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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雨霖铃(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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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让我叫他宋叔叔。

在宋叔叔私奔的前一天,我去店里买肥皂,他仍然跟我玩握握手好朋友的游戏,只是这次,他塞给我的,不是话梅糖,而是这个牌子。

他说,小小唐,宋叔叔快要走了,这个留给你做纪念。这句话有点怪,但是我当时只是一个小孩,所以并没有想太多。

那个夏天异常地闷热,第二天早上7点多,当我被热汗捂醒时,发现爸爸妈妈都不在家里了;然后我听到教师宿舍楼下的操场上,传来嘈杂的人声。

原来,镇上的人发现,一夜之间校门口开店的怪人不见了;但是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学校里的刘老师,也跟着一起人间蒸发了。

十二

镇上的人,回忆起刘老师放学后,总喜欢在小店里与这怪人聊天,恍然大悟,原来这对狗男女早勾搭好,现在是私奔去了。

刘老师的丈夫是县长的外甥,同在学校里当体育老师。体育老师暴跳如雷,发动许多镇民寻找,一个星期后,终于在通往越南的一座山上,发现了宋叔叔跟刘老师的踪迹。

确切的说,是发现了宋叔叔跟刘老师的尸体。

我们老家那边,春夏多暴雨。他们两人的尸体,被泥石流掩埋在一个山洞里。镇民们发现了洞口露出半截的鸭舌帽,十几个人回镇上去了铁镐,掘了半天才挖通,然后看见了洞内相拥而卧的两具尸体。

那次去了的人说,其实,他们两人私奔的准备工作,做的还是挺足的。据说,被发现时,宋叔叔手上攒着一支手电筒,从他们的旅行袋里还发现了充足的干粮和水。

而且这个被掩埋的洞,内部空间并不小;也就是说,他们就算被泥石流掩埋了,本来可以活到获救的一天的。

那他们是怎么死的呢?

体育老师在宋叔叔的日记里,找到了答案。这个答案非常诡异,以至于让人高马大的体育老师,读起来都害怕得打颤。

十三

日记上记载着,私奔的二人跑到洞里躲避暴雨,没料到被突如其来的泥石流掩埋了洞口。放弃了徒劳无功的挖掘后,他们依靠着旅行袋里的粮食和水,希望被救,又害怕被救,心里非常矛盾。但是总之,最初的两天并不难熬。

到了第三天,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刘老师由于淋雨导致感冒低烧,在这天则演变成吓人的高烧,然后在那天半夜,她一口气接不上来,就这么香消玉殒了。

日记上写着,“我”怀着巨大的哀痛,在山洞的最底端挖了个坑,将娴(刘老师的名字)埋葬在其中。

而后三天的日记,字迹变得越来越潦草。

十四

4月26日

我醒来时,感到身边胸口压着一个硬物,打开电筒一看,原来是娴枕在我的胸膛上。我非常开心,才知道原来娴昨晚的病故,不过是一场噩梦而已。

当我轻拍娴的脸颊,想把她叫醒,好告诉她我所作的这个噩梦时,却怎么也叫不醒她。我把手指伸到她鼻孔前,凉飕飕的,没有呼吸的动静。然后我搬动她的脑袋,脖子非常僵硬。

原来,娴还是死了。

我起身来看,那个土坑依然在洞的最深处。娴变得很重,我抱不起来,只好拉着她的脚,把她拖动到土坑里,再次掩埋。

我心里非常害怕,谁能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4月27日

今天发生的事情跟昨天一样。这简直太可怕了。

我醒来时,娴仍然那枕在我胸膛,睡在的臂弯里。只是她的后脑勺跟肩胛的皮都磨破了,露出白色的骨头。还有,跟昨天相比,她脸上多了些尸斑。太可怕了。

我知道那是昨晚我拖动她时擦破的。

太可怕了。我想是我的精神出了问题。我第三次把娴放进坑里,盖上土,然后在上面跳了很久,把土踩实。这样的话,娴就爬不出来了吧?

我要疯了,希望明天不要再出现这种可怕的事情,不然我就要疯了。

4月28日

一定是娴在下面太寂寞,所以要我下去陪她。

哈哈哈哈

呜呜呜呜呜呜

哈哈哈

娴,我来了。

十五

终于,等了足有二十分钟的菜端上来了,此时唐师也停下了讲述,望着我。

我拿起手中的刀叉,敷衍地问,讲完啦?

讲完咯。喂,你就不想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吗?

呃,让我想想,是不是宋叔叔有严重的梦游症,每次睡觉时,都会把刘老师的尸体挖出来?最后宋叔叔实在受不了这种惊吓,就自杀了?

唐师一脸的惊讶,咦,你怎么知道?

我聪明嘛,嘿嘿。说完之后,我开始埋头对付桌子上的猪扒包。

其实这个故事我颇为耳熟,有可能是唐师从某本地摊杂志上改编而来。不过,客观地说,与其它服务性场合听来的知音体故事比较,这算是颇有创意的一个。

十六

我的经验是,风月场所里打滚的女人们,往往会编造些似真似假的故事,来说明她们献身于服务性行业,不是因为懒惰或虚荣,而是基于一些值得同情的原因。

故事内容比如父母患病,弟弟读书,未婚夫残疾,等等,总之,讲故事乃是服务的余兴节目,目的在于一些博取同情分,好让你下次重新点她的牌,成为回头客。

当然了,作为听众的的我们,所说的也是真真假假,比如,我跟唐师说我姓李,其实那只是我继父的姓,身份证上,我还是随我那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亲生父亲,姓宋。

但是,风月场所,逢场作戏,谁又真的在乎这些呢?

在我听过的众多故事中,唐师的这一个,多少显得有些与众不同,甚者让我感到疑惑:

这到底是故事还是真事?作为故事它没有明确的主旨,而且显然缺乏搏同情的功用;但是如果把它当作真事来看,它又太故事化了。

但是唐师并没有让我疑惑太久,半个小时后,她便为我解答了这个问题。

十七

吃完午饭,我把唐师送回出租屋楼下。如你所知,酒吧里的女郎,当然都是晚上才开始上班的。

我为唐师打开车门,她下车面对着我,握住我的双手欲言又止。我不禁觉得有些诡异,她不过是跟我共度一夜春xiao的卖酒女郎,此时竟深情得好像我前世的情侣。

我们就这样一句话都不说,站在午后的阳光下。

三分钟后,卖酒女郎唐师,竟然文绉绉地念了一句古诗,她说: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我不禁好笑,然后她命令我转过身去。

我闻言照做,背后的唐师说,不准偷看喔……好了,现在转过来。

搞什么?

唐师双手放在背后,脸上带着顽童般的笑容,说,我们来玩一个游戏。来,握握手,好朋友。

我已经猜到了,果然,打开手掌后,里面卧着这个金属牌子。

十八

我问,这个牌子对你而言那么重要,你就这样送给我了吗?

嗯,因为你给我的感觉,很像家里人。

唐师歪着头想了想,又说,就像我过世的父亲。

我心里呸了一句,这是骂我长得早衰,还是咒我英年早逝?

转念一想,现在她把这个铁牌送给我,那她前面讲的故事就解释得通了,这其实是她整个她拉回头客系统的一个环节。我想她一定是买了不少这样的铁片,给每个潜在的熟客送上一个。

果然,当我与唐师告别,钻上车子并启动后,她跑过来趴在窗框上,跟我说,下个周末还要来找我喔。

你那么漂亮,又会讲故事,想我不找你都难啦。

然后,唐师把她小小的头颅伸进车里,我们吻别。

有些吻是为了记取,有些吻是为了忘记。

开动汽车后,我想,如果不是明天就要开始逃亡生涯,终此一生不再回到珠三角的话,下个周末,我真的会回来再光顾她。毕竟,她是个长腿蜂腰的美女,我喜欢的类型;更何况,她编的故事不落窠臼,颇有诚意。

十九

我驾驶着坐骑,轻车熟路地上了高速公路,京珠再转深汕,在鹤洲出口下高速。

在宝安翻身大道旁停好车,我从椅背的兜里掏出一个黑胶袋,里面是四张不同银行的借记卡,而且都是无折卡。加上刚刚拿到的工商银行牡丹卡,一共有五张。接下来,我准备跑五个银行,把100万均匀地存在每张卡里。

这个过程让我想起了《刺激1995》,电影里的安迪同样拜访了许多银行。不同的是,安迪取钱,我存钱;安迪刚逃狱成功,重获自由,而我则为了逃避牢狱之灾,刚要踏上流窜之路。

为什么我要如此大费周章呢?如果你置身处地,把自己当成是一个未来的逃窜犯,会很容易想通:用自己的账户,首先很可能被冻结;就算没有冻结的话,每次取钱时,不啻于随时通报警察叔叔自己流窜到何处。

而且,你总不会天真到打算背着一旅行袋钞票,浪迹天涯吧?

廿十

把100万存入银行不容易,把100万从银行取出来,当然更不容易。

公司印章跟三叔的私章,都放在他办公室的巨大保险柜内,我可没有撬门溜锁的的专业技能,不过这难不倒我,我可以曲线救国。我从三叔家的卧室抽屉里,找到了他的印鉴卡,拿到街上刻私章的地方,花个大价钱,照着印鉴卡把公章私章都刻了出来,最后把印鉴卡放回原处。

之后,我开支票,盖印章,提前两天跟银行预约好。公司的对公账户往来支票,都是由我所填;三天两头地进账、取备用金,也都由我这个财务总监经手,因此我跟银行的柜台妹妹混得很熟,还一起看过几场电影。

私刻的印章,跟银行处保留的卡多少有些出入,我故意把它们盖得稍微模糊,但又不至于模糊到引起怀疑。柜台妹妹在对印章时,我约她下星期一起看蜘蛛侠。

总之最后,我顺利地拿到了这笔钱。东窗事发以后,这个柜台妹妹或许会受到牵连,但我也只好在心里说声对不起了。

这100万是我逃亡的全部经费,考虑到内陆城市物件低廉,如果我理财高明的话,这笔说多不多、说少又不少的钱,也足够我渡过余生了。

廿一

终于赶在下午五点钟银行下班之前,把所有现金都存入账户,并且更改了所有卡的取款密码。随便吃了份KFC之后,我再次驱车上高速,前往深圳机场。

我并无乘着喷气飞机开始逃亡的打算,把车开到这里,是为了迷惑追踪者。我把车泊在机场的停车场,看着旁边没人,便从车尾箱里,拿出早准备好的假车牌,把车前车尾的真车牌都换下,藏在车尾箱里。

作为一个初次逃亡的菜鸟,我理所当然地想,这种狡兔三窟、移花接木的小伎俩,至少能为我的成功潜逃,争取一些时间。

我站在福克斯面前,跟他道别:永别了,我亲爱的座驾;在我的心目中,你就是宝马。

以前工作烦闷,日子无聊,我总是期望一次纯粹、漫长的出行;现在,从某种意义上说,我的愿望达成了。扔掉所拥有的一切,告别全部过去,让最简单的自己,走在路上。

而且,这次旅程,我拥有最充足的时间:我的整个下半生。

廿二

办妥这一切后,我走出机场,上了一辆出租车,交代师傅,广州天河区,天河广场。

接到大单的师傅很兴奋,很健谈,一路不停与我扯淡,我只是随意敷衍着。

胡思乱想中时间过得飞快,一阵子就到了天河广场。付车资,下车,几分钟后我又拦了一部出租车,这次我径直向着目的地,广州火车站而去。

其实我对广州这个城市,非常不抱好感,这里有我一些不愉快的回忆。然而,半年之后,当我落魄天涯的中途,坐在大研古城的酒吧里,听到一个小女人在音响里,若无其事地唱:

又经过了广州火车站,车子开在路、的中央;你习惯性双手握着方、向、盘,掩饰你的、另一半……

那一刻,回首广州,这个我逃亡生涯的第一站,故事正式开始的地方——我心中的眷恋与绝望,或许比你所想象的,要更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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