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黑老大(1/2)
花牛也多少算是个传奇人物。
当然是仅限于m国北邦这一亩三分地。
中学没念完就辍学回家,跟着做屠户生意的亲戚学手艺,说白了,就是当个屠宰匠。
不过他辍学可不是因为什么家里没钱供他上学啊什么的,纯粹就是读书不用功,耍滑头,还经常跟一帮狐朋狗友鬼混,乃至于小小年纪就吃喝嫖赌无一不通,学习嘛,自然只能说句呵呵了。
本性如此,这老实本分的工作便也不是他喜欢且能一直做得下去的。
在屠宰场里干了不到半年,当时还没满十六岁的他就在当地干下了不算大却也不算小的一件事。
捅死了一个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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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是那个警察对他的一个兄弟采取了严刑拷打加逼供这种拙劣却堪称有效的审讯方式。其实也就是用手铐把手拷起来吊在只能让人垫脚才能够着的铁栏杆上,或者是厚书本垫肚子用小锤子敲,要不就是把人倒吊起来,往鼻孔里有一下没一下的滴水而已。
基本不会造成肉体伤害,只是对精神创伤略有点大而已。
就是因为这样,那个警察被捅了。
还不止一刀。
据说当时发现那个警察尸体的时候,局子里在这行干了最近业务也是最为熟练的老刑警都吐了出来。无他,那身上无数刀口,肠子内脏流了满地,还有白花花的蛆虫在其中钻进钻出的画面,实在是让任何一个正常人看了都难免会做噩梦。
故意杀人的罪名在m国也是很重的。
更何况这已经是接近于虐杀的层次了。
不出所料,当时江湖名号还不叫花牛的花牛跑了,带着他杀了那个警察的剔骨刀,刀身擦得干干净净,但从此总是萦绕着一股散不开的血腥味。
警察通缉的力度很大,毕竟这是袭警,造成的社会影响非常不好。
所以花牛几乎是横穿了这个国家才算逃脱了警察的通缉和追捕。或许运气,或许头脑,或许这个小国家的暴力机关执行能力的确不够好,总之,当时还年轻也没有一身肥膘的他就这么一路跑到了m国的北邦。
没人知道他老家在哪儿,也不知他何许人士,更不知道他原来的名字叫什么,反正自打他来到这儿,当地人就开始叫他花牛了。
后来得当地大佬看中,入了“有活力的社会团体”,凭着身手和敢拼敢杀的血气方刚,愣是很短时间内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新人混成了社团里最牛逼的打手。
按传统那叫红棍。
如此厮混了数年,也慢慢从粉粉嫩嫩的子小杂鱼变成了锅里滚油,刀下滚肉的老鸟。或许还是运气在起作用,搞了这么多事出来,他愣是从一次又一次的危机里全身而退,身周的兄弟换了一茬又一茬,老大都不小心进过一次局子,唯独他,依然活的是好好的,俨然成了社团元老。
但见识多了,野心自然水涨船高。老是居于人下,这不是有能力又有气魄的人能忍受的事。
恰巧他是个脑后生反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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