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毛球基本规则(1/2)
1)基本规则一:
1.球场
1.1球场应是一个长方形根据图中所示尺寸用宽2o毫米的线画出。
1.2场地线的颜色最好是白色、黄色或其他容易辨别的颜色。
1.3.1测试正常球区域的4个4o毫米x4o毫米的标记(规则4.4)应画在单打球区边线内沿距端线53o毫米和99o毫米处。
1.3.2这些标记的宽度均包括在所画的尺寸内即距端线外沿53o毫米至57o毫米和95o毫米至99o毫米。
1.4所有场地线都是它所确定区域的组成部分。
1.5如果面积不够画出双打球场可画一单打球场端线亦为后球线网柱或代表网柱的条状物(规则2.2)应放置在边线上。
2.网柱
2.1从球场地面起网柱高1.55米。网柱必须稳固地同地面垂直并使球网保持紧拉状态如规则3所述。网柱应放置在双打的边线上。
2.2如不能设置网柱必须采用其他办法标出边线通过网下的位置。例如使用细柱或4o毫米宽的条状物固定在边线上垂直向上到网顶绳索处。
2.3在双打球场上不论进行的是双打还是单打比赛网柱或代表网柱的条状物均应置于双打边线上。
3.球网
3.1球网应是深色、优质的细绳织成。网孔方形各边长均在15-2o毫米之间。
3.2网上下宽76o毫米。
3.3网的顶端用75毫米的白布对折而成用绳索或钢丝从夹层穿过。白布边的上沿必须紧贴绳索或钢丝。
3.4绳索或钢丝须有足够的长度和强度能牢固地拉紧并与网柱顶部取平。
3.5球场中央网高1.524米双打边线处网高1.55米。
3.6球网的两端必须与网柱系紧它们之间不应有空隙。
4.羽毛球
羽毛球可由天然材料、人造材料或用它们混合制成。只要球的飞翔性能与用天然羽毛和包裹羊皮的软木球托制成的球的性能相似即可。
4.1一般式样
4.1.1羽毛球应有16根羽毛固定在球托部。
4.1.2羽毛长64毫米至7o毫米。但每一个球的羽毛从托面到羽毛尖的长度应一致。
4.1.3羽毛顶端围成圆形直径为58毫米至68毫米。
4.1.4羽毛应用线或其他适宜材料扎牢。
4.1.5球托直径25毫米至28毫米底部为圆形。
4.2羽毛球重4.74克至5.5o克。
4.3非羽毛球制成的球
4.3.1用合成材料制成裙状或羽毛。
4.3.2球托如规则4.1.5所述。
4.3.3尺寸和重量同4.1.2、4.1.3和4.2;但由于合成材料与天然羽毛在比重、性能上的差异可允许不过1o%的误差。
4.4球的检验
4.4.1验球时站在端线外用低手向前上方全力击球球的飞行方向须与边线平行。
4.4.2一个具有正常度的球应落在离对方端线53o-99o毫米之间的区域内。
4.5非标准球
只要球的一般式样、度和飞翔性能不变经有关国家组织批准可以变通以上条款。
4.5.1由于海拔或气候等条件不宜使用标准球时。
4.5.2如情况特殊必须更改才有利于开展比赛时。
5.球拍
5.1一把球拍的各部分如规则5.1.1至5.1.7所述。
5.1.1球拍由拍柄、排弦面、拍头、拍杆、连接喉组成整个框架。
5.1.2拍柄是击球者握住球拍的部分。
5.1.3拍弦面是击球者用于击球的部分。
5.1.4拍头界定了拍弦面的范围。
5.1.5拍杆通过规则5.1.6所述的部件连接拍柄与拍头。
5.1.6连接喉(如果是这样的结构)连接拍杆与拍头。
5.1.7拍头、连接喉、拍杆和拍柄总称拍框。
5.2拍框总长度不过68o毫米宽不过o毫米。
5.3.1拍弦面应是平的用拍弦串过拍头十字交叉或其他形式编织而成。变质的式样应保持一致尤其是拍面中央的编织密度不得小于其他部分。
5.3.2拍弦面长不过28o毫米宽不过22o毫米。
5.3.3不论拍弦用什么方式拉紧规定拍弦伸进连接喉的区域不过35毫米连同这个区域在内的整个拍弦面长不过33o毫米。
5.4.1球拍不允许有附加物和突出部除非是为了防止磨损、断裂、振动或调整重心的附加物或预防球拍脱手而将拍柄系在手上的绳索;但尺寸和位置应合理。
5.4.2不允许改变球拍的规定式样。
6.设备的批准
有关球拍、球、设备以及试制品能否用于比赛的问题由国际羽联作出裁决。这种裁决可由国际羽联主动作出或根据对其有切身利益的个人、团体(包括运动员、设备厂商、国家组织及其成员)的请求作出。
2)基本规则二:
7.运动员
7.1“运动员”系指所有参加比赛的人。
7.2双打比赛以两名运动员为一方单打比赛以一名运动员为一方。
7.3有球权的一方叫球方对方叫接球方。
8.掷挑边器
8.1比赛前双方应掷挑边器。嬴的一方将在规则8.1.1或8.1.2中作出选择。
8.1.1先球或先接球。
8.1.2一个场区或另一个场区。
8.2输方在余下的一项中作出选择。
9.交换场区
1o.1以下情况运动员应交换场区;
1o.1.1第一局结束;
1o.1.2第三局开始前;
1o.1.3第三局中或只进行一局的比赛中当领先的一方得分为11分一局的6分或15分一局的8分时。
1o.2运动员未按规则1o.1的规定交换场区一经现立即交换已得分数有效。
1o.球
11.1合法球
11.1.1球时任何一方都不允许非法延误球;
11.1.2球员和接球员都必须站在斜对角球区内球和接球脚不能触及球区的界线;两脚必须都有一部分与地面接触不得移动直至将球出(规则11.4)。
11.1.3球员的球拍必须先击中球托与此同时整个球要低于球员的腰部。
11.1.4击球瞬间球拍杆应指向下方从而使整个排头明显低于球员的整个握拍手部。
11.1.5球开始(规则11.2)后球员的球拍必须连续向前挥动直至将球出。
11.1.6出的球必须向上飞行过网如果不受拦截应落入接球员的球区内。
11.2一旦双方运动员站好位置球员的球拍头第一次向前挥动即为球开始。
11.3球员须在接球员准备好后才能球如果接球员已试图接球则被认为已做好准备。
11.4一旦球开始(规则11.2)球被球员的球拍触及或落地即为球结束。
11.5双打比赛球员或接球员的同伴站位不限但不得阻挡对方球员或接球员的视线。
11.单打
12.1球员的分数为o或双数时双方运动员均应在各自的右球区球或接球。
12.2球员的分数为单数时双方运动员均应在各自的左球区球或接球。
12.3如“再赛”球员应以该局的总得分按规则12.1和12.2的规定站位。
12.4球出后由球员和接球员交替对击直至“违例”或“死球”。
12.5.1接球员违例或因球触及接球员场区内的地面而成死球球员就得一分。随后球员再从另一球区球。
12.5.2球员违例或因球触及球员场区内的地面而成死球球员即失去球权。随后接球员成了球员双方均不得分。
12.双打
13.1一局比赛开始和每次获得球权的一方都应从右球区球。
13.2只有接球员才能接球;如果他的同伴去接球或被球触及球方得一分。
13.3.1自球被回击后由球方的任何一人击球然后由接球方的任何一人击球如此往返直至死球。
13.3.2自球被回击后运动员可以从网的各自一方任何位置击球。
13.4.1接球方违例或因球触及接球方场区内的地面而成死球球方得一分原球员继续球。
13.4.2球方违例或应球触及球方场区内的地面而成死球原球员即失去球权双方均不得分。
13.5.1每局开始先球的运动员在该局本方得分为o或双数时都必须在右球区球或接球;得分为单数时则应在左球区球或接球。
13.5.2每局开始先接球的运动员在该局本方得分为o或双数时都必须在右球区接球或球;得分为单数时则应在左球区接球或球。
13.5.3上述两条相反形式的站位使用于他们的同伴。
13.5.4如有再赛则以该局本方总得分按规则13.5.1至13.5.3的规定站位。
13.6球必须从两个球区交替出(规则14和16的规定除外)。
13.7任何一局的先球员失去球权后由该局先接球员球然后由先接球员的同伴球接着由他们的对手之一球再由另一对手球如此传递球权。
13.8运动员不得有球顺序错误和接球顺序错误或在同一局比赛中连续二次接球(规则14和16的规定除外)。
13.9一局胜方中的任一运动员可在下一局先球负方中的任一运动员可先接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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