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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坚守的幸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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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长时间我们都没有联系。我在家乡找了一份收入不错的工作,日子过得平平淡淡。在这之后我们也通过几次电话。他说他要去高校进修。我只是鼓励了他。通话并不频繁,每次只是简单的问候,并不提及一些敏感的话题,因为我们都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到底在哪里。这样不冷不热的日子一直持续了四年的时间。四年间,我拒绝了不少被别人视为不错的爱情,虽然有时候我也会感到孤独,无助,生活单调。可因为他的存在我的心里再也容不下别人的位置。听说他学习很用功,各科成绩都不错,最大的爱好就是打篮球,要不就是到学校图书馆里泡着看书。终于他又一次从学校毕业了。那天,我像往常一样不经意地翻开手机,看到有一条未读信息,是那个熟悉的号码,看完以后我的心猛地被震撼了一下:“我真的很想念你,想说一句一直都想说的话:‘我爱你’。”我的心就像一块干涸的田地突然之间被充足的雨水浇灌了一样,久违的幸福感此刻又包围了我,我原本已经不抱希望了,我以为我们的爱情会像大多数人一样随着毕业而毕业,我们四年都没有见过面了,四年的变化本可以让原来熟悉的两人擦肩而过,四年的时间本也足可以淡化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思念,可我们的爱却依然坚定。

那个月是我四年中最幸福的日子,他几乎每天打电话给我。我终于知道,他一直在内心深处珍藏着对我的爱,一直没有放弃,他想过,我可能会找个更好的男孩,这样,我一样可以幸福,但他其实是怕的,怕我有了心上人,他就真的失去了我。他不知道,毕业后,他就是一直停驻在我心上的那个人。想想四年中,每次应付似的去赴家人安排的约会,我总在努力从对方身上寻找他的影子,我会对对方说:“你为什么不留一点胡子呢?”因为他经常会留一点胡子,甚至那个被我建议留胡子的男孩觉察出我心里一定有一个人。只是,那时,我自己并不清楚,爱他似乎是下意识的安排。而他一直对自己没有信心,他想过到我的家乡找我,但他不知道找到我又能给我什么,他没有勇气,只能把爱深埋于心。他一直没有追求过别的女生,只是和班里一个女孩说话比较多,因为那女孩和我同乡。我曾告诉他我喜欢听小提琴协奏曲,他说过他有钱了一定买一把小提琴,自己学着拉,拉给我听。所以,当他生日,父母问他想要点什么,他一口说出小提琴。想我的时候,他就学拉小提琴,我们经常一起去图书馆看书,四年间,更多的时候,他就一个人在图书馆泡着。终于毕业了,他们家由原来100多平方米的房子搬到了一幢三层楼的小别墅,父亲也帮他在本市找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虽然收入不算高,但总算稳定。他觉得这个时候是该对我坦白的时候了,对我的父母也有一个很好的交代。

我们的爱经历了四年时间与空间的共同考验,终于到了团聚的时候。

四年后的重聚,他直接带了父母同来,他下定了决心非我不娶。在双方父母的见证下,我们终于重逢,无需太多的表达,短暂的对视传递了所有的深情。双方父母都很满意,经过几次见面协商后,将我们的婚期定在了2006年4月16日。4月16日之前的几天一直在下雨,这让我们都很担心,可没想到那天突然晴了,我们就这样在上帝和众人的祝福中走进了我们梦想已久的婚礼。或许是开心或许是激动,相视而立的时候,彼此的眼睛竟然都湿润了。直到婚礼结束我都觉得是在梦里。

一转眼两年过去了,幸福一直在婚后的生活中继续着。现在,我们的儿子已经1岁了,儿子的到来让我们的生活更多了很多乐趣。我每天下班比老公晚,几乎每次回来都能看到他抱着儿子在家门外等我,回到家里还给我们娘俩做好吃的。邻里都说我有福气嫁了个好老公,其实幸福不是从爱人身上索取,而是自己的付出,所得的回报就是幸福。懂得这些的时候就会发现两个人的生活原来就这么简单,这么满足。

我们都彼此珍惜着对方,虽然也少不了争吵,他总是迁让着我,耐心地听我把心中的委屈和不满都倒出来,然后再嬉皮笑脸地哄我开心,我也知道什么叫“见好就收”,不会揪着一个问题不放。我们时常会谈谈过去,想想那段等待的日子就更珍惜现在的一切。他用了两年的时间追求我,我们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去恋爱,又用了四年的时间去等待,四年的思念与坚守换来了今天的幸福,这份爱值得我们用一生去呵护。

记者手记

在果果的故事里,我特别在意的有两个关键词:容貌与时间。很有趣,这对矛盾的词汇在她的故事里变得格外和谐。9年前,她17岁,正是对爱情充满想象的年龄,爱情的想象中总摆脱不掉白马王子与漂亮公主,显然,那时的他离王子的标准颇有一段距离。但真正的王子必须是经得起时间验证的。

两年的时间不算长,却足够他用真诚的付出、细致的呵护一点点打动她,一点点改变她的爱情标准:爱在内心,相爱之后,容貌会与时间融合,愈老弥坚。

四年的时间不算短,把握不好会让爱彻底断了线,但他们这不见面的四年却完成心灵的交汇。既通过看似平淡的电话保证了爱的连续性,又验证了爱的坚韧度。

这看似平常的两段时间里,都蕴藏着爱的真谛:真正的爱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

喜欢他了吗?不知道

整整一年了,去年的这个时候,我还在读书。大学生活的最后一年,我选择了考研,另外又做了新生的班主任,带着一帮孩子,忙得不可开交。选择忙碌也是为了忘却,忘记一个人,忘掉一段往事。阿了是我的死党,常在一起闹腾,一起逃课,一起光顾大学城每一个好吃的地儿。她也常常毫不留情地抢我的好东西,俩人争得脸红脖子粗,到最后还好得跟一个人似的。我们都幻想着有一天能穿上自己的水晶鞋,守护童话一样的爱情故事。在我还没有彻底忘记初恋的时候,阿了就要给我介绍朋友,于是我认识了左,阿了的老乡,高我们一届毕业,有着令人羡慕的工作。

考研的日子,总是烦闷得要死。阿了和我都属于那种临时抱佛脚的人,每次都是临考前猛攻一两周,基本上都能搞定,最后还拿个不错的奖学金。考研这么长征的事情,真是让人太为难了。不想学习的时候,就给左发信息,这时候左就会劝我,工作不易,女孩子要努力多读点书,然后就劝我看书了。虽然都是拇指族,但是我的“拇指癖”戒掉了很多。随着天气逐渐变冷,考研的局势也越来越严峻,每天晚上,我都在教室苦学到十点半才回去休息。

大学几年,我的生活从来没有规律过,早上第一个爬起来,而晚上总要到最后一个才睡,仍觉时间不够用。认识了左,真是自愧不如,已经是有工作的人了,还坚持着跑步、晨读的好习惯,生活很有规律。他说,年轻的时候就要不断积累财富,静水深流。我开始崇拜他了,争取按时睡觉,按时吃饭,让自己每天都阳光灿烂,像他那样。每天晚上,我洗刷完毕,躺下看书,不久就会收到他的短信,聊上两句,然后满心欢喜地睡觉。天长日久,我已经习惯了他的问候、鼓励,哪怕只是几个字,哪怕飘渺得连声音都没有,都能欣喜上老半天。哪天要是没有他的信息,就怅然若失,室友问我:看你魂不守舍的样子,怎么了?我低头不语,问自己:我是喜欢上他了吗?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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