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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同姓不婚的忌讳(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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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自己的三女儿都把话说的这么明白了,李渊也就直截了当的说了出来。其实这段时间以来,他也开始对于自己的三女儿李秀宁,和李秋寒自己的关系有所jing觉。而又正是因为同姓不婚的缘故,虽然可惜但也要放弃李秋寒作自己的女婿。

为了不至于酿成无可挽回的局面,他才特意给李秀宁留意青年才俊,想早点给她定下婚约,杜绝不好的事情发生,最终才选择了柴绍。没想到局面已经发展到如此严重的地步,三女儿竟然已经深深的喜欢上了李秋寒,竟当着家人的面直接说了出来。

同姓不婚……果然这个才是最大的障碍啊!听到从李渊口中蹦出“同姓不婚”这四个字,李秋寒心中波澜起伏,其实他早已想到了会发生眼前的这一幕。

华夏自古以来就是礼仪之邦,生活中有着各种各样的规矩,婚姻嫁娶方面也是如此。在婚姻嫁娶方面,华夏特别是汉族人,主要有着三种不婚的禁忌习俗,分别是:同姓不婚、士庶不婚、居丧不婚。

士庶不婚和居丧不婚不用多谈,华夏汉族人最早的禁婚亲便是同姓不婚。同姓不婚原因:一是为子嗣众多,身体健康;二是为了不乱人伦,稳固家庭;三是有可能为了扩大家族对外联系,多一门姻亲,就多一份社会联系。

同姓不婚最早始于西周,但在汉朝以前并不特别严格,且不见于律令之中,破禁的现象多有发生。到了南北朝时期,南北朝双方则态度不同,南朝因为是汉族正统,高门士族特别忌讳这个;而北朝则因为是以鲜卑族胡人为主把持的,对于同姓婚姻并不忌讳。

直到北魏孝文帝时期,因为孝文帝决心学习汉族人的传统和文化,决心把鲜卑族等胡人汉化,对于婚姻方面的习俗也开始学习汉族人,曾下诏书提倡同姓不婚。不过那时依然不是明文法律禁止,对于对于犯了同姓不婚这点的人,只是以不道论,在道德方面予以谴责。

隋朝是继承了北朝的基业,然后征服南朝统一全国的,在婚姻方面的习俗继承着北魏的习俗。虽然同样没有在法律上明文禁止,但也同样对于犯了同姓不婚这点的人,予以道义上的谴责和鄙视。而那些高门士族之家,则一般是以家规的形式予以禁止,因为家族里发生同姓婚姻的事情,会遭到其他高门士族的世家耻笑的。

同姓不婚的禁令到了唐朝,终于在《户婚律》中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而到了宋朝尤为严格。到了明、清时候的法律,因为姓氏人口已经空前发展,又把同姓和同宗分开,严禁同宗婚姻,对同姓不同宗则有所解禁。

虽然在隋朝,同姓不婚并没有以法律的形式明文禁止,但像李渊这样的贵族世家,自然也很忌讳。那么,早已预料的李秋寒该怎样解决这一大难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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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其实,写这本书的时候,对于主角的姓名,我是随意想的。然后写开头的时候,又发现既然主角姓李,给他安个赵郡李氏的出身,更容易打入李渊集团的核心,因为李渊是个挺注重宗亲的人。于是乎,我就给主角这样安排了。

当初并没有认真考虑主角和李秀宁之间的问题,因为同姓不婚是从唐朝正式开始有法律规定的,之前并不是法律规定,所以就准备钻个空子混过去。打算对于李秋寒和李秀宁的婚姻问题,准备简单的处理一下就行了,反正是小说嘛,而且又不是和主线有关。

可是后来发现,很多读者很在意同姓不婚这点。没办法,既然读者有需要,那么我只好写的详细一点了。我特意安排了一个情节补上漏洞,下一章将会尽量圆满的解决这个问题。所以大家别再担心这点,也别再反复问了,等下一章你们就可以全部知道了。

还有,对于那些对此不感兴趣,只对主线情节感兴趣的读者们,你们则可以跳过这小段情节,这样的情节也只有下面一章就结束了,然后还是会回到大隋朝廷方面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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