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义篇四四 最后的法庭(5)(2/2)
他知道现在对丹落枫执行什么温柔政策完全不可能有用!那么只有下狠招了!
“哈哈?要小落枫指控我?你们一个个都在开玩笑吗?”钱达恶狠狠的盯着丹落枫大声道“小落枫你是不会指控我的吧?你可要知道你藏在我这里的事情可是多的如山一般!如果你敢硬来那我就来个一拍两散!你该不会那么想进少年劳教所吧?从那里面出来的人可没一个被社会看得起哦~~~~!”
威胁纯粹的威胁!不管是谁都看得出来这都是最纯粹的威胁!少管所一个让人望而生畏的名字!对于一般人来说那就是一座专门关押少年犯的监狱!只有最穷凶极恶之徒才能“有幸”进入这里面“享受人生”!
那么面对钱达的威胁丹落枫又会作何反应呢?
他……沉着的抬起头望着宇文松眼中透露出一股坚定!似乎在向宇文松誓自己绝不会后悔!
“钱达我做的事我早已有心理准备来赎罪。既然要活我不想让自己背着这一身‘脓疮’继续活下去。”
“可恶……那你奶奶呢?!你进去了你的奶奶可就没人照顾了哟!你忍心吗?来吧为了你的奶奶让我们和好如初吧!怎么样?我也不要你的房子了!”
丹落枫再次望向宇文松那双原本充满希望的双眼中渐渐闪出一丝迷惑。对此宇文松索性转过头让他独自面对这最后一个挑战!
“我……”丹落枫沉默了……整个法庭也和他一起沉默!当他再次抬起头时会是一双清澈如同处子一般的眼神还是被黑暗吞噬继续甘当毒瘤养分的眼神呢?
“我……奶奶可以住敬老院!我相信我奶奶她也一定会为我这个选择而高兴!”
丹落枫他终于选择了囚室!但是在选择了囚室的同时他也摆脱了囚室。在选择束缚的同时他同时也摆脱了束缚!当他的这个决定脱口而出时法庭内忽然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仔细看看不仅仅是那些普通的旁听者就连曾经被丹落枫做过案的人现在也在拼命的鼓掌!而且还鼓的最为起劲!
“你疯了……你疯了!有哪个傻瓜竟然会心甘情愿的去坐牢?!”
“哎呀呀钱先生。您左一口坐牢右一口坐牢的。是不是有些烦啊?而且他还未必会坐牢哦~~~”
钱达一愣不禁问:“什么?”
宇文松呵呵一笑道:“法律规定……咳怎么又是法律规定?……算了就让我这个快成为‘前律师’的人再来一次‘法律规定’吧。法律规定未满十四周岁的孩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这条规定明确了吗?”
钱达哼了一声:“那又怎么样?这小子去年就十四岁了!”
宇文松笑着摇了摇头朗声道:“小子!今天是什么日子你还记得吗?”
今天的日子?今天除了是审判的日子外还会是什么日子?可就在丹落枫苦思冥想之际小雨忽然惊叫一声欢快的冲到丹落枫身前拉起他的手大声道:“今天是7月6日今天是7月6!丹落枫今天是你的生日是你十四周岁的生日啊!”
“哈哈哈!没错就是这样。中国人计算年龄有个习惯就是有实岁和虚岁之分。如果运气好虚岁十五岁实岁十三岁的情况也有可能出现。他说他去年十四岁用虚岁计算的话那是没错。可在法律上来讲一切都已实岁为准。”
钱达面色一变但随后又长长的冷笑一声道:“哼那又怎么样?他的运气还真不好今天刚好就是他十四岁的生日!老天爷注定要他蹲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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