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期限(2/2)
scott的提议并非不可考虑,王、宁二人也没有拒绝,只是这个事情也需要李彦斌在场,因此这个条款就暂时把它搁置在一边了。
谈判到此,除了股份的划分,其他关于专利归属、品牌使用、渠道建立和晶圆厂合作等几个方面,双方都已经交换了意见。
在渠道和晶圆厂这两个问题上,大家的共同点很多,最终达成协议的可能性很大;但是在专利和品牌的问题上,目前双方的分歧看上去似乎是很难弥补的,但是星辰现在受到了邮电部巨大的压力,急于要在短期内有所突破,而摩托罗拉为了早日进入中国市场,也希望谈判能够尽快结束,因此双方都在努力的开动脑筋,找寻能够让大家都基本满意的临界点。
就这样,scott干脆就住在了安州,隔一天来一次——中间那天星辰还得应付一下nec——和王、宁二人面对面,眼瞪眼,谈判的任何进展都被用最快的度传回摩托罗拉总部,而总部的任何回应也都被立刻应用在谈判桌上,由于双方共同的努力,谈判的度明显加快了。
周六的时候,摩托罗拉总部传来了一个消息,经过积极努力的争取,美国政府同意摩托罗拉目前可以在中国投资不过3ooo万美元(约1.4亿人民币),这就扫清了摩托罗拉进入中国的最后一道障碍,而在星期天,双方也终于就渠道和晶圆厂的问题达成了一致。
在渠道方面,李彦斌可以说是举双手欢迎摩托罗拉的入股,最终摩托罗拉通过注资获得了中天连锁15%的股份,中天连锁也成为摩托罗拉产品在中国的总代理。
摩托罗拉总部也同意了与星辰合做建立一座晶圆厂,经过双方针对细节部分的一番讨价还价,最终达成了如下条款:
第一,星辰出资1.1亿美元(约合5亿元人民币)购买摩托罗拉现有的一条6英寸晶圆产线,在这一点上,摩托罗拉表现出了一个国际知名大公司应有的风范,他严格的按照产品折旧率计算出了一个比较公平的价格,虽然星辰并没有参与评估,但是根据丁文凯的测算,这个价格确实还算是合理的。
第二,星辰承诺在获得中国政府批文后的半年内付清这笔款项,每延迟支付一个月,星辰就需要多支付价格总额1%的滞纳金,延迟支付过1年,星辰就不需要在支付这笔款项,而是要将合资公司中星辰名下1o%的股权转让给摩托罗拉。王跃动和宁致远都估计星辰最快也一年之后才能获得批准(丁文凯提供的国际通行惯例),而张宸估计得到92年邓老南巡之后才行,不管是到哪个时间,大家都认为5亿元的资金并不是太大的问题。
第三,摩托罗拉承诺在星辰获得政府批文后立刻停止这条生产线在美国的生产,半年之内将生产线运抵中国。如果到时候美国政府仍没有取消对中国的制裁,摩托罗拉将与第三方公司合做,完成与星辰的此项交易。如果摩托罗拉延迟交付设备,惩罚条件则与星辰延迟付款相同。
第四,摩托罗拉将向晶圆厂转让1.o微米的制程技术,并提供完整的技术支持,作为交换摩托罗拉将获得晶圆厂2o%的技术股份。
谈判有了重大突破,所有的人都非常的兴奋,不过今天已经是5月2o号了,距离星辰的大限还有十天,如果到时候双方不能在专利和品牌的问题上达成一致,现在所取得的成果也将是废纸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