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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饮酒 其五(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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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挥毫写道:

饮酒其五

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

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

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十四

这首陶渊明的诗,呼应了酒吧名字,又与画中玉龙雪山紧密相扣,非常切题;我的颜体其实写得并不好,但是写完后,仍然获得了一片喝采,连闻声而至的阿柱都鼓起掌来。

老板娘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我的脸。

老板端详着我湿漉漉的墨宝,狐疑道,小杰写的字不错啊。潜台词就是,你不过是个高中生啊?

我谦虚地说,哦,这个是我小时候,家里人逼着我学的,长大后就扔掉了,写得不好。

这一句我说的倒是大实话。

老板收好我跟他的联合创作,说是要去做个画框,裱好后再挂到墙上。但是直到十月底他不辞而别时,也没有见他裱好。

艺术家,我想。

十五

国庆节的人潮,比想象中来得更加汹涌。这样说吧,如果你在黄金周没去过中国的旅游景点,你简直就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上,竟然有那么多的人。

林子大了,自然什么鸟都有。

就在国庆期间,有一中一外两位女性对我表示了极大的兴趣,可惜中国这位女同胞长得像实在不乐观,外国的那位则比我高半个头,肩膀也比我宽,我无福消受。

另有一位酒后对我示爱的,则长得让人颇为喜爱,只可惜是让女人以及男同所喜爱。他是个男同性恋,跟我表示说他做0或者1都可以。我对此非但没有兴趣,还觉得很恶心,同样敬谢不敏。

有个男客人,喝了不到半打啤酒,醉了,给在场所有人发钱,100块,让人打的回家,谁不要跟谁急。我跟他拿了三次。

有喝醉了往旁边的水渠一跳,在里面泡澡的。

至于在厕所里面、在楼梯上、在路边睡觉的,几乎每晚都有。

总之,如果你在2007年的国庆去过丽江,在四方街不远的地方,靠着水渠的酒吧里,遇见过一个总爱穿白色衣服,戴着一个美军士兵身份牌的男侍应的话,那就是我。

十六

这个世界不仅人多,而且非常的大。

在国庆节这七天里,我每天大概要为跟300个顾客服务吧,7天就是2000个,但是里面竟然没有一个是我的老相识。按道理说,逃犯应该经常担心遇上熟人,但是真的遇不上之后,我又想着,几时才可以遇见一个?

从家乡过来的熟人,不仅仅是他或她自己,还是一个符号,代表着家乡所有的气息,可以让我这个有家不能回的逃犯,多少感受些家乡的温暖。

不过,我并没有感概太多。

顾客多时,我忙着伺候坐满店里店外的上帝,没有时间去酝酿乡愁,也没时间想伊莎贝、老衲、逃亡,等等烦心的事情;偶尔空闲下来,则跟有点心机的小女人小娇、没点心机的大女孩小莎,打情骂俏,浑水摸鱼。

总之,来饮酒吧当了男侍应之后,我的心情一天天变得开朗起来。我甚至想,所有男性抑郁症患者,如果想要医好这个病,都应该来酒吧当侍应。

我还想,小娇小莎都没有男朋友,不如我泡上其中一个,然后就跟她一起在丽江做侍应。三几年后我再拿出几十万,也承包个酒吧,我当老板她当老板娘,就这样终其一生。

不,阿柱喜欢小莎,那我就不夺人之美了,小娇虽然有点小心眼,其实人长得倒不错的。嗯,从明天开始就慢慢地献殷勤,下个月正式展开攻势。空姐都逃不过我的魔掌,一个女侍应更不在话下……

但是,老板的离家出走,彻底打乱了我的计划。

十五

老板之所以丢下老板娘,一声不响地离去,想来是因为老板娘的洁癖。大概这种心理疾病,在医生当中发病率比较高;难怪我来面试时,就觉得这里特别的干净。

爱干净是好事,但再好的事情过了一个界限,也会变成坏事。

老板娘每次坐在柜台后时,便要戴上手套,因为钱是脏的。老板娘留一头清爽的短发,因为长头发是脏的。因为身体跟衣服会脏,所以每天洗,因为酒吧里的空气会脏,所以客人多时她要戴上口罩。

对于我跟小娇小莎来说,不过是勤洗杯子、桌布,擦多几次地板。对于厨师阿柱跟打下手的四川阿姨,稍微痛苦些,不过也就是锅碗瓢盆、菜蔬多洗几次,围裙要多点更换。

最惨的人就是老板。

一次打烊后,小莎神秘兮兮地跟我八卦,她说,你知道吗?老板娘每天监督老板洗手、洗脸、洗头、洗澡、刷牙,不准吸烟,不准喝酒,手上的一点点颜料都要马上洗,。这还不算,最惨的是每次爱爱前,老板洗刷干净后,老板娘都要用鼻子从上到下嗅上一遍,有一点点异味就要再洗一遍。往往洗完了,老板也就歇菜了。

莎莎姐,什么是爱爱啊,什么又是歇菜啊?我故作天真地问。

小莎脸颊绯红,白我一眼,说,小色鬼,你就装吧。

十六

老板的离去,对这个小酒吧的运营,并未起到什么负面影响。之前他在时,也不过是每天跑到外面去写生,偶尔晚上陪下客人喝酒。这里的生意,一直都是老板娘在打理。

他走后不久,深秋便来了。我从西安带过来的短打扮已经不够御寒,我又逐渐添置了些衣物,大部分是当地的土布衣服,当然也都是白色的。

没什么客人的时候,我就自己坐在酒吧门外,临着水渠的桌子旁,看一本随手拿起的什么书,有可能是老板留下的油画技巧,也可能是小娇的安妮宝贝。

厨房空闲时,阿柱会出来跟我下象棋。自从那次题诗之后,这家伙可能以为我还留着两手,有些来历,于是对我日渐友好起来。他虽然是个厨师,象棋倒下得不错,我是屡败屡战,屡战屡败。

阿娇也对我越来越好,特别是我假装无意地透露,做生意的父母留给我十几万让我创业后——我偶尔捉她的手,她也不再那么急着甩掉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下去,直到一个傍晚,站在酒吧二楼的阳台念诗的时候,老板娘从背后抱住了我。

十七

那天的夕阳特别好,晚饭前我一直都站在阳台上看。突然一下子,我的情绪就来了,好,念诗吧,念一首能在黄昏下反复吟诵的诗。

我念的是海子的诗。姐姐,今夜我在德令哈,夜色笼罩。姐姐,我今夜只有戈壁。草原的尽头我两手空空,悲痛时握不住一颗泪滴。

楼下传来阿柱的大声呼唤,开~饭~啦~小~杰~杰~这是在模仿小娇对我的称呼。

吃饭对我也很重要,但是现在我想把诗读完。

今夜我只有美丽的戈壁,空空。姐姐,今夜我不关心人类,我只想你。

突然有个温软的**从后面抱住了我,我刚才太投入于念诗,竟没察觉到有人上来了。以为是小娇上来催我吃饭,我于是说,知道啦,现在就下去。

在做什么呢?竟然是老板娘的声音。

我惊讶之下又大窘,作为一个男侍应,黄昏下像文艺青年一样念诗,无疑是装逼的表现。

老板娘,我在……唱歌呢。

十八

我想表现坐怀不乱的风度,于是去搬老板娘的手,她却说,不要动。

老板娘……

不要叫我老板娘,叫我阿盐就好。

说完,她把头埋在我肩胛之间,深吸了一口气,接着说,我中意你身上麦子的味道。

我抬起手,自己闻了一下手背,只有淡淡的消毒水味,那是拖地板时沾上的。

接下来的事情非常顺其自然,又非常出格。顺其自然的是我已经将近四个月没沾女色,出格的是我们连晚饭都没下去吃,就在老板娘的房间——以前是老板娘跟老板的房间——成其好事。如此一来,楼下吃饭的众人,会知道我们在搞鬼,虽然未必猜得到,我们搞的是最高规格的那种鬼。

从那以后,老板娘便只准我叫她阿盐。在称呼这方面,这次我没有再坚持。而阿盐也开始叫我的全名,摩诘。并且她知道,王维名维,字摩诘,还知道维摩诘是个和尚头子。

作为一个曾经立志救死扶伤,而后由于洁癖无法忍受肮脏的医院,只好逃到丽江来当一个老板娘的女人,她知道那么多的东西,着实让我感动。

十九

阿盐的洁癖,其实没有传说中的那么严重,她只是要求我每次“爱爱”前先洗澡,这本来就是我的习惯。她说,之前她的男友阿青,无论洗了多少次,都有一股油腻味;而我的每个毛孔里都有淡淡的麦子清香,很干净。

我实在不懂自己的身体怎么就变成了粮食,不过我想,所谓的麦子味道,大概跟我减肥后很少出汗有关。

阿盐特别喜欢麦子,我不知道这是源于什么心理。

她总是喜欢用女上位,说我是一片麦地,是麦地里一株挺拔的麦秆,而她正用一种柔软但强有力的容器,在刮取我的麦粒。

传统上都把女人的身体比成土地,男人在其上耕耘,所以她这种说法倒是颇有新意。

在体位方面我没有什么偏好,比较随遇而安,因此也能很好地配合阿盐。相比于奋力地去耕耘而言,懒洋洋地躺在那里,看着阿盐卖力地扭动腰腹,套取我的粮食,是另外一种惬意。

阿盐作为一个辛勤的收割者,每次花上长短不同的时间,装满了她所要的麦种之后,脸上确实有一种丰收后心满意足的表情。

只是每次收割前,我都会帮阿盐拿下颈上的项链。这样的话,似乎比较对得起阿盐,也比较对得起伊莎贝。

还有一个我对不起的人,那就是小娇。她当然会对我这种陈世美的行为非常怨恨,但也就这样吧。反正我还没有正式追求他,更何况,我现在已经是她的老板了。

廿十

不过,其实我只是个挂名的老板。或者说在这个酒吧里,董事长是阿盐,我只是给她打工的老总,没有一点股份。阿盐每个月给我发工资,这让我非常汗然,但是她说以前阿青时也是这样子的。这间酒吧原本就是阿盐的全资公司,而投资者就是阿盐的家里人。

既然我领着阿盐的薪水,那么多少要为她干些活。再去做侍应的活显然有些不靠谱,那么,负责店里的财会工作之余,我专门陪顾客喝酒。喝酒本就是我的老本行,何况以前喝酒是花钱,现在喝酒能挣钱,不亦乐乎。

跟阿盐勾搭上后,我也从之前的客栈里搬出来,跟她住到了一起,就在酒吧二楼的房间里。

在CBD的写字楼里,日子被格子间分割成零碎的许多截;而在偏安于一隅的丽江,日子则是一大段一大段的,中间不需要停顿。我有许多的时间来读诗,读小说,偶尔写几首歪诗。

在夕阳很好的时候,我跟阿盐一起到房顶,黄昏下,我为她写诗,为她读诗。这个场面非常温馨,而且我特别满意的是,现在的我是一个白衣飘飘的文艺青年,不再是几个月前的痴肥胖子。

你可以想象得到,这种田园生活非常地惬意。总而言之,在那段非常放松的日子里,我减肥过度的身体,渐渐丰腴了一点;而我的思想则慢慢地瘦身了。

我已经很少再想以前的人事物,伊莎贝、潜逃,诸如此类纷纷扰扰,都在我脑海中渐渐淡去。偶尔想起老衲,他说,见字如晤,速来丽江,或许只是指引我来晤阿盐的一段良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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