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初至楚国 第二节 将军(1/2)
“百步穿杨!”周恒觉得自己可能是捡到宝了,徒手搏击连自称在高人面前从小学起的校尉都走不过十招,一石半的硬弓可以shè出一百五十步击中红心,两百步可以shè中标靶,还能一口气连shè十箭,箭箭中靶。技击也是无可比拟,用那把奇怪的武器打遍全镇都没有对手。一镇千夫,居然没有一个对手,还是刚刚到军中从来没有摸过弓箭的人,如果训练得当肯定是全军九镇最强的斥候了。shè箭技击再加上一副强壮的身体,刺杀敌军上将不是轻而易举么。
林峥峰心头暗笑,在二十一世纪中叶发明的DK27辐shè增强**力量以及刺激新陈代谢延缓晒老之后的一百年里人体的发展几乎达到了极致,更快的速度,更强大的力量,让近身搏击成为了主流,而大威力枪械只能依靠偷袭或者远距离攻击才真正具有一击必杀的能力,枪械的威慑力大大降低,甚至出现了某些第六感强烈的人连枪械的威慑力无限接近于零。同时也因为辐shè扩散的问题让植物也蕴藏了更多的能量,因而各种动物也随之进行了极其强烈的进化,草食xìng动物的捕捉变得困难起来,肉食xìng动物越加的灵活聪明,第六感强烈的动物更是让枪械直接变成了玩具。因为DK27的辐shè并不是无限增强,增强一次之后虽然可以食用自然生长的植物可以一定程度后续强化,不过效果不是很明显。直到某些猎人发现使用野外自然生长的动物作为食物之后,自身的身体强度得到很大的改变,以超过自然增长的速度更快的增强自身**强度之后,外出狩猎很快成为了一项全民运动。
好景不长,物竞天择之后的丛林因为过多的杀戮变得空旷起来之后,在原始森林生活的动物慢慢向平原迁徙。比狮子还大的狼群,堪比金刚的猩猩,过百米的巨蟒,还有数不胜数的老虎,狮子,狗熊,豹子......夹杂着各种稀奇古怪的昆虫。直到人们发现当代工艺制造的武器已经无法破开这些魔兽的防御时,恐惧降临了。大家才发现原来DK27带来的不止是幸福,还有更多的灾难。直到用生物技术提炼,第一代由昆虫外壳制造的兵刃出现之后,人类中先行的强者们也只能依靠这把武器把魔兽压制在森林的边缘。而森林,却已不再属于人类了。
百年匆匆而过,第一代生物技术制造的兵刃已经发展到了十二代。但是森林还是属于人类生命的禁区,奈何森林是人类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天然宝藏,各种植物因为受到的辐shè不同,蕴含的能量产生的特质也不同。譬如某些植物可以止血,治疗疾病,做生化原料,而最重要的却是极少数植物蕴含的能量可以让人的**强度短时间强化到令人发指的地步。森林里各种动物都是一座座会移动的宝库,血肉可以食用增强身体,骨骼是生物提取技术制造兵刃必不可少的原料,更重要的是一些强大的魔兽体内蕴含了一种类似结晶的东西,有时在腹部,有时在肌肉里,更多的是在眉心。这东西体积很小,但是能量很强。目前唯一不需要生化技术还能威胁到魔兽的武器波动之刃就是用这个东西做原料的,大家都叫它魔核。波动之刃是目前在高能物理方面的最高科技,利用魔核高能量及物理稳定xìng作用于金属内部不断运行,在刀刃连接护手处镶嵌一枚魔核作为动力之源,然后在波动之刃内部开凿出能量运行的脉络,用电池即可激发使用。只可惜高等级魔核的产量实在太低,必须要大型原始森林深处的一些狂暴的魔兽身上才有。目前已知的魔核依靠蕴含的能量分为五级,对应的魔兽也是分为五级,而五级波动之刃只需要轻轻一划就能切开目前所有已知的材料,但是三级以上的魔兽却不是只靠波动之刃就能杀死的存在,每一头三级以上的魔兽都会视天赋而有所增强。例如属于三级魔兽以上的豹,速度可以快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如果在森林边缘发现豹的粪便,最明智的决定就是马上离开附近,每一头豹几乎都是三级以上的存在,往往在瞬间就能夺走一个人的生命。而人类的**恰恰也是魔兽最佳的食物,敢进入森林的人类没有弱者,每个人的**都蕴藏着数不尽的能量,远远高于森林里魔兽的**。
林峥峰手里拿的砍刀就是用三级魔核铸造的一把兵器,刺杀三级以下的魔兽几乎是轻而易举。这把砍刀还是因为任务的需要才给他配备的,平时出任务或者训练都是用的一级波动刃,就算是一级的波动刃也是军方专属用具,私人使用是绝对禁止配备的。只有用魔兽骨骼锻造的生化武器才是野外狩猎队的首选,虽然锋利不及波动之刃,但是好在价格便宜,十二代生化武器中最昂贵的剑刀或者斧也只要一个单位的魔核一公斤。一级以上的魔兽就能产生魔核,一级的魔核大约在一到九个单位之间波动,而二级以上的魔核就是十到十九,以此类推,平均起来每头魔兽也能弄到三到五个单位的魔核。想当初自己带着小队在丛林里呆了半年,都没赚够一把三级波动刃的魔核。哪怕是一级的魔兽也有简单的智慧,不是成群结队就是防御强悍移动速度快。
“林小哥,将军请您去中镇。”林峥峰呆呆一愣,想起自己已是来到了另一个世界,早已不在那个熟悉的二十二世纪了。转过头看到一位穿着长袍大约二十仈jiǔ岁的人一脸笑容的对自己说道。“哦哦,这位将军稍等,在下刚和朋友在徒手搏击,衣衫不整,容在下前去洗漱一番就来。”“无妨无妨,林小哥不用急。”林峥峰感觉可能穿越到了汉朝,不晓得是东汉还是西汉吧,也许是三国时代?奈何肚子里墨水太少,上学时历史课更是养jīng蓄锐睡懒觉的好机会,一般都不会错过。来者身着长袍,大袖,白玉腰带,高冠束发,虎目短须,虽然穿着长袍,但是还是显得身形粗壮孔武有力,多半是中镇将军身边的侍卫。不过没穿盔甲穿着一身长袍让人感觉十分的别扭,学着文士的范,又没文士的型,让人忍俊不止啼笑皆非。林峥峰低头强忍着笑意匆匆一辑,转身朝周恒的军帐走去。
“这位将军请了,在下已洗漱妥当了,随时可以出发。”林峥峰躬身一辑说道。“请,请上马。中镇离此地还有四十余里,很快就到。”两人催马缓行,原来来者姓蒋名续,是镇军将军的贴身侍卫,平时喜好穿长袍冠服,爱文士行径。虽然非士大夫不能及冠,但是在偏远的军镇中却是没多少人触这个霉头。虽说是个侍卫,也是久经战阵,将军爱其身手敏捷机智多变,就留其在身边做个贴身侍卫。虽然平时觉得蒋续喜欢做文士打扮挺别扭,但是看见得少也不怎么觉得。将军不发话,下面的人自然食髓知味,不会故意捅上去触这个霉头。蒋续也是有眼sè之人,平时都是外出时或者在自己军帐中过过瘾。林峥峰看上一段时间也觉得顺眼了很多。人各有好,只是一个壮汉穿着士大夫的长袍高冠有点颠覆自己对士大夫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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