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良嗣出使(2/2)
使航洊至,聘礼增华,载惟修睦之勤,益稔缔交之厚,且承亲临军旅,远抚封陲,用申吊伐之仁,以讫威怀之略,逖闻风义,深感忱诚。自审举军至西京,即遣童贯等领重兵相应,河北、河东两路,屡败契丹,俘馘甚众,军声早震,谅已具知。所有汉地及夹攻等事,并如昔rì遣赵良嗣所议与累次国书,并马政所赉事录,大信既定,义无更改,其余具如别录。大军屯驻,并边已久,冀敦守信约,来应师期,共成取乱之图,永洽善邻之契。候当秋凛,顺保天和。今差太中大夫徽猷阁待制赵良嗣等充国信使、副。有少礼物,具诸别幅。
专奉书陈达。不宣。谨白。
事目内容如下:
一、昨遣赵良嗣计议及累次国书所载并令马政赉执事录所议汉地等事,系五代、唐以后,所陷营、平、幽、涿、蓟、檀、顺、蔚、朔、应、云、新、妫、儒、武、寰等州,旧汉地汉民。幽州系今契丹所称燕京,其余州县有契丹废并及改正名号去处,候收复讫,彼此划定封疆。
二、自闻举兵到西京,即遣太师童贯等领兵相应,大军自今年四月以后,屯驻河北路极边,累与接战,大获胜捷,依照原约,合夹攻,以未见金国进兵夹攻,故未曾深入。缘契丹rì近犯边,若固追袭,乘势尽收燕地,不须夹攻外,若未收复,即合依原约夹攻。所谓夹攻者,系本朝自涿、易等处进兵至燕京,金国自古北口等处进兵至燕京。西京管下汉地,候收复燕京毕rì,彼此夹攻。其汉地外地土,合属金国占据。
三、契丹旧主现在天德军以北夹山一带藏泊,现带领所借夏国兵马及勾取朔州等处正军、乡军护卫,yù御敌金国,燕京现在正搬送银绢赴旧主处充赏。设夏国来人兵,其旧主若不剿除,于金国终为后患。
四、夏国素务矫诈,昨闻尝遣使金国贺功,其实力助契丹,至公行文字诋毁金国甚切,及勾集反兵借与契丹,闻累与金国接战,已占据契丹金肃州、河清军、天德军、云内州,若不讨伐,常作堤防,必为金国深患。其诋毁文字,可附与使人。近据河东路缴得金**前元帅府牒,内一节称:燕京路,候秋凉以兵收去,三国期间,将yù如何?又牒称:二国往来事,虑有下手先后。据此,虽意是夹攻,缘文字语言未是,彼此合守夹攻原约施行。
马扩看完国书和事目,扺掌大惊,说:
“金国因为没得到我军出兵之通报,担心我军夺取燕京之后,守把关口,他们得不到岁币,所以才派遣乌歇和高庆裔出使我朝。他们来的目的,无非是这样两个,一是接续和义,以邀岁币,二是刺探窥伺我朝动向和趋势。幸亏他们还不知道,种师道和杨可世兵败白沟之事。到达金国后,我们可以这样对他们说:我朝自听说贵朝举兵,便发大兵相应。那年,送曷鲁等回国后,我们一直在等待贵朝回音,不料贵朝寂然无声,我们猜想,可能是舟船在海上遇到风浪或者其他事故,所以没来通报。于是,便举兵北上,意yù夹攻。应该围绕这个内容来作国书,然后,不断催促宣抚司进兵,一举攻克燕京,以振中国之威,杜绝rì后金军对我轻侮之患。可是,现在的国书和事目中,处处自示懦弱,尽露腹心,倾身依靠他们帮助,直接许诺金兵入关,如此,则大事去矣。rì后,窥伺欺凌之患,岂可量哉。”
良嗣闻言,愕然半晌才说:“我朝兵力不支,不依靠金兵,能收复燕地吗?不以金帛诱之,不借用金兵之力,何以得燕?在国书中,皇上已明确指出两种可能,已做好两手准备。”
“你既然知道我朝兵力不能夺取燕京,为何不向皇上奏明,与女真划好国界,让他们自取燕京,我朝则急修边备,守住白沟旧界,保我故土?”
赵良嗣嗤笑马扩说:“你怎么至今还不理解皇上的宏图伟愿?保我故土,守我旧疆,何必联金灭辽?何必要海上之盟?”
“嗨!”马扩叹了一口气,说,“苟取目前之小利,不防久远之祸患,这是爱指失掌。我实在不敢预测,将来会是一个什么结果。”
赵良嗣不耐烦地说:“这些大政方针,朝廷都已经确定,不是我们所能修改的。我们的任务,就是尽职尽责,贯彻执行罢了。”
他们一路行进,一路争论,走到青州时,忽然收到徽宗的手诏:据代州奏报,金国皇帝完颜阿骨打已经到达奉圣州。你们不要去登州走海路了,要直接赶到代州,从陆路过界去奉圣州,拜见金国皇帝。这样路途较近,省时省力。
赵良嗣一行遵命,匆忙调转马头西去。乌歇和高庆裔听说,走陆路就可以很快见到金国皇帝,十分兴奋,拍马急行。
此时,马扩之父马政也一起同行。马扩把自己与赵良嗣争论之事,告诉了马政。
马政说:“同夷狄打交道,必须先立威,以此镇服他们,这样可保以后无患。切不可将腹心,全都暴露给他们。女真尤其狡诈,岂可轻易亲结?我看赵良嗣此番议论,后必误国。你赶快写一份奏章,报告朝廷,仔细剖析一下利害关系。”
于是,马扩连夜不眠,奋笔疾书,秘密撰写了一篇论不可使女真入关的奏章,派人火速送往京城。他在奏章中说:勿使金兵入关,关键在于,我大宋军马应迅疾北上,先取燕京,则金人自服,边境可定。不然,则后患无穷。请朝廷免去臣副使之职,让臣率步骑万人,趋入不虞之地,奋力平定燕京,以杜绝女真窥觇之患。
马扩的这份奏章,很快就摆到了徽宗的龙案上。徽宗阅完后,眉头紧皱,沉思了一会儿,让童师礼去通知王黼,速来崇政殿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