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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玫瑰的故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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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整个夏天我都不会再去思考。

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热衷于各类社团活动,马不停蹄地在烈日下奔走。我知道自己就像一只疯狂旋转的花瓶,决不可有片刻安静。因为减速或暂停都将意味着无可挽回的粉碎,意味着精神上的全线崩溃。

就这样面无表情地忙着,信马由缰地瘦着,日子也就这么过去了,似乎也没什么大碍。只是那盘Nirvana的盒带一直压在大摞参考资料下,再也没有勇气去听。

直到一天傍晚走在路上,淬然听到学校广播里在放

《AllApologies》。我手足无措地身陷于一片惨痛而绝望的歌声中,挣扎不得,一张面孔幽灵般浮现眼前,五官模糊而不确定,恍惚间幻化成那朵绽放于幽蓝月光里的、遥不可及的玫瑰。

北溟,这个名字如同来自朔漠的狂风,吹得我的世界乱了方寸。

第一眼看到北溟的时候,他正对着风,头发被微微掀动,而阳光恰到好处地投影在他清秀的脸上,使他看上去像是浮凸于一枚埃及古币上的、阴郁的英雄雕像。

那会儿他正在食堂对面卖磁带,在人群里站着,表情始终是淡淡的。而他整个人像瑞士最深的湖水那样发出光彩,一瞬间照亮了我的眼。

我走过去选带子,立即有惊艳之感——Nirvana.Guns‘N’Roses.theDoorsPinkFloyd.OConnor……吾爱尽收眼底。

忽然他轻轻递过Nirvana的《UnplayyedInNewYork》,我一惊,不敢抬眼看他,匆匆接过,付钱,逃之天天。

我想也许这就是我等待已久的人了。

后来才知道他是校乐队里的Bass手,文笔不俗,等等。

我在食堂等待北溟的出现。他进来了,他在排队买菜。他去插队买饭。我注意到他的表情不是酷,不是冷漠也不是深沉。他穿行在人群之中,不带一点儿情绪,“仿似一串荒冷的流逝烟花”。

真是令人一见难忘。

“哟,看把你美得……又看见他了吧?”同屋的小渔取笑我。

“一点儿没错。”我答。这种女孩,一听到别人提及某个男生,第一句话必是“帅吗?”第二句则是“他穿什么衣服?”我不觉得跟她有什么好讲。

“我可以帮你介绍。不骗你,我认识乐队的人!你可以写封信,我托人交给他……”她倒是挺起劲儿的样子。她的情*始终不能升华。

“IhelPyou.”讲这话时,她看着远处,一道光迅速闪过她的眼。

我微笑,拧大音量听P.J.Harveg.她可以帮些什么?认识他?对他说请爱我并做我男朋友?每天一道儿吃饭一块儿学习?不不不,我无意于此。

爱情最可悲的是:如果你得到了这个人,不管你当初有多爱他,总有一天,你会嫌弃他。

我不想让爱情生活的琐碎和庸常迅速褪去他的光芒,只留“青莲色和蓝色映在即将衰败的花上”。读了几年书,知道有些东西一旦失去,便是不可复在的永远。

“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是疲惫生活里的英雄梦想。”(杜拉斯的句子,我已经记熟于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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