隐的伤痛常让她夜不能寐。

是不是她的生命里曾经深深地爱过一个人,才让她有如此伤痛的感觉,才让她爱之深恨之切。

其实不然,正因为她从没有爱过一个男人,却有过一场莫名其妙的婚姻,这样的人生经历,让刘星儿在重新回到自由身以后,常常想不通,心里隐隐作痛。

那是个画画的男人,他自己认为自己是画家。

刘星儿和他有过一次婚姻。

夜深人静之时,刘星儿无数次地对自己说,怎么可能,我怎么可能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

但她放在抽屉里那本绿色的小本本,准确无误地告诉她,她在法律意义上,曾经有过一次婚姻。

不管那场婚姻是名义上的也罢,受诱惑的也罢,刘星儿在这个国家里生存,她在这个国家有关部门的档案里,就有离过婚的记录。

刘星儿长叹一声,该死的命运。

刘星儿审视着自己的成长,不禁悲从心起。

自己怎么就会是离过婚的女人呢?要理解这个故事,就要从自己的身世谈起。

刘星儿的妈妈是少有的漂亮,做老师这个职业形成的优雅文化气息,注定了她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期成为众人,主要是众多男人关注的焦点。

三十多岁的女人,走在路上气质非凡,一双大眼顾盼生辉,玲珑的身材*有致,浓浓的书卷气令她如白玉兰般行走在俗世红尘,这就是刘星儿的妈妈,一个掉进中国文学里的女人。

正是那一份脱俗的气质,让那个工程师,一个老八路的后代,一个副局长的儿子“爱”上了刘星儿的妈妈。

刘星儿的妈妈能够拒绝那个工程师如火如荼的情感攻势么?

肯定不能。

工程师的爸爸,是个老八路,差两个月就是老红军,他是刘星儿妈妈所在学校的上级单位领导人,刘星儿的妈妈面对这样家庭出身的工程师,还有什么可挑剔的呢?

要知道,那个时候是一九八六年。

一九八六年,中国的社会环境处在改革开放的初期,一个出生于革命家庭的男人,一个中央企业的工程师,对所有的女人来说就是一个温暖的避风港湾。

那时,刘星儿还在上中学。

因为妈妈遭遇了“爱情”,妈*心没放在她身上了,她的中学时代就成为她一生中最好玩的时光,学校的球场,演出舞台上,都有她活跃的身影。

中学时期的刘星儿容貌并不出众,尽管有老师夸奖她长得秀气,但她自己感觉自己象个丑小鸭,长得很普通。

有男生初二时给她写过情书,这也许证明她还是有魅力的女人。

她把这事告诉妈妈,妈妈说,二十五岁前不准谈恋爱。

不准谈恋爱就算了,只要上学能让她感觉好玩就行,刘星儿对上学的理解就停留在好玩上。

刘星儿在文体方面表面出的天才,简直令她成为同学里的红人,唱歌,主持节目,舞蹈,朗诵,各种球类比赛,都有刘星儿的身影。

刘星儿是班级里不能缺少的文体明星。

就在刘星儿沉浸在自己单纯快乐的青春岁月里时,妈妈对她说,你知道什么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么?

妈妈这是怎么了,平白无故的,讲什么沧海,白云的?

刘星儿睁着迷茫的双眼,看着满脸布满红霞的妈妈,心里却想着怎么安排自己班上排球赛的人选,她心不在蔫地说,我知道什么是沧海,什么是巫山?这些海,山,与我有什么关系?

妈*脸上,一派神往的表情,她说,这是首描写“爱情”的诗句,你懂么,是中国历代描写爱情最好的诗句之一,说的是在人的一生中,如果遇上自己真心相爱的人,就再也不会爱别人了。

刘星儿看着神采飞扬的妈妈,心里不解。

妈妈不让自己谈恋爱,为什么她还要对自己讲爱情?

爱情是什么,值得让妈妈如此*?

那年,刘星儿十三岁,并不懂男女之间的事情。

“爱情”是什么,妈*嘴里谈到“爱情”,就变得那样充满激情,变得那样美丽?

刘星儿问妈妈,你不爱爸爸了?

妈妈坚决地说,不爱了。

刘星儿稀里糊涂的,妈妈不爱爸爸,那妈妈爱谁?

那你爱上谁了?刘星儿问。

张叔叔。妈妈并不回避。

他对你好不好?

好,他对我好。妈妈说这话时,满脸的喜悦。

刘星儿不明白,这是不是就是书上写的偷汉子。

面前是自己的妈妈,她不管做什么事,刘星儿都宽容她。

妈妈只有这一个,刘星儿只懂这道理。

他对你好就行了,人活着,有人对自己好就行了。刘星儿用自己少得可怜的人生阅历,理解宽容着妈*情感出轨。

那你和张叔叔要结婚么?

肯定要结的,我们结婚后会对你更好的。

那我不是没有家了么?刘星儿哭了,她不能想象自己没有家的日子,那不是和野孩子没有两样。

不会的,你会有家的,妈妈在哪里,哪里就是你的家。妈妈动情地说着,她亲着刘星儿的脸。

刘星儿似信非信地看着妈妈,她不相信妈妈对她的承诺。

不是有首歌唱的,小白菜啊,命里苦啊,三岁时候,没了娘啊。

刘星儿怕自己没有妈妈,她不愿意自己是个苦命的孩子。

我和张叔叔结婚,会对你好的,你有更多关心你的人。

更多关心我的人?刘星儿不明白。

我,你爸爸,张叔叔,这些人都应该关心你。妈妈说。

刘星儿看妈妈坚决的态度,看着妈妈对未来生活满心的憧憬,她还能改变什么呢?

这是命运,因为妈*离婚,刘星儿的一个亲戚就说她,成了有奶便是娘的孩子。

刘星儿感到很委曲,但这又有什么法子呢?天要下雨,娘要嫁人。

妈*事情,刘星儿怎么管得了,妈妈不爱爸爸了,她的爱,给了张叔叔。

爸爸并没有象妈妈说的那样,一如既往地爱着刘星儿,他选择了放弃。

刘星儿的爸爸并没有健全的人格,这点让刘星儿很失望。

妈妈说,就是爸爸的性格里,不象男人的成份太多了,她无法再爱他。

刘星儿很悲伤的接受了妈妈要求离婚这个事实。

爸爸在气愤之后,和妈妈通过法院离了婚。

他选择呆在外地,再也不回这个城市,他在另一个城市安了家。

自从妈妈在一九*年成功离婚后,刘星儿一直没能看到自己的亲生父亲,那个男人,在人间蒸发了。

刘星儿从此,便没有了源于血缘关系的男人关爱。

妈妈有了自己的沧海,有了自己的巫山,她拥有了自己向往的“爱情”。

刘星儿呢,生命里从此失去一个亲人最纯洁的保护与关爱。

刘星儿从心里鄙视自己的父亲,他放弃了责任,放弃了亲情,他以此来惩罚着刘星儿的妈妈。

他不是个具有男子汉气概的人。

从此以后,刘星儿的少女时光,七八年的时间,就象《红楼梦》里的林妹妹一样,过着仰人鼻息的生活。

一个青春的女孩子,和妈妈继父生活在一起,那滋味,别提多别扭了。

自从刘星儿和妈妈住在了一起,那个张叔叔,对刘星儿不冷不热的,一直把刘星儿当作外人。

但他很虚伪,对外面塑造着一个内心有爱,负责的男人形象。

他对别人说,刘星儿是他的女儿,可刘星儿从没在他身上体验过父爱。

刘星儿怨恨他的出现,毁掉了自己充满亲情的家庭。

妈妈让刘星儿叫他爸,刘星儿怎么也叫不出口。

刘星儿知道自己的亲生父亲是一个绝情的人,但她的记忆里,还残留着亲生父亲对她的好。

亲生父亲曾经把她高高的举起,她象个公主一样骑在亲生父亲的肩膀上,那份安全感,那种没有心灵隔阂的欢乐,是那个张叔叔从没给过她的。

因为妈*离婚,刘星儿缺少了真心的关爱。

刘星儿记得有年春节,张叔叔拿着国家新发行的一元硬币,要送给刘星儿,刘星儿说不要,因为她不喜欢张叔叔,那年刘星儿十五岁。

妈妈硬要刘星儿接过张叔叔手上的硬币,并且硬要刘星儿对张叔叔说谢谢。

刘星儿心里恨这个张叔叔,妈妈要是和亲生父亲没有爱情,能生下自己么?

就算没有爱情,也不能嫁给这满脸横肉的张叔叔。

刘星儿并不知道,她的一生,因为这个张叔叔的出现,被毁掉了青春,毁掉了幸福。

刘星儿是这个张叔叔人生词典里,一只被利用的棋子。

刘星儿一直都反感张叔叔,因为这个张叔叔的眼睛里只有利用,没有真情。

刘星儿就是在妈妈制造的婚变中,从一个小女孩长成一个美丽青春的少女。

但她一直不喜欢张叔叔,一直想离开这座没有真情的城市。

刘星儿其实还不成熟,不是这座城市没有真情,而是她的成长经历里因为妈*婚变,让她没能体会到真情。

是因为那个叫张叔叔的人,存了心的要废掉她。

有一次,妈妈笑着说,张叔叔说,你这一生没有孩子,你无后。

刘星儿不太明白,但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没有孩子,她是那么健康正常的人,是好多男生心里的公主,怎么会没孩子。

妈妈笑着说,张叔叔会《易经》,他会算命,他算出来的。

高级知识分子精神空虚,喜欢算命,刘星儿理解,但她却不理解张叔叔为什么诅咒她没孩子,妈*笑为什么那样象墙上的草。

在这种情况下,刘星儿很想早点离开那个所谓的“家”。

刘星儿是个美丽的女孩子,她继承了她妈妈身上的漂亮,她从小饱读诗书,也让她有着脱俗的气质。

刘星儿是个出众的美丽女孩子。

谁也不知道她的内心掩藏着多大的委屈与仇恨。

那个叫张叔叔的坏男人,那个让刘星儿的妈妈感觉到沧海巫山的男人,让刘星儿眼里原本美好的世界变得灰暗与扭曲。

有人说,心里的世界是什么样的,眼前的世界就是什么样的。

刘星儿讨厌张叔叔,张叔叔在的时候,世界一片扭曲。

没有张叔叔的日子,刘星儿用她自己的心感受着这世界,这人间也有阳光灿烂的日子。

张叔叔在他良好出身的庇护下,一步步接近主流社会,他所在的中央企业因为改制,成为中国的上市公司,张叔叔竟然也能混到一个不大不小的科长。

这样的人,因为有红色家庭的庇护,竟然也能成为这社会的主流人群。

刘星儿在内心里嘲笑着人间的命运,嘲笑着妈妈所谓的“沧海”。

这人间,除了权力,金钱,还有什么?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生存,努力地在自己人生的法码上增加着权力,金钱的重量。

刘星儿不想管别人的事,她只想逃避。

她在内心的痛苦里,学会了上酒吧。一次意外的邂逅,一个年轻画家追求了她。

跟她还乡

哈小玉终于坐上了西去的列车,可她后悔了。

她发来短信,“昨天我真应该跟你一块去换那张卧铺票,车上人多我一上来就晕车了,太郁闷了”,这是她在旅途上发给我的第一条短信。

她又主动跟我说话了,这让我有点惊喜。因为没给她弄到一张座票,我沮丧地以为与她的交往就到此为止了。现在看来,女人的心事不好猜。

我回信,“人生的体验越丰富越好。真主与坚忍者同在。”

她很清楚我对教门的虔诚,乖巧地回道,“好,谨记于心。”

我不放心,害怕这么一个娇弱的女孩在长长的归乡路上遇到不测,补发了一条短信,“你有麻烦尽可以告诉我,我能为你分忧。高兴点!此趟旅行的终点是家啊。”

这条短信之后,是长长的静默,宛如枯燥无奈的旅程。直到下午1点钟,她才回信,“刚看到,谢谢你啊,我刚才找了个座睡了会,晕车很难(受)!今天主麻,去寺里吗?”

这回轮到我这方静默了,我没去寺里,又不想让人知道。

她能从别人那里找到座休息下,说明这趟春运列车的情况还不是太坏。当临近年关时,春运就会变成灾难。列车上的人们都被压迫出动物性的生存本能,相互之间呲牙咧嘴、怒目圆睁,仿佛回到了原始社会人要吃人的状态中。

我认识哈小玉并不久,可已是一波三折。当我知道她有一个男朋友远在西方昆仑山下的青海时,就懊悔地认为这次自己又来晚了。可以后的日子里,她仍像一只彩蝶盘旋在我的生活里,在她的目光里隐含着这一代女性所欠缺的那种羞涩,这点让我着迷。在华灯初上时她陪我逛书店,我则在夜深了才想起请她吃羊肉水饺。寒冷的冬季里,能与一位智性和趣味深相沟通的可爱女子度过一段有情趣的优游时光,能有人伴我而不至自己形影相吊,我已不再多计较、多奢求。

终于,还是由我打破这充满回忆与思念的静默。我发出一条询问短信,“你在长途车上吗?”不问一下似乎就无法放怀,我的思绪像是被她在大地上扯出了一条长长的线,她现在应该到达郑州了,出了火车站,对面就是一处人来人往的长途汽车站。她的家在一个小县城里,我想象着那座县城里也会有一条回民街,数九寒天中街面上却升起缕缕热气,蓝色的清真饮食的旗幌在迎风飘舞,我真想有朝一日和她一起漫步在这样一条古老的民情淳厚的小街上,东游西荡,尝尽各种小吃。

她还要坐三个小时的长途车才能到家。不知她能及时买到票吗?小县城的父母已在翘首期盼了吧?她告诉我,父母会在车站接她,语气里充满了温暖的思乡之情。家里有一个已为人妻的姐姐和一个还在上中学的弟弟。姐姐是传统的女人,生儿育女,相夫教子。弟弟不喜上学,向这个高才生的姐姐发来的倾诉短信竟因错字太多而无法卒读。她感叹家人见到她这个常年在外求学的女儿都有几分客情了。只有捱到寒假,捱到普天休憩的农历新年时,自己才回家一趟。暑假里,她让自己忙于各种各样的论文写作和给别人家的小孩做家教上面。有时,我看着这个女孩明亮的脸上浮现的那种腼腆笑容,不禁会心酸。我尽量装出一副大哥哥的派头,包容她,不让她两难。

这时,清脆的短信铃声响了。

“是啊,我吐的好厉害,觉得快撑不下来了。”

她晕各种车,除了自行车。临行时,她说过。

我忽然记起最后一次通电话时她那别有深情的笑声:“以后我们就是有钱了,买了车,我也没法坐。”

心就这样咯噔一下,仿佛很快就要失去她。

我模模糊糊地看到了她憔悴的样子,她紧闭着双眼,我没法跟她说一句话。

一阵心焦过后,我稍稍镇定,我该发挥起自己那点可怜的幽默感,逗她一乐也好啊。她的问题不会太大,否则她又怎能发短信呢。

随后,一条让我后悔不迭的短信出炉了。

“你要是怀孕了,那还了得了:)”。

这条短信像鱼入大海,让我也陷入无休无止的空惦念中。

夜色渐浓,此时独坐车窗前的旅人应该是被笼罩在孤独之中吧,望着公路两侧漆黑的旷野,只是不知身在何处。两车交错时的灯光闪过车厢,更给这样的夜行增添了如梦如幻的色彩。只有随着风驰电掣的汽车不断刺破夜幕,所有的心事都化作不断地向前、归家,这是唯一的寄托,空气里弥漫着游子温热的忧伤。我有过这样的人生体验。

她行到了哪里,路上还平安无事吗?她为什么不再来短信?那条短信是否会让女孩子感到尴尬,她会认为这是我的轻浮吗?她在生气?但愿是在一个人生我的气,而不是有了其他意外。

有一次,我真想拨通她的手机。可那种始终挥之不去的心思又出现了,我以什么样的身份呢?

这是一个讲身份的世界。往昔的冷眼、冷遇,回回人遗传般的自尊、敏感,让我裹紧了自己的矜持,它像一条大氅,保护我免遭物欲时代的外情所伤。作为男人,我甚至在心爱的女人面前也无法一纵情怀。

没有她的短信。我的心思大乱。

我决定出门,去把单位发的一张福利卷换一桶花生油,家里油不多了。如果要活着,这些也是必须的。

出门前,我鼓足勇气发出了一条不指望回信的短信。

“你到了吗?不要让我陷入一段无望的‘单相思’里啊。”

这样一条短信是一个大男子主义者能做出的最像示弱求情的举动了。

超市里正进行着一场市民的狂欢,每个交钱出口都被一堆人塞满。人们像从城市的四面八方受到了邀请,在这里享用购物带来的物质快乐。我们都是被派到这场物质盛宴上表演助兴的演员。

超市过道里扎起了画着金猪的彩坊,我尽量不去看那个无处不在的卡通形象,可我对这个置身其中的喜庆世界无法做到无动于衷。用我的一位祖先的话说:“我们总不能从年三十跳到年初一吧。”我的这位聪明的祖先虽然说不出“这就是我们这些融入城市的回族人的命运”这样的大道理,可他的话回味起来还是很感经典,它仍能让他的子孙在百年时光之后获得心安理得的解脱。

这里的声音太嘈杂了,一对对的男女在商量着置办年货。我的手机安安静静地躺在上衣兜里,这时,我想它要是忽然叫一下,也能驱走我在闹市里的孤独。

大约在我排队结帐的那个时候,我的手机悄悄地叫过了,它的声音在这个世界上太渺小,以至让我茫然无知地回到了家里。

临上床时,我再次翻看了一下手机,有一条新短信赫然在上面:

“我到家了,被折腾了个半死。真羡慕你哦,不用受交通工具的摧残。过个快乐的春节!”

你知道吗,我也经历了备受摧残的一天。这迟到的最后的幸福一下子涌上心头。千里之外,我也能感受得到她家里炉火的温暖,仿佛我的灵魂早已离开自己的血肉,随她抵达,仿佛我的灵魂也体会了分别之苦和艰辛复返之后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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