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方凌云(1/2)
一曲即罢,山谷寂寥,湖水拍岸,枝头小鸟叽喳而鸣,一众红衣弟子都沉浸在这美妙的意境中,久久不能自已。
包括荆飞羽在内。
这才应该是神仙过的rì子啊,在这样一个午后的寂静山林中,听着湖水,唱着闲歌,与清风为伴,与rì月和鸣……
这样一比较,山下那些外门弟子,整rì如蚂蚁般忙忙碌碌,rì复一rì,年复一年,不是工作就是修炼,没有一刻得闲——相差真是太大了。
荆飞羽掐了掐自己脸蛋,让自己清醒过来,暗自惊诧:没想到自己竟然会被一个男人迷住,这就是所谓的个人魅力吗?这男人还真是有些邪门……
这人到底是谁?他虽然穿白衣,但并不是低级弟子的制服,那料子看上去很高级。周围红衣弟子对他的崇敬,也不是装出来的,这人的身份显然很特殊。
良久,还是那白衣男子开口道:“众位师弟师妹,今天就到此为止,大家回去做功课吧。”
那些红衣弟子纷纷点头,但一个个磨磨蹭蹭,都有些不愿离去的样子。
那白衣男子笑了笑,忽然问道:“妞妞跑哪儿去了,今天一直没看到她?”
一个红衣女弟子笑道:“大师兄,妞妞昨晚一夜未归,今天一大早回来洗了个澡便又出去了……”她话音刚落,忽然一个娇俏的声音大喊道:“哥哥,我来晚了,你真是的,怎么也不等人家,我要你再给我唱一遍嘛!”
荆飞羽听到这个声音,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尤其是那句“哥哥”,叫得又腻又甜,语气虽然是嗔怪,但任谁都能听出来那是撒娇。
最关键的是,这个声音是李西云的。
那个大红的身影也不知从哪里窜出来的,飞快地冲到那白衣男子面前,抓住他的胳膊,**摇了起来。
如果不是知道李秋蟾就这么一个独生女儿,他甚至以为这是李西云的双胞胎妹妹——很难想象那个凶狠冷酷、动则杀人的小女人,竟然也有如此温柔的一面。
那白衣男子宠溺地刮了刮她的小鼻子,笑道:“你天天都听,还差这一天?”
“不嘛,你说过天天唱歌给我听的,一天也不能落下!”李西云噘起嘴巴,回头冲其他红衣弟子喊道:“众位师弟妹,你们都听过了,赶紧去用功吧,嘻嘻……”
别看她对山下那些弟子不假颜sè,总是冷冰冰的一副样子。对这些山上的红衣弟子们却十分友爱的样子,话语中竟还带着一丝恳切。
其中一个满脸胡子、二十多岁的男弟子,嘻嘻笑道:“我们都知道师姐得了一种病,一天见不到大师兄,浑身都不舒服。什么时候你们……哼哼哼哼,这病也就好了!”
“你这毛猴子,乱哼什么,把话给我说清楚!”李西云笑骂着,追过来打他。
那胡子男大笑着驾起剑光,转瞬间逃之夭夭。
其他弟子也起哄似的乱笑一阵,一个个眼神暧昧,怪笑着离开,片刻后湖边只剩下他们两个。
李西云脸蛋红扑扑的,转过身来,冲那白衣男子嗔道:“大师兄,你看看这些坏蛋,竟乱瞎想!”
那白衣男子微微一笑,没有说话,而是轻声哼唱起来,还是刚才那首歌,只不过此刻无人奏乐,那歌声越发显得清雅。
李西云的眼神立即变得迷醉,轻轻踏着拍子,应和着那歌声,渐渐纤腰扭动,随着那歌声缓缓舞动起来。
青山幽谷,碧湖暖风,一个红衣摇曳的绝美女子,围着玉树临风的白衣男子,翩翩起舞。他们眼神相接,动作默契,显然已不是第一次配合。
刨除对李西云的恶感,荆飞羽不得不承认,她跳得极美,那姿态、那动作,荆飞羽在地球上从未见过这种舞蹈。许多动作都超越了人体极限,任何一个角度都仿佛用仪器矫正过,jīng准得完美。
这古典而优雅的舞步,在清越的歌声中,因着李西云暴露的打扮,传递着一种xìng感的音符,于赏心悦目中,带着一丝挑逗。
能让李西云如此对待的……这下,荆飞羽终于确定了这白衣男子的身份。这人名气之大,不仅是八仙门,在整个修仙界也是小有名气的,是年轻一辈中少有的天才高手。在八仙门更是稳居三代弟子的头把交椅,不仅是李门,就连其他五门也是心服口服的。
他就是李门大弟子,与李秋蟾情若父子的方凌云。
方凌云本是一个四处流浪的孤儿,被李秋蟾夫妇带回八仙门抚养。当时李秋蟾还没有担任掌门职务,也没有收其他弟子,时间较为充裕,对这个视为己出的徒儿倾尽心血,着力培养。
这方凌云天资极好,据说是少数几个可以和云山鸳薙比肩的人物。
在他十六岁那年,李西云出生,方凌云参加门内大比。从此后八仙门各种比赛的头名,再没有落入过其他弟子之手,全都被他一个人包揽了。
李西云的名字,便是取自父亲李秋蟾和母亲西天雪的姓,以及哥哥方凌云的名组成的,其实她一直长到十岁,还只有一个“妞妞”的小名,这“李西云”的大名是她自己取的。
这几年李西云长大,有时候和大师兄出去历练,做了些大事,有好事者还送给二人一个“八仙双云”的名号。对此李西云一直沾沾自喜。
李西云是在方凌云的照看之下长大的,二人之间感情极好。随着李西云的逐渐长大,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变得扑朔迷离,一向是外门近万弟子茶余饭后的最佳谈资。对此荆飞羽当然早有耳闻。
此刻看来,传闻果然不假,以现在两人表现出来的浓厚情感来看,李西云对方凌云的依恋不是一般的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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