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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祸(三)--临安十八年 上(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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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脑子一时短路的信使下场如何,已不可考,反正王趯是没能翻案。面子上下不来的秦桧怎么也不肯承认自己弄错了,索xìng用“代逐臣递书信”的罪名,把他贬到了湖南。

在那十八年中,这样的事情并非一起,没有旗帜鲜明表明立场的贬所官员们,倒霉的不是一位两位,拒绝追究王庭珪的曾慥、王珉和王大声,想要保护吴元美的孙汝翼,都先后遭到处罚,从这样的角度来考虑,张棣之千方百计想要给胡铨再加个罪名弄走,或者,也是在自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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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说到的“李参政”,曾任参政知事,叫李光。

……和赵鼎、胡铨一起,把名字落在一德格天阁上的李光。

他曾经是秦桧的副手和助手,是主和派的人物,但后来,他转变立场,提出“金不可信、和不可恃、兵不可撤”的“三不可”,激怒秦桧,从此,就走上了漫漫南行路。

李光的初次被贬,是在绍兴十一年,贬所在广西,绍兴十四年,他再被贬移,赶去了海南,他是个心蛮宽的人,才学也好,索xìng在当地写起了书。他写的是史书,自己起了一个名字,叫作《小史》。

绍兴二十年,他写《小史》的事情,被秦桧知道了。

……风波恶!

李光贬昌化军(仍在海南,但是在更南,更荒凉的地方),永不检举。

弟李宽,除名,勒停。

长子李孟传、三子李孟醇,侍行,死贬所。

二子李孟坚,对狱,掠治百馀rì,除名,编管。

四子李孟津,抵罪。

……

《续通鉴》记曰:“田园居第悉籍没,一家残破矣!”

此案牵连极众,除李光一家外,尚涉及到胡寅、颖直、张焘等十余名官员,之后,更派生出吴元美、程瑀诸案,范围之大,力度之重,远远超过胡铨一案。

李光《小史》案,在秦桧所治文狱中颇有特sè,其它的案子,基本都是在文字中或者攻击了秦桧,或者声援了秦敌,或者被认定攻击了秦桧,或者被认定声援了秦敌……只有《小史》案,所录、所述的内容,秦桧根本就没有看到,仅仅是听说“他在做这件事”本身,就已经把秦桧激怒。

要解释这件事情,就要从秦桧对“历史”的重视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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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消失在迷雾之中了。过去给抹掉了,而抹掉本身又被遗忘了,谎言便变成了真话。”

“凡是与当前需要不符的任何新闻或任何意见,都不许保留在纪录上。全部历史都象一张不断刮干净重写的羊皮纸。这一工作完成以后,无论如何都无法证明曾经发生过伪造历史的事。”

------《1984》

虽然我现在越来越觉得奥威尔只是一个被他所不敢面对的现实世界吓断了腰的绝望者,就如同没有勇气走上海岸的1900,但不可否认,他的确有很多jīng炼的总结。

比如说,上面的两节文字。

秦桧与奥威尔不同,他是做事的人,他虽然没有这样总结,但他却这样做了,当然,用的理由光明正大。

绍兴十四年,秦桧上书赵构,求禁私史,理由是:“是非不明久矣。靖康之末,围城中失节者,相与作私史,反害正道。”

应该说,这几句话如果孤立的抽出来,其实是很漂亮也很正确的,甚至,连我,在看到白斯文将军们又或者是白将军们的子孙们的那些jīng美、神奇的回忆录时,也会常常有一种冲动,为他们没有遇上秦丞相而感到可惜。

不过,正如同mín zhǔ本来也不是坏词,关键看是不是带路党们在喊一样……秦桧提出这个事情,目的,当然不是为了“正青史,明是非“,而是为了完全相反的目的。

……比如说,“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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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在近现代以来的近体诗中,这首诗的知名度,排入前十大约是没有问题的。作者人生的前后反差之大,甚至使刻薄如李敖者,写出了“恨不引刀成一快”这样的诛心之句。

其实,秦桧的早年,又何曾没有过雄壮激烈?

“大金必yù灭宋而立邦昌者,则京师之民可服,而天下之民不可服;京师之宗子可灭,而天下之宗子不可灭。桧不顾斧铖之诛,戮族之患,为元帅言两朝之利害,伏望元帅稽考古今,深鉴斯言。”

“天下之人,必不服从,四方英雄,必致云扰,生灵涂炭,卒未得生!”

金人初下汴京,心气正高,视天下如掌中物。有人就提出建议,说赵宋气数已尽,当屠尽赵氏宗族,立张邦昌为帝,傀儡用之。

当时的秦桧,为御使台之长,听到这个消息,就结连同志,先后两次上书金人,力陈赵宋有德于民,非他姓可替,甚至建议金人践行旧盟,北渡白沟。

这两封上书,为秦桧赢得了难以想象的荣誉,时人赞之为“词意忠厚,文亦甚奇”。他rì后之所以能一路飞升,宣麻拜相,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开始。

然而,绍兴二十四年,左朝奉郎何珫上书朝廷,说那两篇文章的真正作者是马伸,要求朝廷还此公道。

马伸,字先觉,是秦桧在御史台时的同事。按照何珫的说法,当金人想废赵立张时,马伸是第一个站出来说我们必须要上书的人,而秦桧的态度则很暧昧,是在马伸他们的坚持要求下,才签了自己的名字,至于把他的名字签在最前面,那只是因为他当时是御史们的领导。

……想一想韩寒现在跳得有多高,就能理解秦桧当时有多愤怒。

何珫被迅速下狱,然后贬往岭外,不过,他并没有呆太久。第二年,秦桧病死,何珫便被赦归,而他的观点,也俨然成为共识,记曰“先觉忠烈,遂别白于时。”

这件事情,足以让我们很好的理解秦桧,理解他为什么要反复的、强烈的禁绝民间私史了吧?

在当时,秦桧刀锋所及,天下文士无不战战,就连北宋重臣,史学巨擎的司马光,竟也不能保护声名于身后。他以私人身份记录的《涑水记闻》,在绍兴六年,由相臣赵鼎“受上谕”,安排范冲整理刊印。而在“禁私史”事后,最荒唐的事情发生了:司马光的曾孙司马伋,一而再,再而三的站出来,言之凿凿的强调说这本书和司马光绝无关系,实属伪作,请求朝廷禁毁此书。至于收留司马光后人,看着司马伋长大的范冲,更被他尖锐指摘,说他败坏了先人名声,不管流放还是杀头都罪有应得。后人读史至此,真不知当哭、当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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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所作的,可不仅仅是禁私史。

待续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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