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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野马川(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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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好,我是大室韦部首领窝弋儿的女儿察合南必,同时我也是海都未来的妻子,以后照顾海都的事情就交给我了。”

大家没想到,南必居然会一上来,就介绍她是海都未来的妻子,也不知道她是哪来的勇气?别说他们被雷了,海都一样被雷的外焦里嫩,本来说好是要观察一段时间的,现在好像已经不是那个意思了?

按照室韦人的规矩,海都要到大室韦部住三年,但是南必的父亲明白海都的处境,也就直接让南必跟着海都。

南必有点羞涩的转过头,草原上的女子都是以豪放为主,南必这样的人毕竟只是少数,这也许是她的一种另类的优点吧?

甚至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有勇气说出那些话,如果再让她来一次,她是绝对说不出口的。

“阿兰怎么办?阿兰可是你的正室,是先可汗定下来的,怎么可以说改就改啊?”

“合不合叔叔,我已经不再适合阿兰了,喜欢她的人实在是太多了,而我也没有时间到达兰部住三年。三年的时间,草原上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有谁知道?”

合不合知道海都口是心非,可他也无能为力,他知道海都的心理已经产生了芥蒂,海都被人追杀的事情,和达兰部脱不了干系。

海都没有带人踏平小小的达兰部,已经算是仁慈的呢!再让他接受阿兰,或者立阿兰为大妇几乎是不可能的。

从黄金部落到斡难河需要走二十余天,按照一天一百里的路程来算,他们要走近三千里的路。

这一路上看看风景,还有很多未来已经灭绝了的动物,特别是看到雕,而且是金雕,翱翔在天空的时候就像一团金sè的火焰。

二十多天后,他们来到一个叫野马川的地方,看到了几千匹野马,其中一匹马王比寻常的马要高出一个头,而且异常神骏,在马群中忽隐忽现。

“海都小子,且看我抓住那匹马王,在西域的时候,都很少看到如此神骏的马,我将它抓来送给你。”

话还没说完,合不合已经如箭矢一般,十几个呼吸的时间就到了马群旁边,野马对陌生的人类天生的反感。

“嗡”

合不合发出的声音就像是牛的叫声,又有点像是蛤蟆,或者是两种都有。野马群被低沉的叫声惊动了,然后开始sāo乱起来,马王鸣叫一声之后,马群就安静下来了。

这群野马还是相当听话的,马王在这里有绝对的话语权,不过这畜生不知道,合不合就是要它出声。

只见合不合跃上一匹野马,如同蜻蜓点水一样在马身上飞奔,几息之间就骑在马王身上。

开始马王还想反抗,却被合不合用双腿夹住马身,马王怎么样都甩不掉他。合不合显然不是第一次驯服野马,从他那从容的动作就可以看出来。

马王也是聪明的很,就在合不合以为它已经驯服的时候,野马开始撅起前蹄,想甩掉身上的合不合。

马王一个人立而起,再来一个旋转,几个动作还是相当的潇洒,而合不合就像黏在马身上一样。

这样来来回回十几次,直到马王jīng疲力竭,才算是暂时的老实下来了,不然以它桀骜不驯的脾气是绝不会就这样屈服。

十几分钟后,合不合缓缓骑着马王来到海都身边,倔强的马王实在是没力气和身上的那个人类斗下去了。

无奈的马王慢慢吞吞的背着合不合来到队伍中,从发现马王到驯服它,用了小半个时辰。

如果是寻常人等,绝对不敢轻易动马群中的马王,合不合以前在西域的时候,曾经抓住过汗血马王。

由于部族在冬天遭受过一场灾难,不得不将汗血马王卖掉,用那匹汗血马王换取了上万只羊,可见马王的价值是无法估量的。

野马川距离斡难河只有三天距离,这里的野马群是草原上最大的野马群,这些野马是草原上的财富之一。

“阁下果然深藏不露,恐怕号称北国前三的阿史那陈翔也不是你的对手吧?”

“过奖了,雕虫小技,不足挂齿,这匹野马王以后就是海都的,看到没有,这家伙在奔跑的时候,如风驰电掣,除了汗血马王,短距离它是第二,长距离它是第一。我虽然没有试过,但是这倔强的家伙绝对能够rì行千余里!”

“合不合叔叔的功夫真棒,这匹野马王我现在还无福消受,就让它跟着叔叔吧!野马川真是个好地方,以后缺马的时候就到这里来,抓几千匹用来做军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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