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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迷踪林(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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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乐天最后选择了一只细纹斑马,“天上龙肉、地下驴肉”,既然驴肉这么好,那么这身为近亲的马肉肯定味道不错,他悄悄靠近,然后依靠着恐怖的度,双拳分别击中了斑马的头部两侧,斑马立刻毙命。那细纹斑马体长两米五,肩高一百四十公分,体重为四百公斤,全身布满着细密的条纹,故被称为“细纹斑马”。

两人都非常满意的拖着自己的猎物往山洞走去,不一会儿,两人在山洞门口碰了头,先评判了一*积大小,结果在体积上乐天的猎物输了一筹,弄得嘟嘟得意得跟个什么一样。

接下来得看看谁的猎物味道更好啦,乐天从储物戒指中取出匕,到旁边一个小溪边将两只动物收拾了一下,分别在两只动物身上选了最嫩的地方割下一大块肉,用两根木棍穿好,然后用火石升起了两堆火,分别烤着两块肉。

乐天从储物戒指里拿出昨天上午在广元城街上买的油盐酱醋,一边烤一边在两块肉上加了点作料,没想到的是,一开始烤的时候,那块驼鹿肉异常的香,而那块斑马肉烤起来却有一股小小的骚味,看到自己就要取得完胜,嘟嘟笑得合不拢嘴。

可是没想到的是,过了一段时间,那斑马肉上的骚味完全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令人垂涎欲滴的香味,如果不是刻意控制,那口水会情不自禁的流出来,太香了,就像沙漠里渴极了的人遇到了一片梅林,可那驼鹿肉的香味却越来越淡,嘟嘟看了可是傻了眼。

大约过了一刻时间,两块肉都已经烤熟了,嘟嘟知道自己在猎物味道这方面可能要输了,他用爪子从两块肉上撕下一小块分别品尝,结果自己的驼鹿肉还蛮好吃的,但是再试过那斑马肉后,便不再争辩,一声不吭的狂吃起来。

乐天也分别试了一口味道,随即大笑着将酒从储物戒指里拿出来,又弄出两个大酒杯,分别倒满了酒,对着嘟嘟传音道:“这场你输了,而上场是我输了,我们两兄弟这次打成个平手,下次有机会我们再比过。真是没想到啊,这斑马肉真是太好吃了,这驼鹿肉也还凑合,我把那头剩下的斑马和驼鹿都收进戒指里,因为我早就现,放在戒指里的东西可以一直保持新鲜,以后我们经常可以吃烤斑马肉了,哈哈!”

嘟嘟笑得更开心,干了一杯酒,传音道:“真的?太好了,这玩意真是好吃,连鲜美的鱼都和这个没得比,以后那头斑马可得留着慢慢吃,毕竟这动物不好找,不然太快吃光了以后想吃的时候就可怜了,来,天哥,再干一杯。”

两人就这样一边喝着酒一边吃着斑马肉,一个时辰后,两人酒足饭饱,乐天用储物戒指收了那斑马和驼鹿的残躯,用尿液浇灭了火堆,转过头向嘟嘟提议两人一起出去走走,嘟嘟点了点头,便随着乐天走出了洞口。

森林里凉风习习,乐天和嘟嘟一身酒气,大摇大摆的在森林里一边散步一边聊着天。

突然,“嗷~~~~~~~”,一声虎啸从身后传来,如果换做是别人,早就吓得尿裤子了,可是你们猜猜乐天听到这一声虎啸后在想什么?我想你们猜一万年也猜不到。

他此时在想:“这嘟嘟一直没什么合身的衣服,如果把这老虎活活打死,拿这张虎皮缝制一件衣服,给嘟嘟穿上,一只熊穿个虎皮衣,那样是不是很好笑,哈哈哈哈!”乐天越想越觉得有意思,更坚定了他这么做的想法。

两人转头看去,只见一只吊睛白额猛虎在不远处正直瞪瞪的盯着他们,突然从猛虎嘴里传来一阵碎语,嘟嘟急忙翻译给乐天听:“它说它要吃了我们,要我们不要反抗”,嘟嘟是可以听懂动物的话的,他立即指了指自己的胸口,乐天微微笑了笑,对着嘟嘟传音道:“给你一弹指的时间,要留整张皮,我有用处,去吧!”

嘟嘟点了点头,身形一闪,便到了猛虎的身前,猛虎看见嘟嘟出现在它面前,立刻张开血盆大口向他咬去,大家还得小时候和乐天一起碰到三只鬣狗时,第一只鬣狗是怎么死的吗?没错,是被嘟嘟一掌打死的,这次,同样是一掌,一模一样的动作,跳起来双掌击向猛虎的头部,又会是一招毙命吗?只不过上次只是鬣狗,这次可是被称为“百兽之王”的老虎啊。

只见那被击中的猛虎如同上次那只鬣狗一样,前腿支撑不住,下巴重重的磕在地上,嘴里喷出了几大口鲜血,抽搐了两下,同样没有了呼吸,那张虎皮上却没有任何痕迹。嘟嘟得意笑了笑,传音给乐天道:“只用了规定时间的一半,还不错吧?”

乐天笑着点了点头,拿出匕麻利的剥下了一整张虎皮,收进了储物戒指,便搂着嘟嘟的肩膀一同朝山洞走去。

夜晚,乐天看了看旁边睡得正香的嘟嘟,会心的笑了,然后心意一动,便从储物戒指里取出一个针线盒,里面有着粗细不一的绣花针以及五颜六色的尼龙线。由于父母要赚钱给乐天治病,白天必须出去找事做,所以乐天从小时候起便自己学会了缝缝补补,家里任谁的衣物破了,都是乐天补好的,这也是小时候唯一能做的几件力所能及的事其中之一了。

乐天选了一根最粗的绣花针,拿了一卷棕色尼龙线,又从戒指里把那张虎皮取了出来,他打算亲自给嘟嘟做一件带帽子的虎皮长袍,他一边想象着嘟嘟穿着虎皮袍帅气的样子,一边认真的一针一针的缝起来。

乐天从小就会针线活,而且用的次数很多,非常熟练,此时看他的样子就像一位正在给儿子做衣服的慈祥母亲,那么认真,那么小心翼翼,只见绣花针飞快的在虎皮上游走,由于以前也给父亲做过几次衣服,所以他对这门技艺也算是轻车熟路了。

一整夜的努力,倾注了自己所有的心意,一件连帽虎皮袍终于做成了,这正是代表着纯真友情的一件佳作,一件亲手缝制的衣服,却把那友情的真谛诠释得淋漓尽致。

伴随着一缕阳光射进山洞,嘟嘟迷糊的睁开了惺忪的睡眼,乐天的笑脸映入了他的眼睛,他现,此时乐天的手上正紧紧抓着昨天收获的那张虎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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