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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郎君何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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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该死的。”李世杰一把将酒瓶扔到几米开外,不过想想又舍不得,跑过去又捡了回来。

酒瓶早就空了,李世杰平时就好喝两口,往往随身带着小瓶精装的好酒,不过,这么小的瓶几口就能喝完,这两天来李世杰再怎么节省这会儿也该喝完了。

这里不知道是什么地方,现在也不知道是什么时间,李世杰只知道,他沿着黄河在这片一望无涯的荒野上独自走了两天。不过还好,只是荒野,至少不是荒漠。

恩,独自,准确的说,这两天来他没有同伴,而且一个人都没有碰到过。

“枯藤老树昏鸦。”李世杰此时早已牢骚满腹,“枯藤和老树都不知道碰到几回了,昏鸦也看到过几只,不过小桥流水人家……马致远那厮是不是有点扯淡,他写的算是什么狗屁诗句,藤都枯了树也老了,这明显是缺水嘛,怎么可能还有‘流水’,太扯了。我现在算是知道了,古人的诗念着挺有意境,可仔细推敲起来完全不是那回事,难道说马致远那厮在荒野里写第一句,然后跑到几百里外的河边写第二句?”

碎碎念之中,看到前面有个小土坡,李世杰跑了上去。

黄土,或者是黄沙,仿佛整个天地之间只剩下黄色,这两天来李世杰都很少看到过别的颜色。

还是黄色……咦,不对,是麦田,不过貌似麦田的主人种田不用心啊,这些麦苗看起来都快蔫了,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这样种田能种出几个钱来?恩,估计这家伙是个穷鬼。

一边胡思乱想着,李世杰露出了两天以来的第一丝笑容,有麦田就有人家,或者他就可以吃个热乎饭,然后,没有然后了,两天之前李世杰就发觉很多地方都不对,这两天忙着赶路和寻找人烟,也没顾得上好好思索一番,若能暂时安定下来,自然是该先想清楚一些事。

没有望远镜,李世杰运足目力眺望,不过距离太远,他倒是看到麦田里貌似有些人影,但没看到村庄房屋,恩,听说农村的住家离田地一般都有段距离,看样子是这样了,这里离村庄估计还远着呢。

下了土坡,为防万一,李世杰将唯一所剩的一支手枪贴身放好,保险打开,这才望麦田的方向前进。

近了,终于看清楚了耕田的人,不过,一见之下,李世杰却是呆住了。

这都是什么人呐!老天,对襟,长袍,大袖,不论男女都是长发,这明显是古人的扮相,连他们用的农具都是没见过——貌似李大官人什么农具都没见过——的木制品,而李世杰可以100%肯定确定以及一定,这绝对不是在拍戏。

很简单,李世杰出来混社会这么多年,论观察力可谓是细致入微,这些人无论是打扮、行为举止还是气质,都绝对绝对不像是现代人,如果哪个演员能演到这种地步,那他早就拿奖拿到手发软了。还有,就他这两天一路走来所见,这里实在是太荒凉了,别说毫无人烟,就是河流、山峰、森林、草地等等地形特征都没见到几个,这样的地方适合拍摄吗?即使适合拍摄,但这里没有人烟,摄制组几百号人跑过来吃什么?喝什么?又睡在哪儿?没哪个投资商愿意让导演把摄制组拉到这样的地方来,这纯粹是在烧钱。

所以,李世杰可以肯定,这不是在拍戏。

而且,回想起这两天所想到的不对劲的情况,就在两天之前,他还在带着手下的兄弟去接受武器来着,貌似还跟那些回回大打出手,接货的地方是哪儿来着?哦,是新疆,可什么时候黄河延伸到新疆境内了?他这两天可是沿着黄河赶路的,他李某人总不至于把伊犁河给认成黄河吧?所以,这里不是新疆,那为什么两天前他还在新疆和回回打仗,可滋溜一下子就跑到黄河边上来了?

太不对劲了。

结合现在亲眼见到的情况,李世杰得出一个可能,貌似,也许,或者,应该,他是碰上传说中的陆地百慕大了。

为了验证心中所想,李世杰忙不迭地上前跟这些“古人”,呃,暂时就这么称呼吧,打个招呼先。

“各位兄弟,我迷路了,能不能跟大家问个路?”

一般情况下,哪怕是面对那些所谓的非主流,问个路一般不会引起别人太大的警惕,如果赔个笑脸姿态放低点的话还能搏个好的印象分,这是李世杰行走江湖这么多年的经验之一。

果然,那些“古人”见眼前这个穿着稀奇古怪的异乡人只是问路,而且人家可是笑脸相迎,也就多多少少放下戒备的心态,不过李世杰显然忘了一点:古人重礼,他这么冒冒失失地喊一句“兄弟”,要放在后世这肯定是没错的,或许别人还会认为他这人豪爽,但如果眼前的这些人真的是“古人”……

听闻只是问路,虽然这些“古代”农夫都放下些许戒备,但不少人却面露不悦之色,一个中年人更是当即开口斥责:“异乡人,即使只是问路也该有个礼数,不要见到人就胡乱攀亲道故,我等可当不得你的‘兄弟’之称。”

“呃!”李世杰傻眼了,不称“兄弟”那该怎么称呼?师傅?貌似这更行不通吧?古代跟陌生人打招呼都是怎么样的?还有,李世杰的心沉了下去,这些人该不会真的是古人吧?那乐子可就大了。

看到李世杰瞠目结舌的德行,或许这些“古人”是以为眼前的这个异乡人真的是不懂礼仪,虽然不悦,但这些人也没有更多的责怪的意思。

还是先前斥责李世杰的那个中年人开口道:“这位郎以后切不可如此失礼了,行走在外最应该注意的就是一个‘礼’字,郎君既然远途跋涉,当比某更知此节才是——这里是固原卫治下海城县,此地是苏家村,郎君沿此道直行四十里即是海城县城,不过现下日头已是西斜,郎君无车马代步的话今日怕是到不了县城,若郎君不弃,不妨去村中歇息一晚,明日才好赶路。”

失礼之后脸上能显现出尴尬神色,这样的人显然不大可能是坏人,这个中年人也就放心的邀请眼前的异乡人去自家村庄。

李世杰此时有点浑浑噩噩,机械地朝中年人拱拱手,“如此,叨扰了。”

中年人也拱手还礼,不过暗地里却摇摇头,这个外乡人当真是不通礼仪的很,连拱手礼都能行错,此点着实不可思议。

拱手,即“揖”礼,相传早在夏朝就有了,至《周礼》正式将“揖”作为一种礼节加以推广。“揖”礼也分好几种,《周礼》有“土揖庶姓,时揖异姓,天揖同姓”的说法,此外还有特揖、旅揖、旁三揖、长揖等,这里就不一一表述。而按照李世杰这种情况,他是向陌生人问路,应该行时揖之礼,以右手握拳,左手成掌对右拳或包或盖,拱手向前平伸,这种揖礼既表示对人的尊敬,也表示对方和自己的地位对等,这就是时揖。

而李世杰是怎么做的呢?从头错到脚。他是左手握拳右手成掌包住左拳,这种抱拳方法在古礼里是“凶礼”,是用来吊唁死人的,如果你对一个活人这么抱拳,恭喜你,你马上就能结下一个仇家,而且这仇结的还比较深。另外,李世杰的手抱拳之后是往上举,这属于天揖,一般是晚辈对长辈、下人对主人、平民对官吏行的揖礼,表示对方的地位比自己高,用现代的话说就是自贬身份——李世杰行的就是不伦不类的凶礼加天揖,这种礼落在古人眼里简直让人哭笑不得,说他对你不敬吧他又自贬身份,说他敬重你吧他行的又是吊唁死人的礼节,这种情况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乱七八糟。

所以那中年人也只能暗自摇头了事,对方明显是不懂礼,他能咋滴?总不能将人暴扁一顿或者是称赞几句吧?

不过李世杰可没有注意到这些,此时他差不多已经可以确定了,这些人的确就是货真价实的古人,如果是拍戏,那么早就应该有导演喊“Cut!”或者跑出一堆人来驱逐他了,如果是有人在跟他开玩笑——他李世杰是什么身份,值得别人这么抬举他么?最重要的是,服装可以买来,道具可以订做,甚至场景都可以用人民币砸出来,但人的气质绝对无法模仿,尤其是身处两个时代的人。现代人和古人的区别有多大?那简直就是地球和太阳的区别,虽然只是打了个照面外加说了两句话,但李世杰已经深深感受到,这些人,就是真真正正的古人。

天呐,接引那个满头包的光头佬改行去做舞男了吗?他李世杰,西元2009年的人,一个活生生的中国人,十天前还在和一帮兄弟喝酒打屁,两天前还在跟一群回回进行非友好交流,可到今天居然就能跑来向一群古人问路,虽然说这个世界一直都很疯狂,可也不至于疯狂到这个地步吧?!

李世杰的心里直如翻江倒海,因此表现得浑浑噩噩,就跟失了魂一样。

如同木偶一样,沿着村民指点的黄土道路,李世杰走了大概个把小时左右,这才看到一个村庄。

村庄并不大,更加算不上繁华。茅草屋,泥土路,衣衫褴褛的村民,就连狗都叫得有声无力,也不见四处乱窜着玩闹的小孩——其实刚才在麦田那里李世杰就注意到了,那些耕作的人群中很有一部分是孩子,一群在后世应该在学校里念书或者是整天想着怎么好玩的儿童。这,真是古代啊,生产力低下到连幼童都得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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