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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文房四宝(一)(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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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里,任强心胸豁然开朗:对,就用这四支枝茎,转化为笔、墨、纸、砚,日后自己也好用来写文章。

任强心里这么一想,脑海里立马出现了一支以前练毛笔书法时用过的毛笔。意念刚动,一支枝茎在任强手上眨眼间变成了一支竹管狼毫毛笔。

任强大喜。心道变化竟然如此快。看来玄幻小说虽然云遮雾罩,却能给人以启迪,教人少走许多弯路。

任强一鼓作气,把剩余的三支都转化成自己熟悉的墨、纸、砚台。

任强却不知,他本体乃蔷薇,终日里吸收天地灵气,又保护过孔宣和小青龙比子。孔宣乃后世的孔子;比子是后世的比干,都是大能之人、将相之才。天道自然降功德于他。后又加上造人之功德,虽然很少,意义重大。故此枝茎却是进入后天灵宝之流了。只是此时任强法力尚浅,对其威力还不能完全认识。

任强望着面前的笔、墨、纸、砚,瞅瞅这个,抚抚那个,高兴得不能自禁。在心里赞叹后世远古祖先的发明创造。

据传,毛笔是由战国时期的秦国大将蒙恬发明的。

公元前2年,秦国大将蒙恬带领兵马在中山地区与楚国交战,双方打得非常激烈,战争拖了很长时间。为了让秦王能及时了解战场上的情况,蒙恬要定期写战况报告递送秦王。那时,人们通常是用分签蘸墨,然后再在丝做的绢布上写字的,书写速度很慢。蒙恬虽是个武将,却有着满肚子的文采。用上面说的那种笔写战况报告,常影响他的思绪。那种笔硬硬的,墨水蘸少了,写不了几个字就得停下来再蘸,墨水蘸多了,直往下滴,又会把非常贵重的绢给弄脏了。蒙恬以前就萌生过改造笔的念头,这次要写大量的战况报告,这个愿望就越来越强烈了。

战争的间隙中,蒙恬喜欢到野外去打猎。有一天,他打了几只野兔子回军营。由于打到的兔子多,拎在手里沉沉的,一只兔子尾巴抱在地上,血水在地上拖出了弯弯曲曲的痕迹。蒙恬见了,心中不由一动:“如果用兔尾代替普通的笔来写字,不是更好吗?”

回到营房之后,蒙恬立刻剪下一条兔尾巴,把它插在一根竹管上,试着用它来写字,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水,在绢上写出来的字断断续续的,不像样子。蒙恬又试了几次,还是不行,好端端的一块绢也给浪费了。一气之下,他把那支“兔毛笔”扔进了门前的山石坑里。

蒙恬并不甘心失败,仍然抽时间琢磨其他别的改进方式。几天过去了,他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办法。这一天,他走出营房,想透透新鲜空气。走过山石坑时,他又看到了坑里那支被自己扔掉的“兔毛笔”。蒙恬将它捡了起来,用手指捏了捏兔毛,发现兔毛湿源源的,毛色变得更白更柔软了。蒙恬大受启发,马上跑回营房将它往墨汁里一蘸,兔尾这时竟变得非常“听话”,吸足了墨汁,写起字来非常流畅,字体也显得圆润起来。原来,山石坑里的水含有石灰质,经碱性水的浸泡,兔毛变得柔顺起来。由于这支笔是由竹管和兔毛组成的,蒙恬就在当时流行的笔名“聿”字上加了个“竹”字头,“笔”字是后来的简化体。

蒙恬创造了毛笔,被秦始皇封诸管城,号曰管城子。由此,“管城”、“管城子”、“中书君”、“毛先生”等,作为笔的雅号在文人中传开了。

“如今咱俩相遇在洪荒,我又给你起个什么名字呢?”任强望着竹管狼毫毛笔喃喃自语。

一阵清凉芬芳气息传来。任强往四周看了看,并没有花朵开放。那,香气是从哪里飘出来的?

任强仔细嗅了嗅,噢,原来是面前的——墨!

墨能发出香气?

任强拿起来,凑到鼻子跟前闻了闻,嘿,还真是它的事。

“难道是块药墨?”(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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