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火炮(2/2)
野田三郎与同伴交流了一下才说道,“贵方的要求过高,有的项目等于要求重新研发新产品。”显然这时他充当起翻译,帮忙同伴进行谈
判,显然他的同伴才是真正的火炮专家。
他说道,“如果你们能够按要求研发新产品,那么我方可以支付一笔研发经费,并提前预签订货购合同,只要产品达标既可自动生效。”
那个rì本火炮专家听了野田三郎的翻译之后,竟然兴奋起来。原来这些年受压缩军费的影响,rì本陆军不仅采购量少,也不愿意提供研发
经费,这让研发工作一直受困于经费不足的问题。
于是其面露喜sè地对通过野田三郎表示:“76毫米野炮项目,我方愿意提供最新的91式野炮;76毫米山炮项目,为最新94式山炮,”所谓
91式野炮,其实类似于另一个时空的90式野炮,按其介绍xìng能确实不错。
可是杨卫宁依然有点不满意说道:“这个项目虽然列入公开采购项目,实际上,我方有意以引进的奥式77毫米野炮为基础开发一种新野战
,刚才的会议之中,你们应也听到了,我们讨论了有关的技术细节。”
“贵方研究发新野战的工作才开始,不可能在短期内见效的。”话气之中,已多少有点失落,rì本人清楚,以对方重视国产货的态度,只要
自行研发产品能造出来,rì本产品绝对无望胜出。
这时他故意装出犹豫了一下,才说道:“我有一个提意,那就是双方合作研发新型野炮,如何?”也不待对方有什么反应,他又继续道,
“你要知道,参加竞标的厂商绝非贵方一家,竞争将非常激烈,如果不采取这样办法,无法保证贵方能取得此项目。”
野田三郎与同伴们讨论了一下才说道:“此不失为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只是如何合作那?”
他马上说道,“可以以rì式火炮为基础来弄,双方合作研发,共同分担费用。”
“火炮的生产怎么办?”野田三郎问道,“放到rì本,还是中国那?”
“自然是联合生产,共同投资新建一家火炮工厂,专门用生产新炮。”杨卫宁提意道,“初期部分零件可以在rì本生产,待达到一定生产
量之后,再转移到中国生产。事实上,我们一直以进口散件或半成品,自行组装的方式采购rì式火炮。”
野田三郎想了一下应道:“如果是组装生产,一点问题也没有,可是合资生产,不等于转让生产技术吗?”
他马上反驳道,“大家共同投资建厂,既便生产转移到中国,生产技术依然为双方共同拥有,利润也要按股份分配的,只不过是换一个生
产地点。你们也应该明白,我们不可能再满足于以前的组装生产模式。”
“具体的合作方式,我方需要好好研究一下。”
“那当然,今天谈的只是意向,具体的安排依然需要以后进行谈判解决。”他还补充道,“其他项目也可以按这个方法处理,包括:新型
反坦克炮项目,105毫米榴弹炮项目,155毫米加农炮项目。”
他的提意令rì方代表人人兴奋,这等于一下子包揽了全部火炮项目的合同,不过其中的细节依然要研究,于是会谈继续。
初步看来,105毫米榴弹炮项目可以直接引进92式榴弹炮,其实就是rì本利用在欧洲战场上缴获的德式火炮改进而成的一种新型火炮。47毫
米的坦克火炮则可以双方合作研发,难度不会太大。
只有155毫米加农炮项目比较麻,rì本尚没有一种火炮能满足要求,必须研发一种全新的火炮。
真正的大麻烦是采购要求中包括,所有项目必须允许中方派人参与,并最后转让生产技术。
rì本人即想拿到合同,又不想转让技术;他则抱着不转让技术,绝不签合同的态度。
这样一来,谈判一时陷入了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