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上)(1/2)
这种恋恋不舍的眼神,虽只是投给了桌面上一堆骨头,却使梵高信心满满地认定了,淑卿已成为了自己的铁杆粉丝。这更坚定了他趁着年轻,定要在任嚣城做一番大事的决心。至于要做什么大事,他暂时也就想到了先到江边集合,与同文行的潘老板见个面,把介绍信交给他。传教这种活儿,既苦又累,还特容易迷失自我。搞不好还会整个走火入魔什么的,开玩笑,那可不是讲讲耶稣,唱唱赞美诗这么简单。这其实是一个高风险的技术活儿,说不准哪天倒霉了委屈了无辜了,分分钟有都有可能将自己的青春热血无私地奉献给伟大的跨国传教事业。
“今晚约了人,先告辞了。未讲完的故事,以后接着讲吧。”
传播福音,可不是随随便便说传就传,更不是想怎么传就怎么传的。必须早点办好入职手续,将上班时间和薪酬福利这些条件都逐一谈妥。还得抽空熟悉一下新环境,提前做足功课,务求在做礼拜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将任嚣城的男女老少一网打尽……这些预想中的种种状况,几乎在梵高的脑子里一下子转了好几转,熟练到连闭着眼都能即刻想到下一步即将发生的以及将会带来的美妙结果。那一刻,他的脸因酒精作用泛起了红晕,眼里布上了淡淡的红血丝,后脑勺的那一根红棕色的长辫子如同也喝多了三五杯,正多情地绕到了他那结实的胸前。
“这根扎头发的绳子好特别呀。是你们老家正在流行的款式么?”
“这个……如果你喜欢,改日送你。”
梵高哪里晓得自己后脑手这根辫子究竟是什么时候长出来的,至于那扎头发的绳子,究竟有何来历,就更加不得而知了。但,既然淑卿这么喜欢,一根绳子算什么,好东西赠美人,天经地义呀。
见淑卿的目光仿佛还停在自己的辫子上,不舍离去,梵高的心一动,当即伸手欲将那绳子扯下来。心动不如行为,要送就现在送,再也不要什么“改日”或“择日”。这就是热血呀,淑卿瞧见了梵高的决心与果断,不由得脸发烫,即刻微微低下头,侧过脸去,试图避免与梵高的目光有交集,却见吉仔神色慌张地从三楼跑下来。
“安、安妮,不、不、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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