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志在殖民(2/2)
那时倭寇后期的情况,开始,在应仁之乱以后,确实有一些真倭寇来打劫,是亡命之徒,战斗力很强。他们主要是打劫。
后来就逐渐变成假倭寇,多数是中国人,有些雇佣的日本人充门面,这些雇佣军的战斗力也不能和原来的倭寇比,毕竟是拿人钱财替人销灾的,有些还未必是武士,他们主要目的是武装走私。
在明政府厉行海禁,残酷打击海上贸易的情况下,一些海商为了生存和展,不得不武装起来,组成武装海商集团,以对抗官军的追捕和残杀,这些人,就是所谓的海寇。其实,这些海寇并不同于当时到东方来从事侵略、掠夺的西方海盗,他们大多是从事海外贸易的商人,只因冲破海禁樊笼,触犯了海禁律法,而被视为海盗,其情况恰如嘉靖的主事唐枢所说:“寇与商同是人也,市通则寇转而为商,市禁则商转而为寇;始之禁禁商,后之禁禁寇”(胡宗宪:《筹海图编》卷十一,《经略·叙寇原》)。当然,亦商亦盗是这些海商的本色,他们在纠番诱倭的商贸活动中往往是华夷相纠,彼此间称贷互市,其中货价莫偿或诓骗财物者比比皆是,而民间海商为争夺行商地盘,也往往各结伙党,彼此间兵戎相见,互相残杀者也不乏其人。
这些海商的组成成份比较复杂,他们中有的原是从事对内贸易转为从事对外贸易;有的是受官府欺压,冤抑难伸而下海经商;有的是豪门世家为牟利而参与活动;有的原是功名未就而下海从商;以及“迫于贪酷,苦于役赋,困于饥寒”的小民,“凶彼、逸赋、罢吏、黠僧及衣冠失职、书生不得志、群不逞者”等等(郑晓:与彭草亭都宪,载《明经世文编》卷218)这些海商在以舟山群岛为中心的商贸活动中,逐渐形成了以李光头、许氏兄弟、王直、徐海、毛海峰等为的海商集团和以双屿、大茅(猫)、沥港、横港、长涂等为中心的海上贸易基地。
1.许氏海商集团
许氏海商集团包括许一(松)、许二(栋)、许三(楠)、许四(梓)四个兄弟,他们是徽州府歙县人。明代徽州府是一个商业资本汇聚之地,与晋商构成重要的商业势力。他们不仅活跃在国内市场,而且还经营海外贸易。俞大猷曾说:“数年之前,有徽州、浙江等处番徒,前至浙江之双屿港等处买卖,逃广东市舶之税,及货尽将去之时,每每肆行劫掠”(俞大猷:《正气堂集》卷7)。对许氏兄弟下海通商的过程,历史上有不同的说法。胡宗宪认为许二是从福建破狱入海,勾引倭奴的。他说:“嘉靖十九年(154o),贼李光头、许栋引倭聚双屿港为巢。光头者,福人李七;许栋,歙人许二也,皆认罪系福建狱,逸入海,勾引倭奴,结巢于郭巨之双屿”(胡宗宪:《筹海图编》卷5)。而郑舜功《日本一鉴》则说许二、许三先年下海通番是入赘于大宜满刺加,自后许四与兄许一“尝往通之”,嘉靖十九年,许氏四兄弟“潜入大宜满剌加等国诱引佛郎机国夷人,络绎浙海,亦泊双屿、大茅等港,以要大利”(郑舜功:《日本一鉴》卷6)。虽然他们对许氏兄弟来舟山前的活动有不同的说法,但对许氏兄弟来双屿的时间是一致的。许氏兄弟到双屿后,与原在舟山活动的福建海商李光头合为一伙。
嘉靖二十三年(1544),许二又“载货往日本贸易”,翌年“始诱博多津倭,助、才、门三人来市双屿”。不久,许一被明政府捕获,许三丧亡,许氏海商集团受到很大打击。但明朝政府的镇压并不能阻止他们的海上贸易活动。许二、许四为扩大海商集团的势力,“计令伙伴于直隶、苏松等处地方诱人置货,往市双屿,许二、许四阴嗾番人抢夺,阳则宽慰”。这些被抢的商人“自本者舍而去之,借本者不敢归去”,不得不跟从许氏兄弟下海贸易,“图偿货价而归”,从而扩大许氏海商集团的势力。
嘉靖二十六年(1547),海盗商人林剪自彭亨“驾船七十余艘至浙海”,与许二、许四合为一伙,使许氏海商力量大大加强。同时,另一徽州商人王直也“招亡命千人逃入海,推许二为师”(何乔远:《闽书》卷146,载《岛夷志》)。至此,以许二为的海商集团终于形成,成为“海上寇最称强者”。
许氏海商集团在东南沿海既从事走私贸易,又攻城略地,“每掳掠海隅富民以索重赎”。如明朝军队的指挥吴璋及总旗王雷斋被抓获,用一千二百金才赎回,又如“谢文正公迁第宅也遭其一空”。他们的活动给明朝政府很大的打击和威胁。为了消灭许氏海商集团,嘉靖二十七年(1548),浙江巡抚朱执调兵遣将,进行围剿。三月,以都司卢镗率兵船泊温州之海门,海道副吏柯乔统领福清兵船泊漳州,专备海战,以遏南逸入闽广之路。在完成以上的兵力部署以后,四月,朱纨亲自带领备倭指挥刘恩至、张四维、张汉等强攻许氏海商集团的根据地——双屿港。经过激烈的战斗,明朝军队“破其巢穴,焚其舟舰,擒杀殆半”,许氏兄弟惨遭失败,同伙李光头、许六、姚大总及“大窝主顾良玉、祝良贵、刘奇十四等,皆就擒”(胡宗宪:《筹海图编》卷5,载《浙江倭变记》)。许二及许四逃往西洋。虽然许氏海商集团被击溃了,但江浙海商并没有被消灭,不久,又出现了规模更大,人数更多,资本更雄厚的王直、徐海海商贸易集团。
、王直海商集团
王直,又名汪直,也是徽州歙县人。王直“少任侠,多略不侵,然若乡有徭役讼事,常为主辩,诸恶少因倚为囊橐”(《倭志》上册,载《玄览堂丛书续集》)。《筹海图编》等书记载:“少落魄,有任侠气。及壮,多智略,善施与,以故人宗信之”,从
“乡中有徭役讼事,常为主”。可见他从小就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善施与”,“故人宗信之”,表明他可能出自于富有之家,而且在乡里有一定的威望。另据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记载,王直年青时,与徐惟学一起做过盐商,大概在经商中触犯明朝的禁令,曾对叶宗满、徐惟学、谢和、方廷助等同伴说:“国中法制森严,动辄触禁,孰与海外逍遥哉”。嘉靖十九年(154o),王直与叶宗满等人跑到广东,“造巨舰,收带硝黄、丝棉等违禁之物抵日本、暹罗、西洋等国,往来互市”(诸葛元声:《三朝平攘录》卷1,《海寇》)。王直下海初期,因实力不够雄厚,暂时投奔许氏兄弟海商集团,替许二“管库”,他出色的管理才能和经商经验很快得到许二的赏识,不久,被提为“管哨”兼理军事,从而成为许二海商集团的主要头目之一,与许氏兄弟一起,积极参与海上走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