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社会契约论》(1/2)
作者:让·雅克·卢梭于1712年出生于瑞士的日内瓦。他出生后不久母亲便离开了人世。卢梭十岁时,父亲被逐放,离开日内瓦,留下了孤苦伶仃的儿子。1728年卢梭十六岁时,只身离开日内瓦。卢梭长年做临时工,他默默无闻,到处谋生,漂泊四方。1750年卢梭由于论文《论科学与艺术是否败坏或增进道德》一举成名。随后他又写出了许多其它著作,包括《论不平等的起源》,《埃罗伊兹的故事》,《爱弥尔》,《社会契约论》和《忏悔录》等,所有这些著作都提高了他的声望。1778年他在法国埃及迈农维尔去世。
成书时间:1762
类别:政论集
内容导读
让·雅克·卢梭(1712-1778)是18世纪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古典自然法学派中最激进的*主义者。他的法律思想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他信奉天赋人权说,认为人类最初处于“自然状态”时人人是自由平等的,这是天赋的权利,只有私有财产的确立才导致不平等的产生。作为他的著作之一的《社会契约论》是卢梭政治法律思想的比较全面的概括。
卢梭生活在十八世纪后期,随同法国大革命,欧洲思想界弥漫着浪漫主义思潮。这一思潮最初发端于文学艺术领域,一些诗人、小说家在对社会现实和人物形象的文学创作方式上,以新颖的手法取代了真实描述的古典方法。他们用热情奔放的语言、瑰丽的想象和夸张的手法,塑造人物形象,表达对理想生活的热烈追求。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既是这一思潮的受益者,又是它的源头之一。正是卢梭在政治领域内的批判态度和理想主义精神,以及它对于文学艺术领域的深刻影响,使一种反传统道德和社会习俗的倾向逐渐扩展为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思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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