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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那些绚烂的青春(四)(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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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为,我本来没有调到县政府的**,因为那不真实,可后来这成为可能实现的事实,于是我有了进去的**,拖得越久,这**就越深,而现在,这**,就像刚起飞的小鸟,被生生折断了翅膀,这叫我如何不难受?

人是**的动物,但你的**在可能实现的范围,没有普通人会**当上国家主席,但政治局常委里面会有人有这种**,县长只会**当上市长,如果我只是一个农民,我的**最多是打工时找到一份好点的工作,工作轻松点,工资高一点,可我是国家干部,我就会梦想有一个好的单位,何况,在前段时间,这几乎已经将成为事实,这是多么巨大的挫折。

前段时间,我甚至常常坐着走神,想像里自己在县府大院中,手夹公文包匆匆走过。我将凭着我的才华得到领导的赏识,不久的将来,于是提拔我当乡长,局长,那将多么美妙?

可是这一切,都将成为梦幻,我还是我,一个领着生活费,整日里穷困潦倒的人。所有的美梦,不过是镜中的花,水中的月而已。有时候走在大街上,看着街上高楼林立,人流如潮,车来车往,会非常的迷惘,为什么别人过得那么光鲜,偏我就如此穷酸?他们住着高楼大厦,而我却住着那黑暗的几平米的破房子里,还是租来的,别人的工作单位都那么好,窗明几净,而我的工作单位,却面临着倒闭的边缘?

为什么我就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可我是金子吗?我算什么金子?不就会打几个球吗?可那算什么?我的球并没有好到可以入国家队的地步。不就是会唱几首歌,会跳几支舞吗?可那又算什么?我成不了明星,水平再高也就那一点点而已,眼高手低,没有真正的本领,凭什么就能成功?

那天晚上我喝得大醉,只有我和那倩两个人,我不想有其他的人打扰,因为我的烦恼,我不想让别人看见。那倩没说什么,她只是陪我喝酒,她当然能够理解我的心情,当大醉之后,那倩送我回家,这时候我头痛欲裂,但灵台却非常清明,我忽然有些羞愧,一个男子汉,不能把失落表现在外表上,表现得越落拓,就显得越窝囊,就越丢人,我为什么要在一个美丽的女孩面前表现出自己的失落和忧伤呢?这是不是也是一种幼稚的表现?成熟的男子汉,就应该让人感觉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那才有担当,才会让人感觉可靠有安全感。我不要在女人面前,软弱得像个孩子,只知道哭泣,只知道撒娇,只知道发脾气。

我于是振作起来,但却无法让脚步不踉跄,我也不好推开那倩,那只会让她感觉我是在撒娇。

到了家中,我叫那倩回去,但她却不放心我,何况到我租住的地方,离闹市还有一段不短的距离,这个城市混乱,夜里,常有抢包的事情发生,我又怎么放心让她一个出去?于是就让她留了下来。

此时天气不热,也不冷,一床薄被刚刚合适,我的住处,除了一张床,一个煤气灶,一口锅,两条单登外别无所有,于是我们两个人一起倒在我的床上,中间一起拥着我那已经有点脏兮兮的棉被,我们互相看着对方,心情美好而自然。于是我们谈起了我们在学校的生活。现代的人,几乎每一个都有着十数年的校园生活,在那里我们度过了人生最美好的青春时光,无论在学校里时,我们有多少忧伤,多少烦恼,毕业后回想起来,那都是我们一生中最值得珍藏的记忆。

何况那时的无忧无虑,又岂是别的快乐可比的呢?

所以,我们有共同的回忆,共同的朋友,共同的老师和共同的故事,多年同窗的感情,让我们说起话来,滔滔不绝。

我睡在里面,头痛渐渐消除,于是用右手撑在脑后,脸朝外躺着,那倩睡在外面,左手撑在脑后,脸朝里侧躺着,我们互相看着对方的脸,有时说到兴头处,仰面躺在床上大笑。于是我们又说起在学校里我那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其实用轰轰烈烈来形容我那场恋爱是有些过了,那不过一场学生间的青春萌动,能轰轰烈烈些什么?不过我那场恋爱很出名,连老师都知道了,却是真的。那个女孩是比我们低一级的英语班的一个女生,长得酷似梁咏琪。当初我一看见她,就被她清纯的样子所吸引,当时我们班的教室在二楼,我的座位靠窗,每天去食堂的路都从我们窗下经过,所以我每天都可以看到那女生披着一头黑色柔顺的短发,手中抱着一个饭盆从那里经过,我每天都会默默的注视着她,心中涌出一股美丽的柔情。

后来我的同桌,也是我的好朋友小胖发现了我的秘密,他叫我去追她,当初我们其实都还很胆小,对于那初开的情窦,有种美好的向往,也有种微微的害怕,喜欢一个人,我们喜欢用默默在心里的方式,那时候,我们的感情那么青涩,自尊心那么强烈,未料胜,先虑败,害怕一旦被拒绝,将会多么的丢人,所以我并没打算去追求什么。

小胖也有一个喜欢的女生,于是要和我打赌,看谁先追上自己心仪的女孩。也许我们只是需要一个发动进攻的借口,也许我只是需要用打赌来给自己增添勇气,何况,那时候的我们,自有一番青春的豪迈在心内,世界且不怕,何况追女孩子?谁怕谁呀?于是我们的赌约便定了下来。

赌的是,谁先约到女孩,谁就赢,输家要请赢家到饭馆子里去撮一顿。那时我们都是在食堂吃饭,稍有钱的,或偶尔有欢喜的自己觉得值得庆祝事情,我们也会到校园内的小饭店内改善一下生活,其实也很便宜,一个盒饭,不过三块钱而已,有了烦恼或特别快乐的事,叫一两个知己朋友,点上两三个菜,每人来瓶啤酒,饭后再在嘴中叼上一支香烟,那是我们最大的享受。以为真的很酷,有些女生会笑话我们:是的很酷,可惜是内裤的裤。然后掩嘴而笑。

我当时还是一个十分腼腆的小伙子,和女孩子说话,往往未语脸先红,这时哪里鼓得起勇气去跟那女生表白?我擅长的是写作,还得从这方面下手,于是我花一个晚上的时间,写下了长达十五页的情书,这封情书我非常满意,写得虽长却绝不空洞,里面情话绵绵,妙语如珠,如滔滔江水不绝,似黄河之流倾泻,文辞优美,废话(当然,都是令女孩们听了会耳红心跳心窃喜的废话)连篇,之所以写这么长,就是因为一般人写不了这么长,只有这么长,才能引起轰动效应,才能令女孩子留下印象,并从而感动。果然不错,此信一出,众口传唱,终成我校情书之名篇经典。

我写好后,给小胖看了,封上信封,班级名字他早已经为我打听好,可这时我又犹豫了,两次走到邮筒前,竟徘徊而回,最后一次,小胖看我又想退缩,一把抢过我的信,投进了邮筒。

事无可挽回,我虽然心突突而跳,却也只有佯装镇定了。

第二天,我们班的女生就都知道了此事,纷纷问我是不是给“梁咏琪”写情书了,我一面脸红,一面也不否认,于是她们都兴奋的说起这个情书事件,说是“梁咏琪”的班已经沸腾了,大家纷纷传看,无不夸我才华横溢,情深意切,于是纷纷向我们班女生打听我这个人物,问是不是帅哥,是不是才子。

我问“梁咏琪”的反应,她们也不太清楚,只是问我,怎么就能写那么长的情书?并不熟悉的人,有那么多话好说吗?又说这封经典情书,估计“梁咏琪”是会珍藏一辈子的了。问得我又兴奋又不好意思。

事到此为止,我其实已经不打算再进一步了,我并不认为她会珍藏我的情书,像她那样漂亮的女孩,每天接到的情书也许根本都数不胜数,她能够读我的,正因为写得长才让她稍起好奇之心而已,已经很不错了,很多的女孩收到情书,都是看都不看,就把情书撕碎或者丢进垃圾桶里的,我的得意之作能够不遭遇那种命运,夫复何求?但谁也没有想到,到第三天,我竟收到她的回信了,而且是由我们班的一个女生代为传送的,于是我再一次成为班上的焦点,班上沸腾了。大家都围拢来,要看她写的是什么,我也收敛了害羞,当众撕开信来,是一封全部用英文写的信,小样的,想考我吗?

说实话,我的英语水平虽然不差,但毕竟不是我们的专业,还真不怎么样。不过勉强也就看懂了她的意思,她约我周六的下午在足球场边缘的双杆下相见,这个地址用英文表述,弄得我好不容易才弄明白,而不至于出错。

班上的同学都欢呼起来,尤其是女生,尖叫大笑不止。

那倩说,当时女生们虽然大笑,其实心里都有些酸溜溜的。那几个晚上,女生寝室最大的话题就是我和我的情书。那倩说,我跟梁咏琪好上之后,班上的一帮女生在背地里把我骂得狗血淋头,说我是一个有眼无珠的家伙,班上那么多的漂亮女生我不追,却去追一个乳臭未干的低年级小丫头,要胸没胸,要屁股没屁股,还一头短发假装清纯,弄什么十五页的情书呀?真是可恶。

我说是不是她们都骂:怎么就不写给我呢?

“臭美吧你,不过还真有人这么说的。”那倩说。

“你呢?你说了没?”

“眼高于顶的家伙,从来不看我一眼,你管我说没说?说了有用吗?你还不是照样不会写给我?”那倩说着,很生气的样子,在我头上凿了个暴栗。

“哪有啊,其实那封信我本来是写给你的,不敢给你,所以后来为了打赌就把名字改了发出去了。”

“谁信你。骗子!”那倩当然知道这话是假的,但她还是一副高兴的样子,难怪说女子都喜欢甜言蜜语,纵然明知是假的,也会感到欢喜。

我不记得我们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了,我只记得我第二天醒来,看到那倩依然酣睡的样子,是那么的美,那么的动人。她侧身睡着,双手拥着被子,头发微微散乱,披在她的额头,遮住她的半张脸,微微的呼吸让她的双睫颤动,我望着这副美人甜睡图,真想在她雪白美丽的额头亲上一口,不是**的想,而是母亲想亲吻孩子的那种冲动。但我忍住了,怕破坏那美丽的场景,怕亵渎了心中的女神,是的,她是我的女神,至少在那一刻,我发现我心中,某处最柔软的所在,悄然产生了某种动人的暖流。

我们依然一如既往,一起玩,一起乐,一起闹,一起哭,依然那么要好,依然那么疯癫无行状,但我们的心里,是否就像某些化学物质一般,正悄然发生着变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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