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 君王在看(2/2)
杰书好言劝说:“那孩子既然已经没了,不如多赔偿些银钱,让家里亲人日子也好过些。”
于成龙耿然回答:“贺老汉就是穷人!然而他再穷、再苦,也不肯拿孙子买命的钱享福。”
杰书婉转游说:“话虽如此,但活人总比逝者要紧吧,他家总有些亲戚,不若多加照应。”
于成龙铿锵回答:“那就是贺老汉唯一的后人,亲情已失,些许银钱可买不回一条人命。”
康亲王杰书被顶得一愣,悻悻地不再作声。
恭亲王常宁的身份好歹是皇室宗亲,安亲王岳乐虽想秉公执法,然毕竟要从宽计议,当减须减,否则今后宗人府再遵循旧例判案,量刑过重说不定就出人命了,这里头可都沾亲带故,伤了谁都是棘手货,得罪谁都嫌闹心呢。
安亲王岳乐声望最重,甫出口便是掷地有声:
“依本王看来,此案有三处疑点!凭身份而论常宁是今上御弟,论亲贵不抵手足,何况事当时又在城郊无人处,马失前蹄亦有可能。因此情有可原,乃是其一。再论『涉案逃逸』一说亦为虚辞,倘若果真逃逸,王府侍卫又何必当场留下一锭银子?多此一举,乃是其二。按照大清律例,倘若驰马致死人命当追埋葬銀一十兩,王府已足额赔付事主二十两官平银,说明当时即已交涉完毕,银钱结讫。如今事主出尔反尔,又来告官,所谓何来?居心叵测!此为其三。”
畿辅直隶总督于成龙闻言,大皱眉头暗想:
这岳乐果然是老狐狸,竟然想反诬原告贺老汉一口么?
于成龙立刻大声回答:“大清律例乃由我朝太祖钦定,无论当时事何处,【無故】骤驰车马、致死人命者皆难逃罪责,何以恭亲王便能绕开律法、任意践踏人命乎?至于命案现场留银一说,或是案犯因心中有愧而为之,不应以此条脱罪。当时事主突遭剧烈变故,幺孙顷刻间血流成河、命丧当场,换作是谁不会痛心疾?又哪有可能立即制住凶犯商讨赔偿之数?”
于成龙越说越来劲儿:“如今老人家神智清醒,前来告官,所为所求的不过是一个公理。天理昭昭,法网恢恢!苍天在上,君王在看,无论是谁,也难逃铁律的审判。”
哎呀呀,这老头儿凶蛮得紧,硬把太祖和君王全部牵扯进遣辞造句里,众人皆是一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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