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百万元自认违约金(2/2)
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北海的弧度”,“指南的罗盘针”……此外,在日记其余部份也出现“异样的气温出升”等字句,巴得纳推测这艘船是从北极的洞穴潜入地球内部的海面。一直向北航行是船长的错觉,其实船在不知不觉间己从北极边缘进入了地球的内部,朝南航行,所以罗盘指向南方是理所当然的。
而所谓的海市蜃楼并非因温度变化而产生的气象现象,乃是通过往内部的入口所见到的反面风景,所以它是实景。极光现象,神秘火光等其实都是地表空气引起的恶作剧,可是在极地,类似的现象都是实像,而不是虚像。不论你是否认同巴得纳的理论,他的著作目前己经成为空洞论的经典著作。
小说《天坑世界》的发表,无疑引来了众多爱好探险者的追随。地下世界的奇珍异宝更是探险者梦寐以求的追求,地下世界探宝,即不会像盗墓者那样令人唾骂,同样也不受法律而约束。
探宝,用文字白话解释,所谓的“探”字就是个“捡”字。捡东西不犯法,只要捡得到。盗墓就不同了,国家的文物管理制度明文归定;故意损毁文物罪,是指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文物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和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行为。损毁的对象包括两类:一类是可移动的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根据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珍贵文物包括具有重大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纪念物、艺术品、工艺美术品、革命文献资料、手稿、古旧图书资料以及代表性实物等文物。珍贵文物依法分为一、二、三级,是否属于珍贵文物由有关部门鉴定确认。此外,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另一类是不可移动的珍贵文物,即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而故意损毁。
根据刑法第324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是指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名胜古迹的管理制度。
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要注意区分故意毁损名胜古迹罪与故意损毁文物罪的界限。区别在于:(1)对象不同;(2)对情节的要求不同。构成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以情节严重为条件;而构成故意损毁文物罪没有情节严重的限制条件。
根据刑法第324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过失损毁文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