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要抓住(2/2)
说起来,似乎暗夜每个团背后,都或多或少的有某些势力支持,只有这第四团没有。他们完全是凭借着自己的实力与勇气,在众多佣兵团里脱颖而出,最终爬到了这个位置。
这一点足以令他们感到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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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包光光等人回到营地,迎接他的,便是那一道道或崇拜,或敬畏的目光――佣兵们早已从同伴嘴里,知晓了事情某个版本的经过:在万分危急的时刻,就是这个古怪的魔法师挺身而出,只用了一招,一招就秒杀了那头成年的金毛吼!
那一招似乎叫什么……大玉螺旋丸?不会错了,是小魔法师亲口说的。
要知道金毛吼是个什么概念?五六米高的身体,巨大的力量,注定了它是所有生物的噩梦;除此之外,它还有一身刀剑难入的皮毛,而他的头骨,更是坚硬得跟城楼上的花岗岩没什么区别!
可如此坚硬的头骨,却被人家抬手一个法术就击得粉碎。
更令他们难以忘怀的,是光球划过天际时的那份凄美,爆时与太阳争辉的那份璀璨!在众人的记忆中,那一刻就是永恒!至于老包在山头上憋了多长时间攒大招……这种小事,早已被他们选择性的忽略不计了。
而且这个小魔法师如此年轻,假以时日,会成长到一个什么地步?想到这里,众人心中不由得泛起一股苦涩:难道咱们第四团,这辈子都要被高尔特的第三团压着无法翻身吗?
可那些抬查理回来的佣兵们却不这么想。
他们固执的认为“吞森”之所以出手,完全是为了给死去的查理报仇,尤其是斯科特,跟老包说话时候的语气,简直都恭敬的没了边;还有那个一开始劝慰老包的老佣兵――他的名字叫“金?梅勒”。
这老金无儿无女,把感情都倾注在团里的一众年轻人身上,对他们关怀备至,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子侄。他教会了他们怎样用武器战斗,他教会了他们在什么时候用双脚逃跑,他甚至还教会了他们,怎样在没有酒馆的村庄里找女人。
在他的眼里,眼前的这个“吞森”,不是实力恐怖的强者,不是什么前途无限的天才法师;而仅仅是一个对爱情,对未来感到茫然无措的毛头小子。
“小伙子,”老金苦口婆心的说,“听我一句劝吧。你真的不能再在这个圈子中混下去了。就算你成了名又怎样呢?还是不能给你的女人一份安定的生活。要我说,依你的实力,完全可以找个领主,当他的教习也好,供奉也好;无论怎样都能安定下来。”
“如果你觉得给人看家护院有些丢脸,我还有个主意。你可以跟他们商量,由他们出钱开一间魔法启蒙学校。这样你既有了收入,又造福了周边的人……”
他一口气说了快两个小时,最后才总结道:“好女人不多,爱你的,或许一辈子都碰不上一个……你很幸运你知道吗?所以在这个时候,你一定要紧紧的抓住她,既不能让她跑了,也不能让她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