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刻骨铭心的痛(1/2)
我闭着眼睛,双手死死的抓住被角。感觉到*着眼睛的纱布,在一层层减少。马上,可以看见路小其了。
在脑海里,想象着路小其的样子,会有浓密的眉毛吗?会有深邃的眸子吗?路小其,那个让我有信心继续活下去的男人,一定很阳光吧?
“好了,你可以慢慢睁开眼睛。别着急……”
“啊!”那亮光刺痛着我的眼睛。
闭上,睁开……
再闭上,再睁开……
我紧张的按照医生的指示,努力的适应着光亮。手里拽着的被角,已经被汗水浸湿。
“再来一次,别紧张……”
这一次,似乎,光亮变得柔和了。终于,又一次看清了这个世界。我在这纯白的空间里搜寻着,搜寻那抹身影。
“筱拉,你在找什么?”
“妈,路小其呢?我找路小其。”我抓着妈*手,内心有股莫名的恐慌。
“筱拉,路小其他……他转院了。”妈妈眼里有种我看不懂的伤痛一闪而逝。
“可是,路小其说他会等我的,他说等我好了,带我去看荷花的。”眼泪,顺势滑落,为何那般无力……
20岁之前,我是个欢乐的女子。有份自认为,唯美的爱情。我微笑着,快乐着。从不曾想过,恶运从此降临……
寂静的广场,跳跃的烛光,安巫从奶油里挖出那枚蕴含着海誓山盟的戒指,套在我右手无名指上。
“筱拉,我爱你。我们结婚吧!”安巫轻轻的吻了我的手背。有股暖流迅速窜满全身每个细胞,脸颊一阵*。微笑在脸上绽放成一朵花,名叫幸福。
我沉浸在这幸福里,幻想着,不久后的某一天,我就可以穿着白纱,挽着安巫的手,沿着红地毯,走进那象征天长地久的殿堂。
“闪开,快闪开……”
来不及闪躲,我便被那个踩滑板的小孩撞出好远,密封的啤酒瓶“砰”然炸开,啤酒喷了我一身,眼角刺痛,有股热流滑下,经过嘴角。我伸出舌头舔了舔,好腥,我流血了。眼前突然变得昏灰,我开始,看不清安巫的脸……
……“你的眼睛会看不见,是因为被玻璃渣刺到,伤了眼角膜,我们会帮你安排做眼角膜移植手术。但是,需要有人捐赠眼角膜才可以。”医生的话,一遍又一遍地撞击着胸口。我努力的扬起嘴角,心却空洞的连一丝轻微的疼痛都感觉不到,只是觉得,恐惧像腐虫一样在皮肤下,不断蠕动……
我失明了,我真的失明了……
七天,我在黑暗中摸索,东碰西撞里,我不得不承认,原来,我真的失明了。
我蜷缩着,紧紧的抱着双膝,指甲深深的陷进肉里,我的天空死寂般的漆黑。努力的睁大眼睛,试图寻找一丝光亮。可是,不管怎么努力,眼前还是一片黑暗……
无力地摘下无名指上,那枚戒指。奋力扔出去,听不见声响。就像悄无声息的从我生命里消失的安巫。从医生宣布我失明的那一刻开始,他就没有出现过……我明白,他不会再出现……
在医院的日子,是茫然无助的。我一边等着获赠眼角膜,一边绝望。我才知道,等待,就是一种撕心裂肺的煎熬。
曾经爱过就是彼此的慈悲
曾经,他和她是一对恋人。他们曾经非常相爱,在最好的年华里,他们是彼此的唯一,他们发誓要永远和对方在一起,要将爱情进行到底。
可是,如同最好的一场演出,由于中途出了意外,他们散了场,他说,算了吧,我们分开吧。
她不肯分,死缠滥打,让他赔偿自己的青春。七年啊,从青涩少年到现在,怎么可能说完就完?于是她跑到他的单位去找他,砸他的玻璃砸他的车。他更不爱了,觉得这个女人有点变态,他说:不要再折磨爱情了。
她却偏不死心。
先是自杀,幸亏被人发现阻止。后来她又想,不如,杀了他吧。因为他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天我负了你,你就来杀掉我吧。
她买了一把匕首,很锋利的刀刃,她看着它,想象着杀了他的样子,忽然觉得心酸,她真的舍得下手吗?所以,那些天,她一直在挣扎。甚至连工作都没有做好。
她是个大夫,每天值夜班,有时神思恍惚,有一次,她居然给病人开错了药,差点出了医疗事故。
即使如此,她还是没有挽回他的心。
几个月后,她和他却遇上了。这是一次谁也没有想到的相遇,谁也没有想到他会得阑尾炎,他半夜被人送来,正好她值班。
他痛苦地闭上眼,她看到他痛苦的样子,心里一阵阵疼。他们好的时候她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天你病了,我给你做手术,我的手肯定会发抖,因为我会痛着你的痛。
没想到这句话成了现实。他看着她,几乎有点恳求地说,我很疼,我希望你能帮助我。她总以为自己恨透了他,总以为会痛下杀手,没想到在他疼的时候她也会跟着疼,并且,她着急地指挥着,连忙把他推进了手术室。
是她亲自给他做的手术。手术时,她的手开始真的颤抖,麻醉之后,她却镇定了下来,她想起了自己首先是个大夫,然后才是他从前的恋人。
手术很成功,她下了手术台之后,发现自己的衣服全湿了,出了手术室,她连头都没有回,因为她发现,自己走出手术室的一刹那就泪流满面。
原来,曾经爱过就是彼此的慈悲。她以为恨就会永远去恨,她以为不爱了就恨不得对方什么都不好,甚至,如果有机会报复他就一定不会放过,但是她没有想到,当他真的软弱无力时,当他需要她帮助时,她还是挺身而出了,并且,以自己一颗慈悲的心对待曾经的爱情。
他们在热恋时说过一对明星,那对明星在成了陌生人之后突然反目成仇相互攻击,结果是两败俱伤。
她问过他,我们分手后会伤害彼此吗?他答,我不会。她以为自己会,原来,她也不会。
他好了以后问她,你不是说过要杀我吗?为什么给了你机会你却没有下杀手?
她答,因为爱过,所以慈悲。他听了,流下温软的一滴泪。他也一样啊,因为爱过,所以,即使她再闹,即使她说过要和他同归于尽,他仍然没有恨过她。
他们都明白,因为爱过,因为走进过彼此的心,所以,舍不得对方受伤害。
那条紫裙子
初中毕业以后我就不再上学,准确的说是没有哪一所中学敢收留我这个手臂上有四处刀伤的学生。于是我正式开始了我的流浪生涯。先是学着拜了大哥,紧接着就是无休无止的打架、酗酒,不时地惹是生非,还经常去偷别人的自行车。总之所有小混混干的坏事我几乎都干过。
就这样混了五年,派出所所有警察的生辰八字我都了如指掌,我甚至知道我的“事迹材料”就放在所长办公桌的右边的第二个抽屉。那一年我还不到二十岁。
每天晚上我都去金三角夜总会打发时间,把从各种渠道上挣来的钱肆意花掉,现在想来那时的我简直没有一点人性,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喝的价格昂贵的酒中,也许浸透着别人的血和泪。因为那时的我整天就和跟我一样坏,甚至比我更坏的人混在一起。
那年夏天的一个晚上,我又在金三角喝得头晕目眩,正打算回去睡觉。但我总觉得这一次酒吧里有些不和谐。与平日里相比,我感到有一点刺眼的东西。像我这样的人很注重直觉,好几次有便衣警察在场,我都是靠直觉化险为夷。所以我不肯相信那是酒精产生的幻觉,努力地在四周寻找这刺眼的东西。我终于发现了不和谐的因素来自一个女孩子。她明显和我以及酒吧里自以为很酷或很前卫的人不是一条道上的人。我看不见她的眼睛,只看见那条反射着虹灯色彩的紫色裙子,很简单的学生裙,应该是某个中学的制服。女孩子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斜眯着眼睛。
那时候我已经在和第三个女孩恋爱,但我仍然对这位女孩子产生了兴趣。不仅仅是因为她漂亮,我想更可能是因为看腻了红头发露脐装加破牛仔裤,我有些喜欢这条紫色的学生裙,就像过年吃腻了大鱼大肉,很想吃点新鲜蔬菜一样。看看,那时的我就是这样一个坏人。
我挨着女孩坐了下来,她没有理我。我又掏出一只烟叼在嘴上,摊着烟盒问她:“你要吗?”女孩子毫不犹豫地接了一只过去,我忙帮她点燃,又回头大声喊:“两杯啤酒”。我的动机显然不纯的,但女孩子仍然接过啤酒就猛喝。
过了不多会儿,女孩子突然抬头对我说:“你能帮我砍一个人吗?”我听了之后居然有些脸红,我原打算在这个女孩子面前尽量装成良民,没想到一下子就被她识破了。于是我也不再掩饰,说:“行,你要砍他的左手还是右手?”女孩子紧紧地咬着*,狠狠地说:“不,我不想再见到她,只要你肯帮我,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我明白了,她一定是感情上受了伤害,才跑到这种不入流的酒吧来发泄一下。我没有半点迟疑地答应了下来。尽管我也不是一个好人,但我却痛恨和我一样的坏人。
那天晚上,若不是女孩子的父亲找到她,也许第二天我就回去找她的他了。我正打算问出那人的地址,女孩子的父亲就匆匆找了进来,连哄带劝把她带走了。
我有点不甘心;我接触过很多女孩子,但这种女孩子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与我有很大的吸引力。我琢磨着那女孩子一定住得不远,所以就天天在路口等着她。等了一个星期,终于在站台上看到她从一辆巴士上跳下来紫裙子在阳光下非常好看。我迎了上去,说:“喂,你还没告诉我那人的地址呢。”女孩子发现是我,有点吃惊:“是你!”我笑了笑,说:“讲吧,他在哪儿,明天我就帮你把事办了。”女孩子也努力笑了笑:“不了,我想通了,由他去吧!”顿了一下,女孩子突然说:“你真好!”
我发誓从我记事之日起,她是第一个说我好的人。我爸妈被我气得把我扫出了门,从小学到初中,我几乎成了流氓、坏人的同义词。连邻居教育小孩也是说:“你要不好好学习,长大了跟黎云一样当混混。”但今天,居然有一位女孩子,而且是漂亮女孩子对我说“你真好”,那天晚上,我破例没有去喝酒,早早地回了家,享受那句“你真好”带来的温暖。
从那以后,每天下午女孩子放学时,我都在巴士站等着她回家,反正我有的是时间。每次看见她那紫色的裙子从车厢里飘下来,我就觉得眼睛特别舒服。然后我一路送她回家,在吹着口哨去干自己的坏事。从那时起,我就觉得我不再二十四小时都是坏人,至少在和她在一起的十来分钟内,我是个地地道道的好人。这时候我才知道女孩叫可可。相处了一段时间后,我和可可已经相当要好了。可可甚至把我带到她的家里,手把手的教我玩电脑。我有些感激她的这种信任。因为没有人这样信任我,于是我对她说;“你不怕我把你家洗劫一空吗?我可不是一个好人。”可可说;“我们是一伙的,你总不会吃窝边草吧。”
后来天凉了,可可不再穿紫裙子了,但我们已经成了好朋友。我们的共同语言其实并不多,她讲的很多东西我都不懂,只好先记在脑子里在四处打听清楚。我讲不出什么东西,内心里时不时会感到自卑。那段时间,我尽量斯文起来,坏事也干得少了一些。
转眼到了年底,气温骤然下降到零下十几度,刚下过雪的道路到处是白茫茫的一片。一天夜里,我正打算睡觉,突然过去的大哥找到了我,他在郊区开了几家赌场,没想到惹恼了那里的地头蛇。所以大哥准备召集人马,明天去和他们火拼。
我有点犹豫。这段时间以来,从可可那里我看到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我原以为整天喝酒、赌博、打架就是充实,就是人生的全部意义。但从可可身上,我发现世界丰富的内涵并不在于我的生活之中,而在于一些我根本无法想象的领域。那个领域对我有着巨大的诱惑。而我所经历和正在经历的一切,不过是一种极其卑微的低级生活。但我仍然答应了下来。因为我不可能拒绝,因为我是个小混混,是一个在混混的世界也受压迫的小混混。
第二天雪仍在下,天出奇的冷。我在站台上等可可。可可穿着一件羽绒服,见了我还一个劲地喊;“冻死了。”我笑了笑,因为心中有事,我没说什么话。可可很快发现了我没有以前那么活跃,忙问我为什么。想了想,觉得反正我又不是好人,告诉她也无妨。于是我如实把晚上的事讲给可可听。可可好一会没说话。半晌,可可突然可怜兮兮的说:“你不去行吗?”我有些嘴硬,“那怎么行,我说话向来一言九鼎。”又过了一会,可可又问:“那,你要被抓起来怎么办?”我说:“也没什么,大不了明年夏天我看不到你穿紫裙子了。”
其实那时候我好希望可可能努力地劝说我不加入那场火拼。我知道那肯定是凶多吉少,也许真的就见不到可可穿紫裙子的样子了。但是可可没有在接着说一句话低着头回了家。
我有点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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