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烈火凤凰 第四节(2/2)
李成栋也插嘴道:“是啊侯爷是直来直去的人大家就开诚布公的说吧!”
黄得功摸了摸脸上的胡子说道:“是这样的我现下受命总督江北兵马而李老弟刚刚归附了朝廷他的防地是徐州一带。我们俩的防地犬牙交错十分的不便所以我跟李老弟商量了一下徐州以北包括山东一带地方归他徐州南部就归我也免得大家争来夺去伤了和气。”
林清华问道:“此事与我何干?你们只管换就是了。”
黄得功道:“事情没有那么简单现在二刘联合了一些人有意排挤我若是此事不经过朝廷只怕会被人抓住小辫子而且名不正则言不顺所以我们想请侯爷与我们一起上个奏章。”
林清华道:“什么奏章?”
黄得功道:“侯爷现在身兼豫鲁督师之职统辖豫鲁两地的军事所以我想请侯爷向朝廷上奏章辞去豫鲁督师一职并推荐李老弟出任山东总督一职而李老弟和我则分别上奏章推荐侯爷做河南总督然后你们二人再分别上奏章表奏我为淮扬督师总领江北诸镇。”
林清华道:“此事恐怕不容易吧?而且好象我没有捞到任何好处啊?”
李成栋接口道:“侯爷有所不知朝廷现在正陷于内斗朝中大臣分成两派一派以史可法为一派以阮大铖为两派互相攻击。而且他们各自联络军镇作为自己一方的外援所以只要我们上了奏章那么他们就会主动巴结我们此事就十分容易办了况且凭我们三人的实力谁敢说个不字?至于侯爷的好处嘛还是让黄将军来说吧!”
黄得功说道:“我们得知那左梦庚与侯爷囹圄甚深数次向侯爷挑衅真是猖狂之极!侯爷宽宏大量不与他一般见识但他却一而再再而三的向侯爷难实在令人不齿。他凭的是什么呢?还不是他老子留下的那二十多万兵马?侯爷的兵少现在又损失不小恐怕他会更不把侯爷放在眼里仗着兵多继续与侯爷作对。所以我跟成栋商量了一下只要侯爷开口那么我们就和侯爷结盟一起揍那小混蛋。不知侯爷意下如何?”
林清华终于明白他们的意思了他们是想以此做条件来交换他的官位。他仔细寻思了一下认为与其领着个名不符实的督师衔不如实在些与二人结盟也好共同对付那左梦庚。
于是林清华道:“既然如此那么我就答应了。不过如今山东大部还在清军手里只怕李将军吃亏不小啊!”
黄得功听完哈哈大笑说道:“怎么?一向消息灵通的威毅侯竟然会不知道姜禳已经反戈一击归附了大明?”
林清华道:“什么?何时的事?”心中疑惑为何他的消息比自己还灵通。
黄得功道:“我也是昨天才得到的消息听说他五天前就反了不仅杀了鞑子的大同留守而且还派出一支骑兵前往直隶西北一带晃悠吓得多尔衮连夜率军返回北京。所以现在山东的鞑子兵已经很少了我准备与李老弟一起出兵十万只要我的大军一到山东立即光复!”
林清华想了想说道:“那好就这么定了我过几天就写奏章。”
李成栋道:“过几天写不如现在就写免得夜长梦多让那些溜须拍马的钻了空子。”
林清华想想也对于是立即拿出笔墨与二人一起写起了奏章。由于李成栋识字不多所以由黄得功代写最后由他本人画押盖章。写毕以后三人才又坐下痛饮因为除去了心中的包袱所以黄得功与李成栋格外高兴拉着林清华灌酒直把他灌得烂醉如泥。
第二天三人分别派人向朝廷送去奏章黄得功与李成栋与前来支援的数万部下合兵一处随后与林清华告别便率领着十万人浩浩荡荡渡过黄河向山东进。
在开封一战中俘虏的三万清军林清华与黄得功、李成栋各分得一万人林清华从中挑出了七千人补充镇虏军剩下的则全部遣散。
林清华又在开封呆了几天待军中的轻伤员可以走动后他才率领五万人返回西平寨留下陈唯一率领两万人继续留守开封。
当大军经过林清华率领镇虏军一千人阻击豪格的清军掩护南撤的北伐明军的山垭口时林清华特意停留了一天。那次惨烈战斗的痕迹仍在而镇虏军战死的士兵们的遗骨也还隐伏在草丛之中微风吹过遗骨便会显露出来。
林清华吩咐士兵们将战死者的遗骨全部收集起来合葬在一个大坑之中并立碑纪念为了让后世的人们永远记住这个地方林清华将此处改名为“血垭”。
很快大军就返回了西平寨让林清华稍微放心的消息是左梦庚的军队并没有什么大的动静而且“斜子洼”一战所抓的俘虏也已安排妥当。总数三万人的俘虏中收编一万五千人而那两千余名八旗俘虏则全部押到汝宁城附近的盐井服苦役。
让林清华感到意外的是他从别处游击队送来的情报中得知了阿济格可能已经被击毙的消息。这是从一个缴获的褡裢里的信件中分析出来的那些信件除了有阿济格的私人通信和多尔衮给他的军令以外还意外的现了左梦庚写给阿济格的亲笔信。在信中左梦庚向阿济格表示一旦清军击败林清华或者攻破西平寨那么他就将率领部下乘船顺流东下趁明朝不备一举攻破南京作为回报清朝将封左梦庚为王世代镇守湖广永不反悔。为了表示诚意左梦庚还拜仅比他自己大十几岁的阿济格为义父。
看着这封信林清华如获至宝他马上又写了一个奏章连同信件连夜派人送往南京。
待送信的人走后林清华看着阿济格的褡裢不禁想到:“按送褡裢来的人的话那支清军骑兵部队被他们几乎全部消灭只跑了一个人只是不知道那人是谁。若是这样的话那么大汉奸吴三桂也恐怕凶多吉少了!”想到这里他立即派人向那支游击队送出命令命他们务必仔细搜索看看有没有吴三桂的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