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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三章 东主有喜(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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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诺莫紧倒着两条小腿,飞也一般蹿出门去之后,整个小店中就剩下包光光一个人了。只可惜地下城中,少了萧索的风进来凑趣,不然还真有一种孤灯残酒的寂寥。

对于开店,包光光其实并不陌生,毕竟他这辈子第一个职业就是坐柜台(千万不要漏看了那个“柜”字),后来抚养他长大的药剂师老头死了,他成了滚石村的巫医,也依然舍不得放弃那间小店,尽管那时候,小店更多被当成实验室用。

因此在包光光心里,对给人看店非但不排斥,还隐隐约约的有那么点怀念。但他也清楚,接下来自己与库瑞娜见面的事毕竟不宜声张,到时候要是餐馆中一屋子人,那就什么都不用谈了。

于是他在餐馆中寻了块石板,用墨水写了“东主有喜,歇业一天”的字样立在门口。本来他还想顺便把店门给关了,但找了半天,也没现有什么类似门板的东西。

“我靠,真不愧是布莱‘没门’……难道这里的店铺都是跟快客一样二十四小时营业?!”

其实包光光猜的没错,由于地下城本就没有白天黑夜之分,什么时候吃饭的都有,因此这开餐馆的,也就没有打烊这么一说。既然从不关门,在家族的高压统治之下,城市中又没有小偷生存的土壤,那要门板还有什么意义?

当然二十四小时连轴转换谁都吃不消。好在餐馆平时客人不多,没客人时诺莫还可以打个盹。而且诺莫也不是一个人在战斗,除了他,还有他的巨魔伙伴――金吉。

几乎每只地精,都能在巨魔中找到自己的搭档;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不是外人所想那样只是雇主与打手,而是如兄弟般一辈子不离不弃。这并不稀奇,其实在很多文献中,也确实提到了地精和巨魔,很可能是同一个物种的两个分支。

包光光在这基础上做了进一步的猜想:或许地精和巨魔都是从那美克星来的,而他们共同的祖先,叫做短笛大魔王。

……

……

诺莫去联系库瑞娜,不可能马上回来。因此在挂了牌子之后,老包又回到座位上,不紧不慢地呷着蘑菇汤――自打来到布莱梅门,包光光就没享受过这种悠闲的感觉了。

没完没了的实验、备课、给装备附魔;训练那三百,还得跟几大家族斗来斗去的绕圈子……反正每天都一脑门子的事,就好像**后面总有人挥着小棍撵他一样,让他不得不努力,不得不奋。

酒他没喝,打算拎回去还老牛头怪朵夫的债――算起来,他已经欠老牛十几瓶了。现在包光光才明白一天四瓶酒的工资,是多么“敞亮”的行为,如果早知道酒这玩意在布莱梅门中如此紧俏,他当时就应该直接选给老牛打把斧子。

“快点吧,我的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这时候门外一把粗豪的声音响了起来,紧接着,一个硕大的牛头就出现在门口,牛头上那两只茶杯大小的眼珠,还在眼窝中叽里咕噜的转个不停。

包光光被吓了一跳,心说不会这么邪吧?人家曹操好歹还得念叨出来才能到,这牛头居然比曹操还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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