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樟树之死想起……(2/2)
前年,耳闻目睹了离我们家五里路远邻县有一棵大树,因贪污受贿数额巨大,被判处死刑。该大树一倒,他兄弟姐妹、亲戚朋友,受牵连之人甚多,而且都锒铛入狱。他父母因经不住这突如其来打击,一死一残。真可谓“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想当初,该大树正当茂盛时候,他大笔一挥,批了几百万元人民币给全乡父老修筑了水泥硬化公路,解决了交通问题,又大笔一挥,解决了家乡父老饮水问题。他恩泽乡里,全县老百姓都感恩戴德。真是“一人得道鸡犬飞升。”他一家大小都身价百倍。就连地委、县委领导每年都要前来拜访他家父母。然而,风光没几年,,该大树就被无数条大大小小蛀虫掏空了心,后走向了毁灭之路。据说,他贪污受贿数额有几个亿,他上海、河南等地都有别墅,还有他投资企业。仅搜出现金就有几千万元人民币。其数额之大,真是怵目惊心。好一条大蛀虫,差点把国库掏空。
笔者曾经走访了当地百姓和当地一家闻媒体,得知真相。原来,该大树枯萎,与那些歌功颂德报道密不可分。而那个为他吹喇叭斯文人,则有着不可推诿责任。据说该大树贫苦出身,心理素质很好,而且为人厚道,办事公正无私。那一年,他回家省亲,一位记者采访了他,写了一篇洋洋洒洒几千字报道,把他奉若神明。该大树因为报道缘故连升三级,真可谓打广告打出了品牌。然而,由于记者们夸大其词赞美,把他捧得飘飘然不知何为道德?何为人格/?他兄弟姐妹们、亲戚朋友们,无论是办厂、结婚,还是购房、办宴席,那个需要钱找他,他总是有求必应,大笔一挥就办妥了。久而久之,他对此习以为常,也从来不去想这样做该还是不该?违法还是有权不用枉做官?
前不久,我又看到了一篇发人深省通讯报道,有一条潜滋暗长社会蛀虫被说成了廉洁奉公干部楷模。这岂非咄咄怪事?通讯报道是写真文学,写真岂能乱真。
所谓写真,就是要写真人真事,要面向社会,反映生活,披露黑暗,针砭时弊,弘扬正气,而不是打广告,做宣传,为损公肥私、沽名钓誉之辈鸣锣开道。
当今社会前进,科学发展,生产力提高,人们思维也不断改变,求真务实jing神不断发扬光大。但是,还是有那么一些人,他们为了自己前程,抱着某棵大树,一面给大树吹喇叭,一面攀着大树往上爬,极吹捧夸张之能事。
明朝郑板桥曾以“难得糊涂”四个字来应对当时贪污、巴结之风盛行官场。周清源则感慨:“世道宜假不宜真,若要认真便失人。”古之人如此者有之,今人又何尝没有呢?溜须拍马者有之,指鹿为马者亦有之,他们为了一己之私yu,不惜丧失人格,昧着良心,故意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粉饰太平。敝人不才,文学之路上摸爬滚打三十余年,至今一事无成。究其因,却是因为生xing耿直,不好溜须拍马,阿谀奉承,也不善言辞乖张、左右逢源,唯一所好者就是实事求是、就事论事。曾因一首《土地铭》开罪当地土地爷,又因一首《邢三神》而倍受指责。本世纪初,我写了一篇现实老年生活文章,先后地区,县里报刊投稿,可是稿件寄出之后如泥牛入海,音信杳无。我并不气馁,又将稿件一字不改地挤到了《中国老年报》,投石问路。结果,不到一个月,我文章就见报了,而且还是获奖作品。国家级刊物发了之后,市县级刊物相继转载。我嗟叹不已。由此观之,不止是官场有黑暗之处,文坛也有黑暗之面。某些地方刊物三天两头发表都是那几个所谓名牌作家文章,或歌功颂德,或写自己闲情逸致,,总之,每次刊登都是换汤不换药佳作、名作,不见有什么人作。从没有看到那些披露黑暗、针砭时弊好文章见报,偶尔有那么一丝味道,也是一笔带过,惜墨如金。而那些专题采访某领导如何廉洁奉公、如何大刀阔斧改革、如何全心全意为老百姓办实事报道,则如雨后net笋,层出不穷。然而,若干年之后,这些受过专题采访报道知名人物却一个个因为贪污受贿而锒铛入狱。那些所谓干部楷模,他们命运一下子从天堂坠到十八层地狱。究其因,却是因为当初重用文人墨客一味地歌功颂德,把他们捧得云里雾里,对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之训诫抛掷脑后。而“有权不用枉做官”之言却变成了他们口头禅。身为人们公仆,不为百姓办事,不用一颗真诚心去博取老百姓信任,去树立党光辉形象,而是给党抹黑。
只知道一味地伸手索取,天底下哪有这样道理?即使是“给予”,有给才有予。没有播种,哪有收获?没有真本事,单凭一些斯文败类几句吹捧之词飞黄腾达,只会飞得越高摔得越惨,甚至粉身碎骨。
………………
大樟树虽然死了,但它死得不算冤,至少,它可以唤醒人类引以为戒。
大樟树死了,人们把缠绕樟树藤蔓也砍得一干二净,并且把它碎尸万段。
樟树命运虽惨,但,藤蔓命运惨,它不仅死了,而且人们还憎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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